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鲍余去了林瑞——也就是死者父亲的住处。
进屋之后,房间里面乱作一团,看起来很久没人打扫了。
地上桌上倒着大量的矿泉水瓶、泡面,还有烟灰。
“这几天心情不好,一直没时间打扫,不好意思了。”他吸了吸鼻子。
“没关系,我就是过来看看,你好像又瘦了,怎么不开窗?”
鲍余拉开了窗帘,一股刺眼的亮光射进屋内,林瑞整个人看起来,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你说那天去万宗广场送赎金,可我们查了一下广场的监控视频,好像没找到你啊。”
“我去了啊……真的去了,是在楼梯口的垃圾桶。”
“你应该没有一百万吧?也很久没去公司了。”
“公司……”他在辩解,“效益不好,但我有去……我有一百万。”他吸了吸鼻子,有些语无伦次。
“我坐一会儿可以吧?”
“有什么事吗?我该说的都说了,我很忙的。”
“忙什么?”
“我要去上班,我……我还要处理雪莉的后事。”他一面说着,眼睛却始终盯着沙发茶几的抽屉。
“这里面有什么?”
“没什么。”
“那我打开看看喽。”
“不要!”
林瑞抓着鲍余的手,鲍余一用力拉开了抽屉,如他所料,在这抽屉里放着几包海落音。
林瑞也西赌了。
跟着林瑞的鼻涕和眼泪涌出,开始抽泣起来。
“你记得我和你说过,去年我女儿生日那天,我发现她西赌了,她对我说,‘我的那些朋友都知道我的生日,你知道吗?老爸。”
“她说完还想要回去继续吸,接着,我就做了我人生中最错误的一件事。”
“我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包赌品吸了起来,我说,‘你要死,老爸陪你死,我一定要帮你一起戒赌!’”
林瑞的本意是想帮女儿戒赌,他想告诉女儿,赌品是一定可以戒掉的,不难,他会陪着雪莉的。
可是他没有想到,当他沾染上一次,就是那一次后,他也沉迷在赌品带来的快感之中,只要一次就沉沦。
“每天都是三千五千的,我根本没有心思去上班。天天就想躲在家里,我和女儿一起吸,后来没钱了,我就自己吸不给她,我自己想要自己快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变成了一个鬼,一个连女儿都不管的鬼。”
“那天她离家出走之后,我接到了绑架电话,对方索要一百万,我没钱给,而且我也觉得这事就是她做的,因为电话里那个人声,我听得出是阿泰。”
“我根本就没理那个电话,而她失踪的几天,我天天都在家里西赌,是我害死了我的女儿。”
鲍余想,这应该就是林瑞之前说谎的原因,他害怕连累自己西赌的事情被查到。
他叹了口气,而面前的林瑞抓着一小包赌品,又吸进了鼻子里,而后躺在沙发上,快乐至峰顶。
两日后的清晨,于江边浮起了一具男尸。
由于步入秋季,尸体在水中浸泡膨胀了一段时间才被发现,很难追查到死亡时间。
经过法医验证,发现这具尸体正是雪莉的前男友阿泰。
并且在河附近的一个桥头,一个监控视频记录到,在十月二十一日的凌晨三点,有个男子从桥上快速地跳进河里。
监控只拍到了男子的背影,他穿着一件连帽的风衣,从衣着上判断,这个人就是阿泰。
尸体戴着手套,这也符合了在案发现场,只有Jack和雪莉指纹的事实,阿泰是有预谋地行凶的。
在他牛仔裤的内袋有一个塑料膜封好的袋子,里面是一封亲笔遗书,“都是我的错,我罪该万死,我求雪莉和我复合,她不同意,于是我就……对不起。再见。”
“从阿泰穿着的鞋子上的鞋印比对,这双鞋就是在雪莉遇害现场找到的那双41码鞋。推断应该是阿泰杀了雪莉,而后畏罪自杀。”
“啊?”
听完鲍余的陈述之后,祝君富叫了一句,“这就完了啊?”
“完了啊,监控,鞋印,很合情合理啊。”灵月桂说。
“那遗书写的啥啊?什么叫都是我的错?‘她不同意,于是我就……”,这点点点什么意思啊?”
“这点点点不就是杀了她的意思吗?中国汉字博大精深,有时候无声胜有声。”
“这是遗书好吗?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段话,杀都杀了,有什么好躲躲藏藏的?”
“你这不是抬杠吗?”
