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偿还血肉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伍德顺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驿站,既没有地窖来藏粮食,也没有厨房来做饭。

这不符合常理。

很明显,店老板在撒谎。

至于对方为什么要撒谎?用枪问问就明白了。

在枪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着厨房,盯着半掩的木门后边,刀疤眼的那一双大靴子。

伍德说:“给我倒酒。”

“好说!好说好说!”店老板找回了一条生路,他连滚带爬,在枪口下颤颤巍巍地拿来啤酒杯。

伍德接着问:“你有事瞒着我?”

啤酒满上,店老板细心地刷掉杯缘的泡沫,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答道。

“没有,我哪儿敢瞒着您呀。”

伍德:“接着说,渴了就喝。”

店老板浑身一僵。

伍德:“听明白了吗?听不明白我再说一遍。你要是渴了,说不出话了,就喝了它。”

从云端跌落谷底的心理体验,彻底击碎了店主的内心防线,他愁眉苦脸的,心中琢磨着。

我这是遇上什么煞星阎王了?!这个家伙简直比狼还狠!

无奈之下,这个鸡贼的小老头只得将自己知道的全盘托出。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从农庄的麦地里弄来大把茎秆,心灵手巧的薇薇指导下,达里欧与薇薇将茎秆编成草绳。

众人用草绳将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绑,绑在前厅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只觉得冤枉。

“你们绑这个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帮你们避难,虽然收了钱,也是守口如瓶,没有透出去半点风声呀!老爷们!为什么要绑我呀?我一把年纪了,没什么念想!就想赚几个钱!我容易吗我?!”

没人理他。

伍德问:“大家都没事吧?”

几人摇摇头,脸上都是心有余悸,狼群它来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说:“你走以后,我们弃了车,丢了干粮,往西边跑。”

阿明说:“我割开马儿的脖子,给它放血,它疲于奔命,跑得特别卖力,马血热气腾腾,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来了。”

达里欧说:“马匪和狼杀作一团,我和达奇先生绕了个大圈,除掉圈里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后在圈外点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来。到了晚上,等天气寒下来,火灭了,狼群把死狼的尸体叼走,躲进峡谷避寒,我们才敢回来。”

伍德听了心里不是个滋味。

他和一个个伙伴逐一拥抱,连范克里夫都没落下。

“辛苦了,朋友们。”

阿明先生指着刀疤眼:“他怎么办?”

店老板嘶吼着:“你们倒是关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们这群没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们好!”

伍德说:“弄醒他,他醒着比睡着了有用。”

又指着店老板说。

“给他喝酒,他睡过去肯定比醒着好。”

阿明捏着店老板的鼻子,强给小老头灌下黄汤,等店主睡过去。又用一条带着冰渣的湿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脸。

当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他的脑袋还处在麻药的作用下,不太清醒。范克里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头狠狠地舔着他脸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个爱狗人士。

面对喜乐蒂牧羊犬的舌头,他是又惊又怒,却舍不得亮出尖牙还嘴。

他像是一头被戏耍的土拨鼠,只能吼出无能狂怒的啸叫。

“啊!!!”

他红着脸,扭动着身体,带着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范克里夫回到了女主人身边,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几分嫌弃这狗怎么什么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将刀疤眼带着椅子一块扶起来。

刀疤眼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看着身形魁梧诡计多端的德尔阿明,又死死盯着死而复生的伍德普拉克。

这两个男人真是难缠。

一个打不过,一个杀不死。

他低下头,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经认命伏法,只是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杯酒里。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么?”

“骷髅会的枭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不是每个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们没有名字。【妈妈】不会给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着答道:“你会给你的铁锤取名吗?会给一颗钉子,一把齿轮取名吗?你会给你的枪取名吗?”

