第三百四十一章:狙击手对决(3)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这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老林子,有好几百平方公里,直接连接到缅印那边的丛林。

拔地而起的榉木,郁郁葱葱,树冠盘根交错连成一片,遮天蔽日。进入丛林后,光线立马暗了下来。地上是一层厚厚的,已经有些糜烂的树叶,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瘴气。

有毒的!

因为无人涉足,到处都生满了灌木,荆棘,各种从未见过的杂草,层层叠叠,挡住人类前进的脚步。

杂草丛中,空洞的树干里,四处可见火色蜥蜴,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远处,几声鸟啼响起,听着像婴儿啼哭。

这便是丛林。

在这种一眼望不到边际,看不到天的地方,寻常人进入这种地方,呆上一天就会患上一种丛林综合症。它让人变得更压抑,焦躁,绝望。

不出三天,寻常人便会死在老林中。

或许是因为疾病,因为丛林中的水可不能乱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觉被蚊子给叮的一身包,然后各种疾病缠身。

也可能是因为毒蛇猛兽,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饿死。

其实丛林中遍地是食物,只是普通人难以分辨,不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些东西。

总之,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进入丛林后,就放佛鱼入大海一般,连迈动的脚步都变得欢快许多。

他将狙击枪背在身上,猫着身子,放佛灵活敏锐的猎豹,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脚步丝毫没有懈怠过。

他必须尽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郑晓彪那边交上手,牲口组的人极有可能,会派人将东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来分钟,身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响声,其中还夹杂着高爆手雷的轰鸣声。

想来,那边已经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缅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计出口应该会在那边,即使没有,他也可以先跑过去,再迂回寻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传说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让,一个窜步,人便已消失在数米开外。

又过了七八分钟,离印缅边境不远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顿住脚步,踮着脚尖,猫着身子,藏在一大树的树干后边。

论丛林作战,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顶尖高手。

那个家伙,即使在冰天雪地,丛林,沙漠,他从来都赤脚。磨了这么多年,脚掌上那厚厚一层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夸张的说,钉子都扎不进去。

在丛林中飞速前行,刺客几乎可以不发出一点声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饶是秦天,只要他不释放出杀气的话,秦天也很难在丛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样的人,毕竟占极少数。

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有人。

穿过树叶间的缝隙,一只眼眸探了出来。

是牲口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着树干,从声音上来判断,这附近最起码也有二十好几个人,三五米一个人,端着机枪,呈扇形包抄过来。

他们再找谁?

嗅了嗅,湿稠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腥味。

有人死了。

显然,在他们抵达这之前,这里就已经发生过战斗,并且死了人。

不管敌人的敌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先把敌人干了再说。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狙击枪拆了下来,装上消音器,架在树干上,瞄准其中一个牲口组成员的眉心处,并且扣下扳机。

“噗!”

一声闷响。

瞄准镜中,百米开外,那个牲口组的成员,脑瓜瞬间开裂,炸成肉泥。与此同时,他的躯干放佛被铁锤砸中,骤然倒飞三五米,撞在树干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离死者不远的另一个牲口组的成员,面色剧变,怒吼一声,端着机枪就准备开枪。

然而,又一声枪响,接着,又一个牲口倒在血泊中。

这时,听到枪响后,附近牲口组的成员,纷纷冲这边跑了过来。一边狂奔,一边漫无目的疯狂扫射。

借助树干间的空隙阴影,秦天连忙换位。

狂奔数十米后,秦天再度停下,架着狙击枪开始反击。

“噗噗!”

在其他地方,狙击手开一枪就必须换位置,否则,一旦给对方发现,他们就危险了。而在丛林中,秦天可以开上两三枪,对方都不定找到的他所在的方位。

这边说狙击手在丛林作战的优势。

“突突突!”

