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关于《牡丹亭》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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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以后,两个人就漫无目的地又顺着原路走了回去。

八月的苏州,午后火辣的太阳隔着伞都几乎把他们这两个北方孩子烤化了。苏慕脑海中对于饭后漫步于古巷的美好憧憬,也因此打了对折。不过路过以前来苏州时看过的地方,她还是很有兴致地给凌枫讲了起来。

说起来,山塘街给苏慕留下的最大的印象,还真不是这次没吃到的水煎包和没喝到的绿豆汤,而是那出《牡丹亭·惊梦》。

之前苏慕对这种类型的文化基本上没有任何兴趣,而当时会买票,也完全是因为自己刚从船上下来,还不想回去,又不知道去哪里,才买了票。

毕竟吴侬软语苏慕是真的听不懂,而且她也从来没有接触过戏剧,所以来听这个,基本上就是为了打发时间。可令苏慕没有想到的是,从听完这一出开始,她竟然对各类戏剧有了兴趣。

实在是太过于惊艳了。

虽然全程苏慕都需要看字幕才能知道唱的究竟是什么词,但是当苏慕听过一点之后,她完全已经不会去在意词是什么了,演员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落在她的眼睛里,就已经抵得上千言万语了。所有那些描述性的语句在此时此刻全都失去了意义,好像演员本身站在那里,就已经道出了整个故事。

苏慕没有办法用专业的术语或者是标准去评价这些演员的唱功和表演,但是对她来说,就她所看到的这一切,就已经足够她震撼了。她第一次发觉原来戏曲的感染力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等到演员谢幕的时候,苏慕还当成是中场休息,还迫不及待地想要继续看下去。

如此意犹未尽之感,苏慕以往在看其他舞台表演的时候,是从来都没有过的。而每到这种时候,苏慕就会觉得自己真的是特别没有文化,因为除了“好看”“传神”这类词语,她都找不出来其他什么更加生动形象的语句去形容这种表演带给她的震撼。于是苏慕紧接着又开始羡慕起古代的那些文人,他们的才华好像江河之水一样取之不竭,总可以在最恰当的时候用最简洁、最贴切的语句,表达出他们眼前看到的、心里想到的,还可以让人拍案叫绝。苏慕做梦都希望自己能够变成这样,只不过,也就仅限于做梦了。

毕竟这东西需要天赋,像她这种后天硬生生养成的,基本上是拿不到成就了,所以苏慕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也没有太较真这种事情。

而且从这时候开始,苏慕就开始转变了对这些戏曲的态度,偶尔也会听上一听,甚至还会给人家推荐。这一次本来苏慕也想带着凌枫来看的,但是一是因为时间太晚了,他们晚上还有别的安排,二是她觉得凌枫是不会喜欢这种东西的,带他来他欣赏不了不说,还有可能会影响到她的心情,所以她就果断选择了放弃,宁可自己也不看。

不过话说回来,她有的时候也觉得,或许凌枫不喜欢这些的原因和她以前一样,就是没有到年纪,理解不了这其中的含义和韵味,可能等到凌枫到她这个年纪的时候,他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只不过这一等恐怕还需要等好久的时间。

走到最开始的.asxs.的时候,苏慕还在想要不要去白居易纪念苑看看。不过想着反正这一路上他们错过的东西已经很多了,而且凌枫明显看起来有些累,也不愿意走了,所以苏慕根本就没提这个事情,只回头远远望了那个地方一眼。

说起来其实还算是有那么一点遗憾的,因为上次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去到这个地方,本来打算这次来的。不过换个角度想想,有点遗憾也还是蛮好的,因为这样的话,她就有下次再来的动力了。

算起来在这三年的时间里,苏慕也去过了很多的地方,如果要她做选择的话,那么她一定会选择留在苏州生活,苏州对于她来说,绝对是最适合她的存在。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她真的很想留在这里工作,然后一点一点去欣赏它的美丽。

也有很多人说过,苏慕的性格好像更像是江南女子一样,温柔且婉转,透着文雅和单纯。然而苏慕自己心里实在是再清楚不过,这些词语和她完全沾不上边,她内心深处所隐藏的性格,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完全相反。

到苏慕从来没有解释过一句。

有些东西是没有必要解释的,因为无论说多少,有的人也不会去相信。现实就是最好的解释,更何况有的人,只是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何必浪费时间。

苏慕以前一直不懂这个道理,总是不停地想要维护好她在每一个人眼里的形象,所以她活得很累,也比她自己以为地还要虚伪。

如果不是后来她和凌枫之间出现了这些问题,苏慕到现在也不会理解这些道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凌枫也算是帮助苏慕改变了很多她以前改不掉的毛病,同时也帮她认清了很多以前她没有认清的道理。

所以其实成长就是一个不间断地过程,从出生到死亡,这件事情都没有停止过,只是有些人执拗,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止步不前不说,还要指责别人。

因为一路走过来实在是太热了的缘故,所以凌枫在看到路边的甜品店的时候,他就向苏慕投来了渴望的目光。苏慕一开始还真没在意这个甜品店,她就看到旁边的星巴克了,于是两个人达成了友好的协议,先和苏慕去星巴克,然后再和凌枫去甜品店。

等到凉快了一会儿,眼见着时间还早,外面还太热,两个人就在店里查好了回去的路线图,确定了地铁口的位置,决定先回去。就在刚出甜品店的时候,凌枫看到了一群蹬那种敞篷三轮车的老大爷,于是他在路过的时候一直犹豫,最后在马上要错过他们的时候,小心翼翼地问了苏慕一句,能不能坐这个去地铁口。