祝君富与灵月桂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不过越说下去,灵月桂心中也是起了疑心。
她问鲍余:“警察叔叔,你这就会定案了吗?”
“不会。”
“为啥,你觉得哪儿不对劲了?”
“说不上,直觉吧。”鲍余回答得很沉重。
“噗呲!”
灵月桂没忍住,“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你说这话的时候特别严肃,我就特别想笑。”
这确实是鲍余的直觉,虽然表面证据完善,但是这遗书是有些古怪,理由不是很充分。
哦,一不复合就杀人,前男友前女友是有多苦大仇深?
如果案件另有凶手,那就是这个凶手杀了雪莉,而后嫁祸阿泰。
但又不合理。
他明明是独自跳桥死的,并且在雪莉遇害时现场,并没有找到第三个人的鞋印,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我记得我在美国……”祝君富说了一句。
“啥?你去过美国,去美国干吗?”灵月桂问。
哎,一不留神差点暴露了。
祝君富并不想让灵月桂知道他曾是美国探员的事,省得她又问七问八的。
于是改口道:“我记得我在美国电影里看到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百分百完美的谋杀。”
鲍余接着说:“有凶案必有痕迹,而如果是两起凶案,那么做得越多,错得也就越多。所以……”
“所以啥?”
灵月桂听着二人故作深沉的对话,有点恼了,她的性格比较直来直往。
“所以,我们要把所有的证据重新整理一遍。”
灵月桂提议说,讨论事情最好的场所就是去咖啡馆,有吃有喝有音乐也很放松,主要是鲍余会买单,还是大单。
她又忽悠着二人去了她的咖啡馆,她去厨房做沙拉烤翅煎牛排。
鲍余与祝君富二人打开投影仪,看着手中的资料,将整件事重新梳理着。
大约过了快两个小时,还是没有什么头绪,灵月桂又去冲了一杯咖啡,在等待的时间里,她转头看了一眼投影仪,突然大叫了一声:“停!”
鲍余和祝君富惊了一下,“怎么了?!”
“把刚才那个片段再播放一次!”
投影仪上显示的,正是阿泰从桥上跳下前的画面。
“停!将画面定格,放大。”
在画面中所拍摄的一直是阿泰的背影,并且他穿着套头的风衣,看不清长相。
“这……这……”
灵月桂指了指画中风衣背面的一行大LOGO,“这衣服是BOSS的啊!”
“BOSS有什么问题吗?!”
“你们两个直男不懂。你再把阿泰死的时候,穿的那双鞋给我看看。”
翻看那双鞋的资料,是一双勾勾鞋。
“不搭!”灵月桂叫了句。
她解释说:“这个阿泰是个搞音乐的吧,二十出头的人,穿着应该是比较潮才是!”
“况且他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BOSS这个品牌的衣服少说要几千元了,还有勾勾鞋,这一看就是跑步用的,还有这牛仔裤,裤腿那么长,现在年轻人都喜欢像我一样的。”
她指了指自己的裤腿,“穿露出脚踝的裤子,这才叫潮!”
鲍余和祝君富你看我我看你,这二人年过三十,对于服饰和品牌确实没有什么追求。
不过说到BOSS,确实是个大牌,鲍余记得好像看到过,有个人也是穿这衣服的。
而后灵月桂得出一个结论——
这身打扮,属于中年人的品味,一来显得自己事业有成,二来显得自己休闲有活力。
女人对于服饰总有着天生的敏感。
“你在想什么?”鲍余转头问祝君富,他觉得他想到的事情祝君富也应该想到了。
“在想一个人。”
“这个人应该也是穿41码鞋。”
“不过,这有点不太可能吧,怎么会有人这么做?”
“我也不明白,或者他是怎么做到的。”
祝君富一笑,“不用知道为什么,他会主动告诉我们。”
鲍余点了点头,“对,差点把那个东西忘了。”
他们端起咖啡碰了一杯。
一旁的灵月桂听得快疯了,“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
第二日,林瑞被叫到了警局的审讯室内。
他家中的赌品已经被没收了,并且很快将送至社区戒赌所。
“警官,找我来有什么事吗?我知道的都说了。”他吸了吸鼻子,身子在发抖,是赌瘾又上来了。
“没什么,聊聊天嘛。”
鲍余开始扯些有的没的,比如“你这衣服挺好看的,是什么牌子,BOSS?”“公司最近怎么样?”等等之类。
“对了,十月二十一号凌晨的两三点这段时间,你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