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狐仙等人并不知道封印有裂痕,所以他们在接到小狐妖之后就离开了。至于剑卦门的人,经历了刚才那些,恐怕都不愿意下来。
所以现在我能指望的,仅仅是我自己而已。
看来是时候了。
我看了看四周,左手一招拿出聚魂幡,之前用御魂术控制的鬼魂在我的念头下纷纷出现,不过或许是这魔龙封印的力量太过强大,鬼魂一出现都开始出现消散的现象,随着鬼魂越来越多,这才慢慢儿控制住。
御魂术的三个境界,我现在仅仅掌控了支魂,想要达到第二个境界,还需要控制最少五百多个鬼魂聚魂幡内的鬼魂不够,所以我还得想其他法子。
阴河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初从阴河上过桥,那些沉在阴河底的鬼魂,或许我可以跟木业上神商量一下,打一下那些鬼魂的主意。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将鬼魂唤了出来,随即控制着他们缠上黄天的身躯,黄天身上原本就有邪气乍现,邪气乃阴气,这地方虽说有镇压魔龙的封印,可对于全身都是邪气的黄天来说,这些鬼魂自然喜欢的不得了。
在我控制之下,一个个铺天盖地的缠上了黄天,黄天现在被邪气入体,早就没了意识,所以在鬼魂缠身下,很快就不动弹了。
我取出小刀,快速来到黄天面前,他的脸现在已经开始泛出黑气,如果一直任由这黑气滋长下去的话,势必会让黄天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到时候连他的魂魄都被这邪气侵染,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用小刀扎破黄天的手指,我脱掉他的上衣,在他的胸膛上画出三清咒,以咒引流,将邪气从那破开的手指引出去。
只不过这过程比较长,好在邪气全部存在于他的体内,并没有其他源头进去,邪气就那么多,经过一段时间的引出,黄天的脸色已经有了渐渐的好转。
至少看起来已经不像之前那么令人担忧了。
而从黄天体内引出的邪气,我则用一股法力包裹着,九世法力加身,这对于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困难,只是可惜了这一身法力,空有法力却无法施展,这种感觉是最难过的。
不过之前琉璃在传我御魂术的时候,也给了我一本雷法,包括一枚五雷印。当时走的匆忙,除了详细的修炼御魂术之外,那雷法我甚至连名字都没记住。
看来有时间需要先把雷法学会。
随着邪气越聚越多,黄天的脸色也终于恢复了一些血色,虽然说依旧有些苍白,但跟先前比起来已经好了太多了。
终于,已经没有邪气从黄天体内传出来,那三清咒也渐渐在黄天的胸膛前淡化。
我长长的呼了一口气,这才放下心来,再看我用法力包裹着的漆黑色邪气,此时此刻似乎想要挣脱我法力的包裹,可奈何他们数量稀少,且没有后继源头,不似我的法力一直运转,连绵无尽。
到最后,邪气终于是败下阵来不在扑腾。
控制着法力将邪气压缩,直至过去半个多钟头,那邪气在我法力压缩下,变成了一颗通体漆黑的冰凉石子儿。
我将邪气石子儿拿在手里,除了一股冰冰凉的感觉以外,似乎也没有其他多余的感觉。
我将石子儿收好之后,这才将黄天弄了出去。
剑卦门的人,因为魔龙封印地的事,加上先前的狐仙步步紧逼,已经全都坦白,不过跟着他们去了龙头所在地,发现那个地方早就没了龙头的去向。无奈之下,我只好带着曹三独自守在了封印地。
魔龙的脑袋先前慌忙逃走,如果我猜的不错,他一定会想办法回来破坏龙身的封印。
龙身的封印我确定过,一共有八处,封印的位置分别为四肢,包括一些重要的脏器,而现在被破坏的符篆就正好处于龙爪位置,隔着厚厚的冰层,我似乎都可以看到那几乎有我整个人那么大的龙爪。
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龙爪,我无法将符篆修复,所以现在除了等龙头回来以外,就是黄老四的苏醒。
黄老四现在说难听一些,依旧是鬼魂,虽然是属于仙家,可他的魂魄不齐,并不能一直存在,所以只有在足够多的魂气之下,他才会苏醒。
暂时没有去理会尚未苏醒的黄老四和不知什么时候会悄悄回来的龙头,我拿出了之前琉璃给我的那层雷法秘籍。
秘籍被我拿出来,一抹不易察觉的电芒也在秘籍上一闪而过,我心里惊奇,仅仅是这一抹雷光的出现,就足以说明眼前这本秘籍不是凡物。
再往下看,我心底则露出浓浓的震撼之意。天罡御雷决五个大字印在封面,虽说书的封面已经有些许的泛黄,可这并不影响它的分量,甚至在这书封上面,除了泛黄以外,我没有看到任何的一丝破损和灰尘。
望闻问切,单单是望来看这本书,我凑近了些,这才发现在距离书封表面一毫米左右的位置,有一层淡淡的荧光,像是一个保护壳一样,将整本书护在了里面。
天罡御雷诀。
仅仅是从名字上面,我似乎已经可以感受到一股强悍的雷鸣之气。而且跟这御雷诀配套的,还有一个五雷印。
五雷印的外观很像是一块印章,上方呈椭圆形,而下边儿却是长方体,总长不超过十厘米。
在五雷印的正面,刻画着三个符篆,符篆上有雷电印记,想来是跟雷印有关,在左右各有卦象,最正中的地方,则是一个伏羲先天八卦的图纹。
带着好奇,我翻开了这一本我原本觉得很普通,可实际上却不输于御魂术的雷法秘籍。这一看过后,我终于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在这些东西面前,我之前所会的那些,仅仅只是皮毛而已。
什么降雷符,跟眼前的这一道雷法比起来,根本就是天上和地下差距,而且最重要的,这雷法的威力,是由施法者体内所存在的法力多少来决定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