达里欧举手:“我以前有两把枪,都给它们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念旧的人,不过现在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个,达里欧。”伍德转而问刀疤眼:“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刀疤眼:“随你喜欢,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们的名字。连这个小老头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着刀疤眼的肩,语气坚定:“我得把你们区分开,一个个认出来,我去王都以后,要把你们都找出来,然后送进监狱。”

刀疤眼的表情,从嘲笑转为失落。

他的语气变得失魂落魄,变得信誓旦旦。

“我说的是真的,伍德,我们都没有名字,是无名之辈,与草芥一样。”

伍德问:“你没有骗我?”

刀疤眼点头:“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此话一出,达里欧掏出枪,往枪里塞子弹,是动了杀心的意思,他从来不是什么脾气温和的老好人。

伍德拦住了萱丫头。

他问刀疤眼。

“你说我死了?”

刀疤眼讲:“对呀。我们都会死。我是椿风镇周边八十里地以内的头狼,管着六十多个兄弟。除了我们以外,往王都的路上,还有四拨人。各管各的地盘,如果有兄弟不守规矩,到了别人的地盘……”

伍德:“就会被杀死?”

“对。”大土匪点着头,从断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泪来,“除了今天,我没有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软弱。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到临死时,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这就是他一辈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们不能越界,四岁以前,露丝妈妈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许我们互帮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们聚成团。

我不敢和兄弟们说露丝妈妈的坏话,每个孩子都觉得,露丝妈妈在给他们送车队,送粮食,她说,有勇气挥动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队伍里活过二十年,就能回到露丝妈妈身边,和妈妈永远呆在一起。

一开始,我们队伍里年长的哥哥们还算听话,到后来,往外的车队越来越厉害,我们打不过了,就变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远就被狼吃掉。露丝要我们卖命,也没几个人肯听。

离椿风镇越远,离露丝妈妈越远,消息就越闭塞,而外边的人反而越忠诚,因为距离产生美,他们长大以后,没几个人见过露丝妈妈,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时代,躺在露丝妈妈怀里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们不会靠近镇子,恪守着杀死越界人的职责,狼来了不会开枪,反而能对同胞扣动扳机,而且杀得又快又狠,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第一批抢到猎物的人,他们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喝汤。他们恨我,比起商队,比起狼,他们更恨我们。”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样大,小少爷。”刀疤眼瞥着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说:“不过看得出来,你比我要强,要聪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无情。

德尔阿明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位赏金猎人在博克侦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师说过的话都告诉过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人。

可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丝买来的儿童。

从小接受的教育,灌输的理念,都是为了“当土匪”,他早就变成了工具。

伍德问:“我们现在离王都还有多远?”

“你在为难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他知道。”刀疤眼看着店老板。

阿明红了眼,他无法接受这种事实。

他是个赏金猎人,是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没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他的枪,曾经杀死过这种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两样?

阿明吼道:“你能盼着从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伍德!杀了他!他身上的血债足够杀死他千次万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从朋友身上找到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找到那一份“正义”的感觉。

“我也是个土匪。”达里欧掏枪指着阿明先生的脑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试着来抓我。我可比他厉害多了。”

此时此刻,萱丫头撕下了脸颊上的贴纸,喝下解咒魔药,露出原本的模样来。

她说:“和这家伙不同,我是货真价实的土匪,是骷髅会的余孽。”

阿明眉头紧皱,太阳穴叫人用枪指着,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只盼着伍德先生不要抱着妇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轻声笑道:“哈,女人。”

萱丫头面无表情地捧读嘲讽。

“呵,男人。”

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选择。

他单单只想把事情问清楚,问清这片草原上,还有多少藏在暗处的“狼”。

他捂着刀疤眼的脖颈,将对方的脑袋抬起。

在煤油灯的直射下,受审的犯人睁不开眼睛。

伍德问:“如果官道有车队遇上狼,遭了难,你们最快会花多长时间赶过来。”

刀疤眼想低下头,他想睁开眼,他没有看伍德,却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这女人口中的“骷髅会”。

毕竟这是他的梦想。

他当了一辈子的“假土匪”,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骷髅会里的“英雄们”如何劫富济贫,刀头舔血,如何在丑恶的军队面前去歌颂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脱困的【故事】。

胸口的旧章,是他向露丝妈妈苦苦求来的。

可“故事”终究是“故事”。

这枚骷髅章的主人,正是寻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寻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关于骷髅会的任何痕迹。

伍德干脆拉来妻子,让妻子发问。

小萱照着伍德的话,当了一回复读机。

“我问你哈,你要是嗅着味儿了,啥时候会赶到猎物面前?”

