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香油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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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仇不算一个正宗的吃货,夹起一块油滑的鸡块,放进嘴前,先闻到一股扑鼻的清香,令到胃口当即打开,送进嘴里后,香滑无比,油而不腻,也算是一道不错的菜式,只不过经历了后世那种“吃货帝国”的洗礼,对于这种古菜肴,能够让他惊艳的真没有几个。于是吃过两块后,他放下了筷子,端起了前面的水酒喝了起来,显得心事重重。

“怎么,不合胃口?”这一桌是大主顾,而且还是镇里公认的大掌柜,花嫂子不说作陪,好歹自己的招牌菜上来,得讨个口彩,顺带敬杯酒。

若要说出这道菜的缺点,其实池仇说不上来,毕竟有些工艺完全在于配料、选材、火候都不是现在厨房能够达到的,尤其这种做法,其实有点现代粤菜的风味,至于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河间,可能又是一道历史的小彩虹,对于粗狂的北方人来说,南方菜肴的精髓,没有专业的南派厨师的考核,总会有点变味,就好像美国的中餐厅一样,可能会吃出完全不同的鱼香肉丝一样的。

过于挑剔没有意义。池仇不会犯傻的多说什么,更何况花嫂子做的还是不错的了。

池仇悠悠的说道:“没有,挺好吃的,只是……”

“只是什么?”

池仇真是脸都皱成一坨了,今天嘴巴“贱”的有点过分了,干嘛冒出个“只是……”

艾苞儿也柔声说:“只是什么呢?”

听了这话,池仇心里怎么想,谁也不晓得,真是的,坑夫呀,其他人也是一脸的好奇,尤其是二虎,这可是他家的店子,你居然还说“只是”,这不是拆台吗?

池仇晓得,话以出口,这事不说个子丑寅卯,也不好糊弄呀,于是清了清嗓子,说道:“只是这香油鸡的制作很讲究原材料和制作工序。”

“首先我们先说这原材料,鸡必须是精选山地圈养的走地阉鸡,不到一年最好,因为只有走地鸡吃山中野食长大,经常跑来跑去,那肉质口感跟普通的肉鸡有区别。”

此话一出,迎来一波又一波鄙视的眼神,看的池仇心里发毛,脑回路转了转,才明白,TMD这世道哪有啥“肉鸡”,到处都是“走地鸡”。不走能是鸡嘛?

只不过看在他大掌柜的面子上,大家不好薄了他的脸面,但总算没有人昧着良心奉承他。

池仇也不由的老脸一红,讪讪说道:“然后是严谨的制作工序,香油鸡有两种做法,隔水清蒸或者是热汤浇制,隔水清蒸做法口感清爽而有弹性,味道浓厚,原汁原味;而热水浇制则口感清爽而嫩香,散发清香。至于火候嘛,一般师傅都能把控,最好是就成熟,千万别全熟,做到鸡骨有一丝血丝最佳,那样鸡的味道和口感才是最为鲜嫩的。”

“哦?是嘛?隔水清蒸?”花嫂子毕竟常在厨房转悠,听出了一点门道了。

“其实想香油鸡,也可以用清油浇制,油锅放在下面,用一根棍子将鸡架在锅上,热油蒸汽向上热下方,上面油淋,反复浇泼即可,也到八九分熟。”池仇边说边比划,对油淋鸡他颇有心得,这一道也是他的拿手菜。

“等等!等等。你是说,香油鸡,直接用油泼?”三林好奇的问道:“这多浪费油呀!”

“也许吧,这也是另外一种做法就是了。”

一般来说香油鸡主要的香油还是在蘸料里,这年代,油不是个随处可得的东西,大锅油爆,很多商家都舍不得,更别说只是为了做一两只鸡了,虽然油不会用一次就丢弃,但这种“奢靡”的做法,就算是天生喜欢研究新菜式的厨子也不会脑洞大开去尝试的,否则很有可能被辞退。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听门道,不同于大壮、艾苞儿他们只会流口水,这个做法倒是深深打动了花嫂子。

艾苞儿露出一丝艳羡:“听你这么说,我都觉得好吃。”

“那是自然,只不过确实有些费油,不过呢,若是店面主打一个招牌菜,比如挂的招牌就是宴湖香油鸡,每个进来的人必定会点一只的话,就不存在浪费了。”池仇侃侃而谈,想到以前满大街的化州香油鸡和黄焖鸡米饭,这种特种经营模式,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只做香油鸡?”现在的酒楼、酒肆,没有什么“招牌菜”的概念,相比之下,那种街边“卤水”相对更符合这种方式。

“只做一种,家里养的鸡也不够呀,就算只养一年,一天就算是卖三十只,也不可能供应的过来的。”二虎对酒肆经营还是清楚的,他们院里养了差不多五六十鸡,万一可能进店点明要吃香油鸡,那估计开上半旬就要断货了。

“所以说嘛,我打算开个养鸡场。”

“啥?”

