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亦笙完全不能容忍周敏诗的所作所为,简直被当成了犯人一样,毫无自由。
本来想和周敏诗好好谈谈交往的分寸,可是一桩桩的事实告诉他,他没有那么好的心胸。
听完傅亦笙的叙述,陆晴晴不禁愕然道:“周小姐不是名门闺秀吗?还是毕业于外国名校,怎么可能那么没有分寸?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女性早就独立了,思想独立,经济独立,生活中得多没有安全感才会这么做。”
再说,靠别人给安全感就真的安全吗?
傅亦笙耸耸肩,他到现在都不明白,周敏诗的种种行为和安全感有什么关系。
当时他很认真地履行男友的职责,没有出轨,没有只顾工作而不顾人,休息时也尽量陪伴女友,虽然不至于每天都想方设法地制造惊喜,但也不是呆头鹅,只是没有同意周敏诗提出来的同居提议而已。
是的,周敏诗想搬到他的住处和他一同生活。
基于对女友的尊重,也因为没有做好走进婚姻的准备,另外就是他发现自己和周敏诗有很多看法上的分歧,所以他没有同意。
才交往一个月,他当时和父母同住,认为自己的不同意在情理之中。
婚前同居虽然在生理上道德上都没错,毕竟是人之天性,但是同居而最终没有结婚,受到伤害的仍是女孩子,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
他父母曾经教导他,如果没有做好和对方厮守终生的准备,就不要轻易沾染对方的身体。
忠贞,男女双方都应该遵守。
至于婚后不睦而劳燕分飞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他老父一般,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深以为然,并且身体力行。
显然周敏诗不这么认为。
她可能觉得傅亦笙不同意同居就是不爱她,也可能觉得傅亦笙不同意她安排人进公司就是起了外心,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作天作地,口口声声说他没给她足够的安全感,非要傅亦笙时时刻刻地陪伴她才肯善罢甘休。
这样的女朋友谁能忍受得了?
谁不是爹疼妈爱的宝贝?
所以周敏诗在气愤之下口不择言地要分手,傅亦笙立刻顺水推舟地答应了。
再这么下去,他自己都得疯。
反正分手后,他觉得浑身轻松,以至于过了三十岁都不想再找女朋友,直到遇见陆晴晴。
“你说我见色起意,我承认,一见钟情往往来自感官上的惊艳,容貌平凡或者容貌丑陋的女子很难在第一次见面时让人动情。”傅亦笙把玩陆晴晴嫩白纤长的手指,“可是,如果没有后来的了解,我想一见钟情大概就是终点,不会有二见倾心的可能。”
生在豪门,活在顶层,见过的美人不计其数,没有一个像陆晴晴一样让他心动。
“一见钟情?我?”陆晴晴倒指自己的鼻梁,不敢相信小说中的情节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傅亦笙点头,“对,就是你!说句心里话,晴晴,在遇到你之前,我从来不相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在第一眼就爱上一位陌生的异性。可是事实告诉我,万事无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