他们想问的是,离下一波劫匪赶到驿站之前,他们还有多少时间。

刀疤眼像个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现得既忠诚又兴奋,他说:“我们有放哨的人,不用一个小时,立马就能换好武装,纠集兄弟。如果车队撞上狼,可能会等一会,等狼走了,再派两三个人先去车队里,装作镇上的救援队,看看还有没有没有活口,有几个活口,活口还能不能作战,确认情况之后,会喊上所有的弟兄过来,把猎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学着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静下来,他开始焦虑:“时间不够了,我们得走。”

“到哪儿去?”薇薇慌了神:“没有吃的,也没有火,范克里夫会冻死在外边的,我们都会冻死。”

“不能点火。”萱丫头说:“大晚上的,你举个火把出门,想变成靶子吗?”

只能等到天亮,太阳出来时,他们才有资格去和这片寒冷的苔原搏斗。

伍德对刀疤眼说:“你不想死,对吗?”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觉自己活在地狱里,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应了我,答应我在椿风镇当个代理人,和我们分赃,给我们提供武器和马,就算你接走露丝妈妈的这些活计,我也感觉我也撑不了多久啦,我快疯了,只有在摸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它们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欢它们。现在我的【孩子们】也死了,只差那么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给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吗?”受审人的眼睛亮了起来,他重新开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所在,“真的吗?小少爷,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我的三头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样?像你们一样?在生老病死的死亡来临时,得到应有的尊重吗?”

伍德:“是的,我答应你,我会把它们埋起来。给它们举行葬礼,它们是你的宝贝。”

德尔阿明感觉到不可思议,他开始觉得这个朋友,和他以前认识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开口去问清楚。

萱丫头却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释了真实的情况。

她将阿明扯到一边,生怕这莽撞的汉子打扰了丈夫。

她低声说道:“我的丈夫曾经杀过人,死在他手上的家伙,是杀人犯,雇凶杀人的假药贩子,还有一个通缉令上的土匪。你觉得他们该死吗?”

阿明:“那是罪该万死。”

萱丫头说:“丈夫亲手把他们送进了棺材里,体体面面地给他们下葬。那个时候我也觉得他是无理取闹……但他和我说,他尊重每一条生命。”

阿明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他一个赏金猎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为了方便,他在射杀罪犯时,从来只想着如何保证脑袋能完整的从脖子上割下来,如何让殓官确定这就是罪犯本人这样阿明先生能稳妥地拿到赏金。

至于后事?

谁会在意罪人的后事呢?

萱丫头说:“很奇怪对吗?”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刚刚还剑拔弩张的猎人与土匪。

现在却因为一个怪人,凑到了一块。

原因无他,每个人都会死。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躺进棺材里,不是每个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块墓碑,几乎是这个人的全部了,是这人来到世间的痕迹,是为人的尊严。

在本土宗教中,这是一种向亚蒙神灵归还血肉的神圣仪式,也叫尘归尘,土归土。

萱丫头一开始也想不明白,后来她想明白了。

如果没有棺材和墓碑,就不会有人记得他们是怎么死的,什么原因死的,又为了什么而死。

不记得,就不会改变。

不改变,一百年后,一千年后故事还会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价的历史书。

刀疤眼说:“有人会记得我对吗?”

伍德:“不一定,因为你还没给自己起过名字,除了你的脸有点辨识度以外,如果没了这条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问:“有人会记得我的孩子对吗?”

