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纺织业是有历史基础的,起点城的许多行业却是独一无二的,如化工、机械制造、水泥、汽车制造等等,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外围加工和运输等,正在通过转包的形式向民间招标。
起点城的发展即将进入第六个年头,民间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因为不抑商和法规的完善,商业经济日趋活跃。
所以起点城的这几年已经出现了不少私营企业,有趣的是,这些私营企业中规模较大的基本都是来自京城的权贵。
在起点城做工的薪金很高,这吸引不了那些权贵们,他们把目光转向了工商业,在这方面他们无疑占有很大的优势,那就是资本优势。
这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国公张之极、大太监王之心、定国公徐允祯、以及关宁军的那些军头等,当然最大的企业仍然是崇祯皇帝名下的企业,公路工程公司是规模最大的。
“第四,”王越继续念着文件:“江南地区实行全面减租和统一地租,佃租的比例不得超过为三成五。”
“这个比例将按照江南各地的土地,在崇祯十四年、崇祯十三年和崇祯十二年的平均产量核定为法定地租,将来不再做更改。”
“土地的租赁双方必须签订契约,并在各地的行政执法局报备,接受监督。没有报备到行政执法局的,视情节将对地主的土地进行罚没处理。”
“土地的租赁期最低为六年,期满必须续租,不得随意撤租升租,佃农欠交地租两年的,地主有权提前撤租。”
大明的地租最高的比例有达到七成的,而且随意性很大,三成五的比例无疑大大降低了农民负担。
规定最低租赁期限为六年,将大大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土地的投入将不会再有后顾之忧。
以崇祯十四年(一六四一年)之前三年的平均产量核定地租,也是保护农民的举措,减少双方的纠纷。
可以预计,因为起点城农业科技的深入和普及,粮食亩产量将会持续增加,固定地租也是变相减租的一个举措。
王越接着道:“地主收取的佃租,从现在起,将被视为商业行为,应该纳入商业税范畴,因此第五是,对佃租的租金收取商业税。”
自城市管理费征缴以来,已经四年多了,无论是民间和官方,已经把它视为商业税。
这个商业税的范畴也包括了粮食流通领域,地主大户们在与王越的斗争中失败后,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抹掉眼泪缴纳税金。
现在税金的范围再次延伸,触及到了地租租金。
王越最后道:“此次行动的核心即为三五减租,我把它称为三五减租运动,在座的各位的近期工作,将围绕着三五减租运动展开。”
三五减租运动其真正的目的是保护农民,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提高农业效率,增加粮食产量,清理田亩和清理投献的土地也是为此目的。
大地主们占有着绝大部分的土地,这也是一个隐性问题,那将是今后的第二个步骤。
王越采取的是分步走的行动措施,以减少地主们的反弹。
地主们的土地也并不都是巧取豪夺而来,如果要搞清楚这些土地的来源,也许要从大明建国以来开始调查,才能搞清楚。
其实大多数地主们所拥有的财富是通过几代人的积累所获得的,穷人也不是善良的代名词,游手好闲者也不在少数。
王越的本心是尽量通过公平公正的态度完成大明的土改,以减少整个社会的动荡。
土改文件念完后,阮大铖抢先问道:“侯爷,三五减租运动一旦实施,官绅们必然百般抵触,我等该如何处置?”
王越道:“无论任何人,只要胆敢阻拦三五减租运动的,将即行逮捕,并交由江南地区法院审判。有武力对抗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将是死罪,可以不予审判,予以就地枪决,这就是本人的决心。“
他又环顾在座的诸人道:“此次运动,由江南地区民政事务办主任何斌任运动组长,苏州知府、应天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阮大铖和江南军区司令员陈再明任副组长,其余各部门主管为运动小组成员,务必于明年春耕前完成江南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在次我要提示各位,此次三五减租运动乃是正义的行动,是为广大百姓谋福利的惠政,是树立我起点城正面形象的又一次考验。”
王越说着看向阮大铖加重语气道:“如果谁在运动中以权谋私,败坏本侯的形象,将罪加一等,绝不轻饶,明白了吗?”
“明白了!”这其中阮大铖喊出来的声音最大。
其实王越最主要的提醒对象就是他,这家伙以前被复社的那帮人挤兑的很惨,复社的那帮士子几乎家家都是大地主,这家伙很有可能公报私仇,所以先打打预防针。
大明崇祯十四年,公元一六四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报》全文刊登了“三五减租运动”实施细则。
三万多名行政执法队员和一万八千余名江南军区官兵们统一行动,深入各府县乡村,宣传和实施三五减租运动,三五减租运动首先从重新丈量土地和清理投献土地这两方面入手展开。
《明报》已发行了五年,其影响力已覆盖了大半个大明,其中江南地区的发行量仅次于起点城,士绅大户们正是《明报》的忠实读者。
“三五减租运动”一经《明报》刊发,整个江南地区的士绅大户们一片哗然。
“天杀的王扒皮呀,老夫就知道他的坏水还没冒完!”
自商业税征收以来,士绅们对王越恨意就埋在了心里,但是却无法阻止他们提到王越时咬牙切齿的痛恨,所以王越不知不觉间在士绅大户们中间多了一个外号“王扒皮”,不过他们也只敢关起门来叫。
当然王越扒的是士绅们的皮,老百姓们却称王越为青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