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清楚这个东西话呢,我得到时候考试之后的结果才知道,我现在也不能判断,这是一个结果,因为现在学校这边对的一个考研出国的申请要求很严格,说不定我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资格呢。”
“那好,这个事情以后等待再说吧,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个晚饭,你把衣服给穿好。”
看他的样子,今天晚上是不打算去走的,我立马去换了个衣服,而且我找了半天,根本就没有找到那种让我全身遮挡着我的脖子的那种样子,我想穿那个长袖衣长裙,把我身上那种伤痕累累的这种真的惨不忍睹。
有时候我觉得他真的很过分,他每次都会用这种方式来去讨伐我,让我根本就不好意思出门。
特别会在我的脖子上面留下很多的这些痕迹,会让很多的外人看到我脖子上痕迹,就会想到很多一些连绵不绝的事情。
我在他心目中最后他祖宗十八代这个人真的是很过分,晚上的动作实在太过于疯狂了,我随便穿的是很宽泛的体恤,在国内上系列的围巾,随便找了一个宽松的牛仔裤就穿起来。
但是回头一看,他正在我的门口里面看着我,而且带着一种兴趣盎然的样子,非常的偶尔表现出一种休闲。
“其实你很适合扮演那种很纯情的味道,这种其实一直很适合你,一正一邪的,谁会想到你有时候是多么的疯狂,谁会想到你的外表是多么的清纯,这才是让人琢磨不透的地方,如果让别人知道你是这样的女人,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理解你?”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我真的很想吐血,这一切难道不是拜他所赐吗?这些所有的事情难道是我愿意去做的事情吗?
幸好我及时的赶回到学校,而且没有吃到这个最好的,我赶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刚好是第2节课,丽莎已经帮我占了位置。
是啊,已经帮我抢到了桌子的第1排,为什么一定要我们很坚决的做这一块呢,因为我们真的是好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种,你是真的别笑这个,我我真的是很认真的,我很爱学习的,而且我认为学习能让我更加能脱离叶靖北。
我现在唯一提到的话就是我能谋取的一个很好的一个工作能得到自理,自力更生的一个前提。
因为我知道我有这样的资本,我当年高考考进这个大学的时候,我可是直接是考上第一第2名才进来的,特别是我的历史分,只是丢了两分而已,而且我的英语基本是全满。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非常骄傲的,而且是学生的一个代表,而且还是老师眼前的一个得意门生。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谁会想到我会去做些什么事情,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在学习上面确实是个学霸。
你打算有个暴发户的老爹,但是呢,他的学习真的是很好,你别看他真的根本喜欢看的小说,很多东西都是耍着玩的。
但是他的学习也急需具有天赋,就是两种学霸的人在一起才会有更多的语言,我们两个人经常探讨很多学习上的内容,
因为有些时候你会发现相同的人在一起会才会觉得更加的快乐,虽然他喜欢去看帅哥,但是不影响着他也是属于学霸。
早知道他有一个这么著名的老汉,而且也许学校可能早就默默的让他去多捐助一下学校,不过呢,像我们学校的牛人真的是很多。
也许校长根本就不注意这方面事情吧,因为太多那些学业有成的学子们回归社会之后,往往都会回馈我们的学校,能证明着我们学校对他们的前途是做了一个锦上添花的作用。
是丽莎的父亲真的好厉害,一听说他能考上这么伟大的大学,那时候激动的不得了,而且真的是恨得连天上的星星都给摘下来,那些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光宗耀祖,祖坟冒了烟。
当初。
她还曾经跟我开了个玩笑:“你根本不知道我那个开的矿的老店是多么的愚昧,当时还担心我可能考不上个大学,还打算直接捐款到国外的也,学校说要给我拉一个名额,让我直接出国留学,也许我的老爹从来没想到过他的宝贝女儿,居然考上了这样的名牌大学。”
所以在在丽丽2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一高兴就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个直升飞机。
都在大四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很少去上课了,男的兄弟们都会凑在一起,这个教室里面真的是热热闹闹的,大家毕业前需要写很多论文,大家都已经变成老油条了,老是在上面讲热热闹闹的,那么下面呢的人又开始直接在传纸条啊,在聊天呢,而且发短信息要看小说啊,或者说在偶尔的去传递的零食啊,把什么什么东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交在老师的眼皮下能躲过这些东西,只能靠自己的一个本事。