“养鸡场?”

一语惊起起千层浪,桌面上一下子炸开锅了。

“你们有啥好惊讶的,我不是让在下游做个大棚了吗?那就是我准备的养猪场。”

“啥?”

“养猪场?”

……

所有人都懵了,到底是养鸡场还是养猪场?

池仇摆摆手:“咱们便吃边说。”

半刻钟之后,众人才明白,池仇是担心这猪油供应不上,要搬个养猪场,而养鸡场只不过是个附属物,既然都养猪了,干嘛不养点鸡呢?

“这养猪起码的三五年!”冉大壮不无担心的说道。

“现在不养,三五年后真的不够了猪油了,又得等三五年。”池仇的想法很超前,其实他也觉得有些胆大,变幻莫测的古典社会,有些时候并不是拥有一颗恒心就事竟成的,真正做实业的,困难特别多,还是拿他的轩尼诗做例子,用了整整六年,算是配方做出了池仇要求的口感,但五岳的天气并非跟前世一样。

按理,前世吐鲁番的气候数百年不会有啥变化,年年都是那么热,那么多日照,葡萄产量只要好生打理,起码品质和产量会有保证,

比起法国或者山东的要稳定的多。

但这个五岳大陆并非如此,千年前的灾难引起了什么,会影响多久池仇也不知道,反正他只晓得当他准备轩尼诗上量的时候,酸雨不期而至,吐鲁番葡萄连续两年惨淡无比,所以池仇的轩尼诗作坊,窖藏的存活空了两年。而且天气好转之后,百姓因为惧怕天气反复,种植葡萄的积极性大为降低,亏的池仇是五王子,若只是一个普通的商家,未必能够熬到第一批窖藏开卖,就破产了。

若是商家破产一旦转手,秘方又不会卖,或者即便卖了又藏私,后续的商家也不可能再做出纯正的轩尼诗,起码又得自行研究多少年才能达到池仇要求的口感。如此一来,时间拖个十几二十年算很正常了。

池仇很羡慕那些搞点发明,整个国家、贵族就像疯了一样“捐”银子的穿越者。可能嘛?就算你发明了“珍妮纺织机”,不出三个月,你就没棉花可用了,就算你有的是钱,想垄断经营,老牌纺织厂还有失业的织工不砸你厂子才怪。

池仇记得《那年花开月正圆》里,新型织机就造成了动荡,好像问题可以解决,但事实上仔细想想,作为划时代的产品,凭空出现,就会面临许多问题,你想的到的,想不到的,层出不穷,一个辽东的穿越者,发明了织机,然后再古代,布开始畅销天下?做梦吧。你有棉产地吗?先不说辽东天气产不产棉,棉花籽有嫁接技术吗?要知道就算你发现棉花籽,那时候一颗棉桃,估计就拇指大小,你确定你能抽丝?

英国纺织业也是一点点扩大,前后经历了数百年,打了多少仗,抢了多少市场,开垦了多少牧场,得从多少殖民地搜刮原材料,才保证自己工厂不间断生产?任何跨越式的发展根本无法逃离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约束,否则现在的五岳早就汽车满地跑,飞机天上飞了。那些前辈难道不晓得蒸汽机的原理?他们能够作诗、改革律法、解放妇女,为何不发明蒸汽机?还不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钢材做容器,找不到合适的部件做阀门,找不到合适的刀具做螺丝。

这些池仇早就尝试过了,最后的结论,没可能在沙漠里做出一台蒸汽机,哪怕热气球都不行,就算做出来,反正池仇是不敢坐的。

新疆棉花,池仇也种了不少,对不起,也不行,整个大漠地广人稀,分分钟饱和,就算你想行销天下,当你的布走出河西走廊,也比丝绸贵了。运输棉桃在延州生产布匹更不划算。

不过养猪,池仇还是敢的,毕竟猪肉可以吃,只要避免猪瘟就行。

“你真的打算为了做肥皂,养猪?”艾苞儿一脸不可置信,悄悄的推了他一把。

“这个是当然的,只不过现在还只是说说,先把肥皂厂做起来再说,万事开头难,先借着这工坊,咱们把人事框架搭起来才行,这世间干啥事都不难,就是人才最难。”池仇环顾四周,大家伙对池仇的话一知半解,但汉语就是有点好处,就算用词五花八门,总归还是听得懂的。

