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找到了当时的目击者,是巡查码头的一名工人,虽然在警局里已经看过了当时的口供,但是费尔觉得还是再听本人说一遍比较好。
目击者交代:“当时应该是十点半左右,我在那边的办公室里看电视,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赶紧穿好衣服跑过来,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很奇怪的人跑过去,但是因为天黑,加上他头上戴着猎狗形状的头套,我什么都没看清,是男是女,胖瘦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大概有一米七左右,我没敢贸然追上去,我看到这里有汽车在鸣警,知道大概是出车祸了,就跑过来一看,就发现了那个人躺在地上,吓了我一跳,赶紧报了警。”
“凶手朝哪个方向逃走的?”费尔问道。
“朝东面,那个方向是市场街。”
“走,威廉森,我们去逛一逛市场街。”
我们一起来到了市场街上。市场街是一条交通主干线,街道两旁没有多少店铺,我们来到了一家餐馆,这里有24小时的防盗监控,费尔亮明了警察身份,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
案发时十点半左右,我们直接跳过了之前的时间,当天下着朦胧小雨,镜头上有雨水看起来有些模糊,只能大概看清街道 的轮廓,这让我不禁担心能不能看清楚凶手。
监控时间到了10点41分的时候,显示器的左面跑出来一个人,果然,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就连穿的什么衣服都看不清楚,倒是那个硕大的猎狗头套清楚地映入眼帘。凶手奔跑的速度很快,没有几秒钟就跑出了监控范围,我叹了口气,还是什么都没发现啊。
可是费尔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有些惊讶,他说:“凶手是两个人。这个出现在监控里的人不是杨。”
“为什么?”我诧异的问道。这明明什么都看不清楚,他是怎么知道监控里的人不是杨的?
“威廉森,”他瞥了我一眼,“你的观察力毫不客气的讲,真的太差劲了。你没发现吗?监控里的人和杨的身材差距吗?监控里的人明显是一个胖子,虽然杨也有些微胖……是他!没错!就是我们在希罗斯机场遇到的那个猎狗人!记得吗?威廉森!”
这么一说,我清楚的记起来当时的情景。第一次见到杨的时候我以为那个在希罗斯机场的人就是他,可是听费尔这么一说……我又把监控倒回去重新看了一遍,这才发觉,监控里的这个人的身材和杨差距真的很大。这个人应该是200斤以上的大胖子,杨才不过170多斤。
“凶手是两个人……杀害罗伯斯的凶手是杨,而杀害丘吉尔的凶手是这个人,那么盐城火车站那一个案子的凶手是谁?从时间点上来看,这两个人都有可能犯案啊!”我喃喃道。
“没关系,我们先找到这个胖子就行了。”费尔拍了拍我的肩膀,给了我一个安心的微笑。
我们出了餐馆,继续往前走,不知不觉来到了昨天第一次见到杨的旅馆。我下意识的观察了一下,发现这家旅馆的招牌底下也挂着一个摄像头,并且不像是刚才那家餐馆,没有遮挡,这家旅馆的摄像头安装在了招牌架子里面,不会被雨水淋到。我有些惊喜,和费尔再次走进了这家旅馆。
我们昨天刚来过一次,老板也还记得我们,知道费尔是警察,对于我们要查看监控录像的要求没有丝毫不快,找出了当天的那盘磁带,放进了放映机,站在我们身后,和我们一起看了起来。
费尔直接快进到了10点40,餐馆的位置在旅馆的前面,出现在餐馆监控里面的时间是10点41分,那么来到旅馆这里的时间肯定更要往后。
可是令我们吃了一惊的是,一直到11点,监控录像里也没有出现那个人的影子。也就是说,那个人跑过餐馆之后,没有继续逃窜,而是选择了餐馆、旅馆之间的某个位置藏了起来。
费尔关掉了录像,对旅馆老板询问道:“当天晚上,你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事情吗?”
老板闻言,沉思起来,嘴里嘀咕道:“不对劲的事情……没什么啊!嗯……对了!”他右手握拳和左手掌拍了一下,继续说道:“住在107号房间的客人让我送了两套洗漱用具过去。可是107号房只有一个客人在住。”
费尔和我对视一眼,他嘴角一扬,我也兴奋起来,107号房间住的不是别人,正是詹姆斯·杨!如果按照旅馆老板所说,应该是那个胖子从后窗进入了杨的房间,并且在那里躲了起来。当天晚上警方的搜索只是走访询问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那个胖子没走正门,老板自然不可能知道本来住了一个人的房间竟然住了两个人。要不是费尔这么一问,老板甚至都可能把送了两套洗漱用具的事情给忘了。
我们二人又来到了旅馆外面,这间旅馆整栋房子不是和两边的房子连起来的,而是单独的一家院落,107号房间正好是房子的正后方,窗子也没有安装防盗网,并且是上下开的,打开之后的空间让那个胖子爬进去绰绰有余。
应该没错,那个胖子和杨早就商量好了,杨在这里等着他,而胖子杀害了丘吉尔之后马不停蹄地赶到这里,藏进了房间,警方不可能细致的搜查整座旅馆,让凶手成为了漏网之鱼。
而且杨知道,自己肯定会被警方查到,也没再跟着胖子逃跑,两个人一起反而目标更大,独自留在旅馆里,打算等风声过了再离开,没想到费尔用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小计策就让杨原形毕露,认罪伏法。而胖子没有任何能够显示踪迹的行动,他没有坐飞机来美国,没有出入境记录,如果在希罗斯机场和费尔玩追逐赛的人就是他,那么他肯定是跟在我们后面偷渡进入美国的。
我们不知道胖子叫什么,杨自然不会老老实实交待出来,要在广袤的美国大陆找到一个偷渡过来的人谈何容易。假如那个胖子就此打算销声匿迹躲起来,我们想要找到他等于是不可能的任务。
我们回到了旧金山警局,那位一直跟着我们的警员带我们来到一间单独的房间,给我们倒上了两杯咖啡,告诉我们有事找他,就先出去了。
费尔又点着了他的烟斗,像是梳理案情一样的絮絮叨叨的说:“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个胖子就是杀害丘吉尔的凶手,杨也承认杀害了罗伯斯。现在有两个问题难以解决:第一,那个胖子的身份及行踪;第二,盐城一案到底是谁做的?就像你说的,威廉森,他们二人都有作案的可能性,杨又不肯老实交代,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证据?对了!那枚印章!”
“那枚印章也相当于凶器,并且象征着特殊的意义,杨肯定不会乱扔,并且如果我们没有抓到杨的话,他说不定会继续犯案,印章肯定还留在身上!走,威廉森,去彻底搜查杨携带的随身物品!”费尔磕了磕烟斗,起身去找那名警员,来到证物室。
由于我不是警方内部人员,不能进入证物室,只好在门外等候。我焦急的来回踱步,如果找到了印章,除了胖子的身份行踪之外的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就在我等的不耐烦得时候,证物室的门被推开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