我跟lisa的旁边坐着一个帅哥,这些东西都是不成文的规定,不认识的男生,女的住在一起的话,中间都会隔着一个位置的,而且像这样的习惯已经养成了,也不会觉得这种位置是浪费的。
我一边在记着笔记,一边在欣赏这些帅哥们,因为这个大教室嘛,大家可能很多帅哥在这坐着,谁不喜欢欣赏帅哥呢,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有时候看着这个帅哥,我突然会想起我曾经的男朋友,那是多年前的男朋友了,他以前教过我很多东西,而且他的样子跟这个人长得很像。
但是呢,没想到这个男人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很难受的样子,我觉得脸色很发烫,那是我十七六岁的少年的时候,那是我最美好的青春的疯狂,那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但是也是发生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这段恋情让我足以感到一种生活的队伍的残忍。
是的,每次想到前男朋友的时候是我非常不快乐的时候,我真的这种快乐可以持续到一天,就在吃饭的时候,我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我都没有办法去吞下去,我觉得我人生之中就起伏在那种感情的波动里面。
我这样的情绪被丽萨看的到了,他有种调侃的语言,或者说用那种大惊小怪的样子看着我。
“不会吧,冷水月你的男朋友都有了,你男朋友不是刚刚回来就跟你过了周末了吗?你怎么现在这么朝三暮想的你怎么会这么失魂落魄的样子,你不会这么快就想跑回去看你男朋友了吧?你也太过分了吧,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我看着他的样子,我只能想告诉他个心里话,因为我有时候真的憋不住,我需要找一个人去倾诉着我内心。
“没有,我心情不好,是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初恋,我的初恋让我很怀念,所以话我现在心情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男朋友来的,这个是两码事。”
“冷水月你真的是太过分了吧,你简直是太过于什么样的情况了,我真不好意思说你了,你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你们处于热恋状态,你居然还在这个时候是想念你的初恋,说你是不是根本就没忘记你的初恋,那你就把你男朋友给甩了呀,重新把你的初恋给找回来,那岂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可是我的初恋隔得我很遥远了嘛,而且人在天涯我怎么都觉得没办法去得到他,当然在天涯之外,我自然会想念着他了。”
“你的初恋到底隔得有多远,难道比太平洋还要远吗?难道是隔得太西洋印度洋还是隔着哪里,或者在地球另外一端,他现在在哪里?不行,你这样吧,我觉得很事情很简单的,你就把现在男朋友给拽了就直接去找你处理男朋友,我觉得这种事情是合情合理的,没有必要去为这个事情给耽误的了啊!”
丽萨永远是个现实主义者,因为他是有钱,他可以随心随意的做任何一个事情,他甚至有私人飞机,他可以直接坐着他的私人飞机,直接开到那边去。
但是我不能,我只是一个穷学生学生而已。
我只是叹叹:“我的初恋没有很远,他就在隔壁的学校而已,所以话只是仅仅是想想而已。”
“我的天哪!”
她完全是愤怒的,愤怒的,连这个碗里面的饭他也吃不下去了,带着一种筷子来敲打了一下我的头。
“你也太过分了,我以为是什么地方呢,这么近的地方,就算你打个车过去,连起步价都不到,从这里走过去拐个弯就到了,而且如果速度快的话,不过这是10分钟的路程,这事情很简单的话,你还要在这里背春秋,而且还来这里悲剧的样子,我真是服天就服你了!近在咫尺,你敢说是在天涯,你是不是跟我说的文绉绉的东西!”
为啥真的是没说错的,因为这个事情真的就是志在天涯,也就是说我跟他如果真的要见面的话,也许不到15分钟时间也许就能见得到了。
但是我永远不会去见他,我打死都不会去打,打不死我更不敢去见他,我们之间已经远在天涯,虽然近在咫尺。
我宁可矫情的把这一切都放在我的内心深处,永永远远的放在封存起来,我也不会去再去看他了,因为这一切都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
曾经十五六岁的少年们那段非常不堪的回忆,让我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太多浪漫,这一段的历史将会是我人生中浓墨重笔的一幕。
让他成为过去就好了。
再见了,我的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