几个人一下子低下了头,显然他们没有把自己当作人才,更多的只是打杂的工头而已。

花嫂子见桌上气氛有点不对,轻轻的摇摇头,心道:这些事情,我还是不要掺和进去的好。说着找了机会下了楼。

在场的许多人低头不说话,池仇顿时明白了为什么每个成功人士的身边都需要,其实心腹更多的就是对主人公的盲目崇拜或者是绝对信任,相信按照他的思路走下去,能够致富、能够发财、能够飞黄腾达。

当然也可以不需要心腹,利用自己的权威压制某一些人帮你做这些事情。

眼前这些人,对池仇的理解和信任,显然还没有达到让他们盲目崇拜的地步。虽然让人有些失望,不过对自己却没什么影响。

这点小挫折并不算什么,池仇决意用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尝试的去改变。

于是给每一个人碗里夹了一筷子菜,慢慢比划着说:“天下赚钱一途走商业,艰险难测,但就算是种地,也是靠天吃饭,从来也不是轻松的事情,我呢,没有天大的本事,但是赚钱的法子还是有些的,但是我需要人把这些想法铺下去。”

“我们这些人也就张宽、田镜读过一些书,认识点字,算是个秀才,若是你有什么吩咐,不如告诉他们,我们这些人没啥脑子,就有一股子力气,到时候你们让做啥就做啥。”冉大壮这话说的干净漂亮,实际上还是将追随的事情丢给了旁人,心里指不定想着:我家大小十来口呢,就等着我种田养家,农闲的时候到你手里做点事情,赚点外快就好了。

田镜也噘噘嘴:“我也就是会算数而已。”

池仇笑道:“不着急,咱们呀,边做边看,现在首要的就是把肥皂厂做起来,等一切上了正规了,你们呀也就没事可做了,到时候肥皂厂我让艾苞儿和冉小壮再带几个孩子看着就行了。”

“什么,你这是不要我们了?”

“过河拆桥?”田镜的用词很不恰当,但也就是那种心情。

三林觉得不合适,掐了田镜一把,池仇并不生气,反倒说起了肥皂工坊的事情了,将工坊的事物大大小小的全部分割完成,比如冉大壮负责将工坊的里里外外的墙壁负责扎牢实,做到密不透风,以及连接镇外的道路也要保持整洁。

冉小壮负责带几个娃娃,去收猪皮,至于每天的猪皮数量找财务张宽。

三林负责桌椅板凳的制作,若是尺寸大小有什么疑虑,可以找三五个人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而二虎除了帮冉大壮负责管理工人外,还要和田镜一起去下游寻找合适的滩涂,比较适合猪圈和养鸡场的建设,两者的距离不宜过远,如果要修路到主道上,修路不能太难,并且计算出相关需要的人工和材料,报给冉大壮参谋,再由大家讨论后由艾苞儿拍板。

艾苞儿要负责检查成品,督促做事的人产品规格化,尤其是三林得尽快做出合适的磨具,自己

做也行,也可以找到镇上老木匠做,收费合理就行,但成品需要三林把关。

一件件事情交代下去,一个个节点安排好人监管,并且做到财务、监管、办事三方协理的状态,大家听的头头是道,一天来迷茫的脑海瞬时清明了许多。

“这恐怕是你们这一天所遇到的问题吧。”

众人面面相觑,确实,池仇一天不在,他们如同无头苍蝇,不说互相推诿,他们就连该推诿什么都不清楚。

“至于成品怎么摆放,怎么储藏,下雨怎么隔水,储藏的位置是不是好上货下货,这猪皮的储存,又该如何,放那里,总不会来一点猪皮就开火熬一次,肯定需要备一些,那么储藏需不需要挖个地窖?现在天寒地冻的,猪皮就算丢在那里也能放几天,但是明年开春了呢?是不是需要引入冷泉的水,确保地窖在夏天也能储藏,我觉得你们都可以给点意见,最好也去问问张老三张师傅,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几个爷们多考虑一下,设计几套方案,然后让艾苞儿拍板就好。如果我不在,苞儿妹,你可以让大家无记名投票,纸条上不署名,先把方案归纳成一二三,三个,大家只用写个数字不难吧?”

花嫂子此时正站在门口听得入神,犹豫一下,进门笑道:“真没想到,这小小的一个地窖就有这般讲究,二虎,多学着点,这位池大掌柜是有真学问的。”说着媚眼瞟了一眼二虎。

大家见她手中端着一只香喷喷的香油鸡,纷纷让开。

“你这是?”