伍德:“它们是狗,一共三头,我记得清清楚楚,但把它们放回狼群里,我也认不出来。”

“是这样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头,他想了想,想不到什么更多的东西了。

突然

萱丫头趴了下来,她的眼神频频闪动,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着一样的行为,紧紧贴着地面。

伍德问:“怎么了?!”

刀疤眼说:“他们在听。”

薇薇紧张起来:“听什么?”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东西!躲回去!”

他们在听马蹄的声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问:“几个人?”

萱丫头说:“两匹马,狼走了,应该是来望风的,后边跟来扫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问:“只有两个人?要干掉他们吗?”

薇薇刚揭开地窖的盖板。

她说:“恐怕不行,我们要躲到早上呀。”

众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间达成共识。

薇薇问:“我要带着范克里夫下去吗?”

“不,范克里夫要是怕黑,叫出声来了,就不好办了。”伍德说,“就你一个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边儿还有老巫婆呢!”

萱丫头:“别怕!傻妞,她已经死了。”

薇薇大声嚷嚷着,比划着手:“可是……”

没等她说完,阿明先生就把她给推进地窖。

前厅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让一条湿毛巾给捂醒了。

萱丫头重新扮成达里欧达芬奇,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时候,伍德给几人分配着临时身份。

他问达里欧:“你是什么身份?”

达里欧说:“店主的小工,做勤杂的,我会上房修泥瓦,还能偷客人的东西。”

“完美!”他问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来的抄诗官,会唱歌,会弹琴。”

伍德点头,“很好,你呢?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往厨房跑,叼来一根肉骨头,原地转了个圈,脑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脚脖子上靠,吓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个天才!然后,你呢!没名字的?”

“哈……”刀疤眼顿时傻了,他搞不明白这群人到底是民还是匪,因为他们此时此刻,像极了故事里的“骷髅会”,像极了那群互帮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没问题吧?这是代号,你叫小刀,是我的帮工,我每天会去王都的集市选食材,而你是个切菜工,老板养大了你,红案和白案的工作都会做,刀法犀利娴熟,但学不会掌勺。而我就是店里的厨子,老板需要我来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

伍德问:“你想活下去对吗?”

店老板点头:“对。”

伍德说:“那你就是老板。我们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们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们都明白,你身后有王都的贵人做靠山,能联系到军队的那种贵人。不然你根本就没那个本事来官道上开驿站。我们也是靠着你这份关系来给你干活。”

阿明举手:“除了我!”

伍德点头:“对,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着唾沫,紧张兮兮地点了点头。

伍德给两位新“朋友”松绑。

刀疤眼……

不,这个时候叫他小刀比较好。

他失魂落魄,感觉恍如隔世。

短短的几个小时,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来,从厨卫弄来几条脏兮兮的围裙。

他才稍稍从那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中回过神来。

火炉里的木柴烧得噼里啪啦。

范克里夫趴在餐桌下,看护着地窖的盖板。

店主已经恢复了常态,死死守住了柜台,守着他今天讹来的钱。

阿明选了个暖和的位置,将脸上的血洗干净,抱着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髅会的贵人,现在已经换回男人的装扮,身上挂了抹布,脸上是脏兮兮的油污。

而伍德先生却一点都不像厨子,反而像个做红案的屠夫。

他的气质就是这样。

冷漠,而且透着一种没有感情的残酷。

“小刀!达里欧!别愣着!”

伍德喊。

“准备接客!”

店外传来马驹的嘶鸣,一阵冷风从门缝涌进店里,让人遍体生寒。

店里闯进来两个汉子,年龄相仿,都是二十出头,眼睛里带着阴桀又狠厉的光。

店老板精气神十足,顺其自然。

“两位老爷!吃饭还是过夜?”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从木叶开始逃亡 万相之王 从长津湖开始 陆地键仙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修罗武神 我有一剑 星汉灿烂 人族镇守使
相关推荐:魅妃祸祸王爷我成了一株藤蔓养只宠物是大佬从大海贼开始的无限之旅大演帝乒坛新秀发球上网我跟系统学种田天桐神女剑魂惊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