不知不觉中,一具具尸体暴尸荒野,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有七八个人死在秦天枪下。

对方终于怒了,咆哮着,不要命的冲着秦天这边方向狂奔而来,一边呼叫增援,一边疯狂射击。

高速行驶中的子弹,将秦天附近的树杈,枝叶,扫射的断了一地。

刺耳的枪响,打破老林的死寂。

远处,一群鸟类四散纷飞。

“噗噗!”

又两个牲口倒下。

秦天将狙击枪就地一扔,继而,摸出锈色斑斑的子母刀,绕道狂奔。

三分钟后。

仅剩下不到十个牲口来到秦天刚刚蹲守的地方,地上一杆长枪,静静躺在那儿。却放佛死神的镰刀般,泛着慑人的寒芒,就在不久前,这柄枪刚刚结束十个人的性命。

“瓦塔西,秘密马戏,穿的那么少,郊区哪里去挖。”

这是日语?

大概意思就是:妈的!把他给我揪出来,弄死他。

于是,牲口组的人再度散开,端着枪,猫着腰,冲前边搜索过去。

其中一个牲口,长得就……用一首著名通俗儿歌来形容就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一脸疙瘩痘。

疙瘩痘走在最后头,他抱着机枪,手指搭在扳机上。滴溜溜的眼珠子四处转动着,找寻秦天的下落。

猝然,脖子上一凉,疙瘩痘暗道不好,下意识,他反手一拍,一巴掌冲对方胯下宝贝疙瘩拍了下去,夹杂着强劲的劲风。这一巴掌要是落实了,小丁丁都要废了。

从这儿,便可看出牲口组成员的不同之处。

寻常人脖子被勒住,或者被人架了一把尖刀的话,第一时间会做的是双手掰着对方的胳膊,以便让自己可以呼吸。或者,抓着尖刀,免得对方割伤喉咙。

因为喉咙很脆弱,这是身体的本能,让人产生主观意识,去保护脆弱的部位。

经过尝试的训练,人的本能是可以改变的。

这个疙瘩逗,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保护脖子,而是攻击秦天。通过攻击秦天,也可以做到保护自己。

但是,他面对的是秦天不是别人。

秦天把小丁丁往前一顶,藏在疙瘩痘菊花深处,与此同时,右手一拉。

嗤的一声,一抹温热的血花喷射而出,泛着奇异光泽的血珠子挂在嫩绿的草叶子上。

秦天拖着尸体,藏到一簇人高的杂草丛中,继而,踮着脚尖再度摸了上去。

直到他解决掉三个人之后,对方才发现不对劲。二十个人,就只剩下这几个了。刚刚还是搜捕的猎人,眨眼间就变成猎物。直到现在,他们才意识自己根本就不是藏匿在黑暗中的那个人的对手。

因此,他们聪明的集在一块,免得一一被秦天给抹杀。

剩下最后七个人,他们也没有再继续搜捕下去,围成一团,扎一堆,一个个拿枪瞄准一方。像只刺猬一样,生满了刺,让人难以靠近。

等到增援部队赶到。

死寂的老林中,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好似整个世界都沉寂在死寂当中,一点生气都没有。连虫鸣鸟叫都没有,昏暗的林子里,显得极其的诡异。

放佛一整片的老林子都是死的。

空气中,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的浓浓的死亡气息,在人群中弥漫开。

从嚣张狂妄的猎人,眨眼睛变成嗷嗷待宰的羔羊,这种落差着实叫人难以接受。

一帮人,惶惶不安,瞪大瞳孔,盯着阴暗的角落。

就在这个时候,其中一个牲口瞳仁猛烈收缩。只见,盘根交错,密不透风的树冠中,一根黝黑的枪管伸了出来。

“突突突!”

******

谢谢幻雨小童靴的打赏,加更1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星汉灿烂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从长津湖开始 从木叶开始逃亡 陆地键仙 修罗武神 万相之王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人族镇守使 我有一剑
相关推荐:魔域最强妖孽权臣星际传奇万界无敌妙手神医幻城小兵传奇逍遥小书生修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