花嫂子说道:“这是用池大掌柜的法子,我尝试了一下,大家尝尝。”

众人啧啧赞叹,池仇也不免刮目相看,他曾听苞妹儿说过,这旧镇呀女子居多,最能干就两个一个董娥娘,一个花嫂子,方才点菜,还没看出来,总觉得跟董娥娘比,花嫂子还差些火候。

现在池仇是明白了,这份赞叹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方才池仇的言谈,让大家对这个池大掌柜有了一番新的认识,花嫂子的话有很点睛,都晓得池仇是有真学问的,心中不免尊重,都等着池仇先夹着一筷子。

人情世故,人情世故,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池仇就算不拿大,此时此刻这个先手是一份“敬重”。得嘞,夹一筷,吃一口。

真香。

不得不说,这花嫂子也是玲珑心思,池仇方才的话,她转头一琢磨,挑了一只最合适的,池仇吃的赞不绝口。

众人闻着香,眼发直,等池仇那句:真香。

一人一筷子,一整只鸡很快就被消灭了。花嫂子也挽起袖子,赶紧吃了一筷子,还吩咐给厨子上来也吃一口,要知道为了卖相,她们也都还没尝那滋味呢。

“你这法子做出来的确实不错,而且也不费功夫,一锅油能用好一阵子。”花嫂子问厨子:“怎么样?”

大厨是老三家的寡妇,现在也就是二虎的妾,胖胖的,一向是家里掌勺的,点点头:“是还可以,做起来火候也简单。”

的确,这油淋的鸡皮,只要滚油,三五勺下去,基本够了,比起蒸的,隔水的,确实好把控多了,毕竟古代的灶,灶火靠柴,一般小馆子和家里,对火候都不容易掌握。他们这种家庭作坊,自然比不上大酒楼,可以分灶分火。

这不是真香定律,确实是真香,说起这香油鸡还要求必须是肥瘦均衡的走地鸡,不能太老,也不能嫩,不能圈养,但也不能满山跑。

鸡太老了,显得油腻,太嫩了,出不来味道,圈养的,肉不够香,不勾人,满山跑的,肉紧实,放到嘴里不够滑 嫩。

池仇见花嫂子有心,她家的大厨也在,也将这鸡的选料缘由说了,大家恍然大悟,都是一票求温饱的人,哪里会在意这些,现在听池仇说了,不由的都在点头。

“照你这么说,这鸡养半年就可以卖了,虽然小,但也不费料,成本也低。”花嫂子是做掌柜的,对这些事门清,不过一想到旧镇的破败,就算这香油鸡再便宜一些,来消费的还是不多。

“别想了,就现在这生意,几天才能卖一直,这鸡都养成老母鸡了。”三弟妹说的是实话,方才上来两只鸡都比较偏老,一来本地人觉得土鸡或者老母鸡肉够肥,实在,二来她们也不是专门做香油鸡的馆子,只不过做的还不错,算是个招牌而已,进馆子的人多是想在花嫂子这个寡妇面前吃吃茶,沾点小便宜的主,就算有些席面,次数也不多。而且也未必桌桌点这道菜。

“其实你可以做成香油鸡饭,一只鸡切成几份,配上米饭或者是配上面、馒头,都可以,到桃林去卖。”池仇给出建议。

“他们那些流民吃得起鸡油饭?”

“花嫂子不妨算一下,一只鸡,分四份,配上两个馒头,几颗青菜,十五文吃不吃的起?”

“吃的起,吃的起。”一只半年的鸡统共才十几文,分成四份,就六十文了,花嫂子眼睛一亮,顿时明白了。

“你还可以学着做卤煮,那个六文钱也能吃饱,高低搭配,丰俭由人,一辆小车午时推过去,卖完回来,钱财到手,如果做得讲究点,在桃林那里搭个小棚子,做个灶台,人去了,生上火,一口热油,一口热卤煮,香油鸡在店里先做好,到哪里再油淋一番,既给食客热一热,又能勾起馋虫,总归会有人买的,一天几只不成问题。”

“对对对。”花嫂子双手一拍,算是大彻大悟了:“好,好,这主意不错,咱们院里那些鸡,再不吃都成老母鸡了,爹娘又不肯多吃,这法子好。”说完激动不已,恨不得马上去动手。

花嫂子在镇上一直是以聪明著称,起码游走在那些想入非非的食客中间,没点智慧和定力是不行的,现在池仇几句话,让她都失了态,这一餐饭他们都觉得吃的相当精彩。

临走,花嫂子说什么也不收钱,学了人家的技艺,一餐饭钱,她如何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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