两个地方间距确实也不算是短,走过去也要花些时间,难得凌枫肯主动偷一下懒,苏慕当然会支持,所以她二话没说,就和凌枫一起挑了辆车坐下。

路上两个人一直都在盯着老大爷的背影,看得出来,老大爷其实是有点吃力的,上坡的时候,他站起来蹬都蹬不动,只能下来推车,凌枫觉得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想要下车,结果老大爷发现了他的意图,就让他老老实实地坐在车里,不用下来帮忙。

这一过程苏慕没有说话,也没有动过,凌枫觉得十分奇怪。等到两个人回到酒店的时候,凌枫没忍住,提到了这件事情,苏慕一点没有在意,语气态度都很平常地和凌枫解释说:

“三百六十行,每一行都需要有人去承担相应的工作,他既然选择了用自己的双手挣钱,那我就应该尊重他的选择。我能做的,是在我有需要的时候把工作的机会给他,而在他进行他的工作的时候,我需要做的,就是不给他添多余的麻烦,让他顺顺当当把工作做完。有的时候同情心是很多余的一样东西,有些人也不需要同情。你想要尊重他,想要尊重他的工作,就应该让他像其他人一样,正常的工作,而不是因为他是老人,或者他是从事这种服务行业的人,而对他产生任何歧视,和没有必要有的同情。”

“有的人可能会倚老卖老,那这根本不需要同情,可有的人需要自尊,也不能随意同情。”

苏慕说的这番话,凌枫其实有很多都觉得没有什么道理,甚至道理都说不通,但是他并不想在这种时候和苏慕吵架,所以他就当作他没有听见一样。苏慕也懒得去管凌枫究竟有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因为这些道理就算她不说,凌枫以后也会经历。

听了或许能少受一点打击,不听,反正大家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道理这东西,大多是经历过才会有深刻体会的,没有经历,道理说了也没有用。但这种事情就好像是在上课前做预习一样,看了可能学起来的时候就会觉得很轻松,不看吧,虽然吃力,但反复几次也能懂,可是懂吧,一时半会还有可能用不上。

当然,有些道理用不上是一件好事。

回去的路上,凌枫就不停地喝着苏慕的饮料,完全忘记了,最开始他说这东西不好喝时候的嘴角。苏慕十分嫌弃地想要从他手上把饮料抢回来,奈何她既没有他高,也没有他有劲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凌枫把她的饮料据为己有。

话说回来,凌枫对她的东西好像一直都特别感兴趣,她的头绳,镜子,还有好多好多的小玩意儿,常年都留在凌枫的衣服口袋里。以至于有段时间他就好像苏慕的百宝箱一样,不管她有什么需要,他都能满足。

仔细想想的话,好像苏慕他们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会这样,会对自己喜欢的人的小玩意儿都特别留意。借的橡皮对方说不用还了就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被借过的笔都舍不得再用,穿对方的校服一定要找借口洗一次,然后留下和自己身上一样的味道……诸如此类的事情好像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大家似乎都在因为这种小事而觉得特别开心幸福。虽然现在还是一样对美好的爱情充满期待,但是这种感觉,却好像怎么都找不到了。所以说,学生时代的感情是最单纯的,这也不无道理,毕竟那个时候的人也单纯,换成现在,想要单纯的喜欢一个人,那简直就是奇迹了。

回去小睡了一会儿之后,苏慕几乎是被饿醒的,因为她本来就吃得少,还吃的面条,没一会儿就都消化了,正巧凌枫在这个时候也醒了,所以两个人也没管现在是什么时候,就立刻起床去了计划好的桃花源记。

去之前苏慕在路上碰见了甜品店,对于这种东西向来都没有抵抗力的她和凌枫一拍即合,买了一杯杨枝甘露来尝尝。结果因为太好喝的缘故,苏慕一直都停不下来,如果不是旁边有凌枫拦着,估计这晚饭苏慕也就不用吃了,光喝这个就喝饱了。

或许是因为还不是饭点,所以还没有到排大队的地步,两个人等了没一会儿就有地方坐了。两个人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找到位置之后,就开始研究起菜单,很快就点了一大堆吃的。

大部分其实都是苏慕点的,她也知道很有可能会吃不了,但是这些菜错过了可能就再也吃不着了,所以苏慕狠了狠心,就都点了。这一次凌枫倒是非常听话,没有阻止,这反倒让苏慕觉得有些心虚。

好嘛,怕不是到时候要是苏慕吃不了他会借口硬让她吃完吧?

想到这里,苏慕就更加害怕了起来。而凌枫好想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一样,直接和她说道:

“好不容易来吃一次,好好的多吃一点总是说好的。”

当凌枫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苏慕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特别高兴。然而这种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等到她的馄饨端上来的时候,她整个人就差点崩溃。

这馄饨的馅她实在是接受无能。

凌枫觉得很可惜,但是这俩人都不吃这个馅儿的,他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不过这个馄饨没有过关,但是汤却是特别的好喝,苏慕感觉这一盅根本就不够她喝的,要不是之前喝了太多的杨枝甘露,就这个小东西她都能喝个两三盅。

喝饱了以后,两个人又开始漫步在大街上,苏慕一边走还一边抱着杨枝甘露不放,偶尔还要喝上一口,根本就不像是吃撑了走不动路的样子。凌枫觉得有点好笑,想要从苏慕的手上把饮料拿回来,谁道苏慕根本就不想松手,凌枫要是硬抢,她都恨不得上去咬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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