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像是被人用湿布给擦拭过。
我从裤兜里取出了我的紫外线笔,打开了紫外线光,像用试电笔一般的握着,照射着这个地方。只见这里呈现出了赤土色。
我感觉如果只是小狗的鲜血,不至于让凶手要来抹掉,想灭迹。
所以我又留意了别的地方,结果发现在柜子的底部边沿上,又有点血。这些的颜色比较分明,应该是那小狗的血。
由此可见,这个柜子是个很重要的物证。
不过这些对于翻案没有直接作用。
就在我想得入神的时候,手心突然传出“震动”,还伴随着“叮咚”一声。我被吓了一跳,手都松开了,而手机就落在了红砖上。
我回过神,急忙把手机从地上捡起来。还好这手机并没有摔坏。
检验过手机后,我才看了一下屏幕,得知是徐凌给我发来了消息。她抓着我堂哥的脚,360度无死角的拍给我看,还在消息里说:“没有发现任何齿印。”
由此可见,我堂哥真的是被人陷害的,真正的凶手,另有他人!
突然间,我感觉底气足了,而信心也满了。
于是我猛地站起身来,打算请最好的律师,去和检控官对簿公堂。不过就凭目前这些证据,要推翻警方提出的物证和人证,并不容易。
就当我握着手机想得入神的时候,手机突然传出了一阵铃声,又是把我吓得身子一颤。我在心里暗暗决定:回头一定要将这铃声改了。
心想之际,我拿起手机,看见这电话原来是徐凌打过来的。
刚刚才发来了消息,怎么又突然打电话给我?
我接听了这通电话,压低声音说道:“喂,徐凌,我现在正在查案,你怎么老是一下下的,要把我给吓死了。”
只听她在那边喘着粗气,声音幽微道:“贺阳,对不起。贺二龙被发现了,刚刚过来几个武警把他带走了。”
听到这消息,我的右臂都垂落了,而手机竟然从我手心里脱落,又一次砸在红砖上。这一次,手机彻底暗了,应该是砸坏了。
为了要救堂哥,我连夜回到旅馆,拽着还没有睡醒的陈雨休,说:“走,跟我回去,我要去救我堂哥。他刚刚被几个武警给带走了。”
听到最后这一句,陈雨休这才彻底清醒,轻轻甩开我的手,问:“怎么会这样?”
“毕竟他现在是嫌疑人,畏罪潜逃,你知道罪名多重吗?还有徐凌怕是也要跟着遭殃了,她现在要被扣上窝藏嫌犯的罪名。”说话间,我突然感觉,这是一个局,包括三婶帮堂哥逃跑,都是早就设计好的。
毕竟这里的人,不可恭维,真是人心叵测的。
见我在发呆,陈雨休就拿手在我面前晃了晃,问:“你没事吧?”
我这才回过神来,深吸一口长气,暗暗摇了摇头,匆匆说道:“没事,但是我堂哥真傻,被人骗了。唉,不过他就算不来找我,恐怕也是难逃一劫。算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再说。”
兴许是见我愁眉不展,陈雨休这才知道事情多严重,就握紧我手腕,跟我说:“冷静,案发的地点在这里,相信他会被带回这里审理的。”
“不,也有可能在市里头。”我心慌着。
陈雨休取出了手机,说道:“我帮你问问。”
他的关系还真多,一通电话,就问出我堂哥现在是在市级刑警队里,被暂时拘留。而徐凌也是,被关在同一个地方。
我决定赶紧回去,陈雨休却说:“可是我们现在回去了能做什么呢?也是救不了人啊!不管怎么说,都应该冷静吧。要不然就找人、找关系,先想办法保出徐凌。”
“你在想什么呢?这可是走关系,这种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其实我有不太充分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我堂哥他不是凶手,但是需要你帮忙。”
“我?”陈雨休露出惊异之色。
我将我查到的结果告诉他。
陈雨休听过之后,觉得这些物证的确是很有力的,但他表示这还差点什么。于是他跟我一起去现场进行调查,并且拍下了照片。
早晨七点三十四分,我们两人就开始调查,我在旁边负责帮他拍视频,并做记录。
同时,我们还发现了另外一样有利的物证。
但就在我要搜集的时候,他阻止了我,并且说道:“其实在你擅自过来调查的时候,这现场就因为保护不力被破坏了。所以现在搜集到的物证,其实都是徒劳,除非能从尸体那方面下手。”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此刻我心急如焚。
陈雨休双手环胸,暗暗斟酌。
想了将近20分钟后,他才回过头来,看向我,说道:“可以用调查不力为由,重新调查这件案子。只要把这宗案子接到我们那边,那我们就能够联手,找出真凶,还你堂哥一个公道。同时,你堂哥也能暂时避免官司纠纷。”
我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就同意了。
回去时,我还带上这条小狗,因为它现在也是一件强而有力的物证。假如能够在现场找到他的断齿,并且验明血迹,就能够证明凶手另有其人。
刚下车,陈雨休就告别了我,去试着把案子接过手,让我们自己做。因为他和我堂哥贺二龙没有什么关系,和我又只是普通朋友,所以不存在徇私的嫌疑。
我告别他之后,倒是直接来到了警局看望堂哥和徐凌,给他们保证道:“我已经找到了证据,可以证明你们的清白。这件案子很快就会有转机,你们很快就会没事的。”
我打包票这么说,但其实心虚得很。因为这件案子,关系到我自己的亲人,我心急则乱,很多分明都懂的错误,却总在犯。
徐凌很相信我,就默默给予我肯定的眼光。
堂哥却落寞的说:“这事要是太难,就算了吧。反正我们穷人的命就像蜉蝣,压根就不重要,世界上少了我们哪一个,其实都一样。”
“不,堂哥你别这样想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我积极的鼓励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