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凌云帝国四王当中的最强者,那无疑就是真祖魔王芊绫,毕竟她是魔界、魔族公认的最强魔王,并且也有仅凭一己之力全灭天界的辉煌战绩!虽说最后天界并未真正意义上全灭,因为苍冥在最后一刻出面阻止,并以「必须要有一个巫妖王!」、「如果圣主的肉身被毁,就会出现新的恶魔取而代之!」、「五行相生,阴阳平衡,轮回无尽,生生不息!」等让芊绫半懂不懂的理由晓之以理,再以芊绫最喜欢的洛丽塔小裙子,并且不只是一套,是八套,是整整的八套洛丽塔小裙子动之以情,最终让芊绫在即将毁灭天界之时停了手;但就实力而言,当时天界除了当时的统治者之外,也就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而已,而芊绫却是毫发无损,越战越勇,双方的实力悬殊已无需多言!
而如果说凌云帝国死亡当中的最弱者,那么黑龙帝王亚侍,无疑就是公认的答案!毕竟亚侍至今为止都未正式出场,只是旁敲侧击的有了那么一点点描写而已,而那为数不多的描写当中,亚侍丢人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唯一有那么点正面描写的地方,也只不过是给凌云帝国的北地元帅白熊Z和西元帅埃尔当绿叶而已!
而对于亚侍来说,最要命的,当然还要属那个「飞龙骑脸怎么输?」的诅咒!只要有这个诅咒的存在,亚侍的幸运值就会一直处于一个很低的状态,并且就算是成功率100%的东西,他也是有可能失败,并且还是有很大可能失败的!想要破解这个诅咒的方法说起来其实也简单,那就是在说出了「飞龙骑脸怎么输?」的状态之下获胜一次,又或者是在说出了「飞龙骑脸怎么输?」的状态之下累计大败100次!
前者实在太看脸,毕竟都已经是相当低运气的一个状态了,想要赢,那就好比在一个出货率只有0.00000001%的卡池里面抽中SSR,而且还是指定的拿一个SSR一样,困难程度自然不必多言!而后者的要求又很高,亚侍必需要在有一定规模的战斗当中取得相当的优势,然后再喊出这句经典的台词,并在最后失败,那样才行!一次两次的倒是不难,但一百次这个数量未免也实在是太多了,需要很多时间的积累才行!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非输既赢,那么亚侍只要不断的尝试不就行了么?赢了就可以一次搞定这个诅咒,输了也就当累计一个失败的次数!这就好比游戏里面100抽就可以保底的卡池,纵使出货率再低,玩家再非,最多也只要抽100次,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当期UP人物了,而且在多数时候,玩家也要不了100次就能出货啊!
这个理论看起来确实没有问题,破解亚侍诅咒的这两条路也确实就像是一个百抽保底的卡池,但实际上,很多战斗并不是非输既赢的!
比如说早期的亚侍和蓝龙一族的战斗,在苍冥率领皇家骑士团星夜驰援之后,亚侍便获得了巨大了优势,满足了优势这方面的条件,然后亚侍便喊出了「飞龙骑脸怎么输?」这句话——最后以蓝龙王自爆,亚侍重伤,苍冥失踪的结局而告终。这就不算赢,也不算输,是个两败俱伤的平局!
一旦遇到这种平局的话,那就很尴尬了!
不算输,也不算赢,竹篮打水一场空,闹了半天白费劲!
不过,无论如何,现在亚侍身上的这个「飞龙骑脸怎么输?」的诅咒都解除了,这实在是可喜可贺!可口可乐!——然而就算是这样,亚侍的实力,至少在评价方面,还是凌云帝国四王当中最低的!
毕竟,相较于亚侍,凌云帝国四王当中的另外两位的B格就显得高的多了!正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有了伤害,那也是自找迫害,争强好胜之心太重必定容易钻牛角尖,从而坑到自己,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红龙女王苏子琴,登场早,实力强,龙翔帝国大帝龙翔壁都想要巴结的人物,随心所欲,主角一样的待遇!虽说苏子琴在中期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也曾爆出过「天愿寺之变」当中因为被其义妹苏琉璃设计而服下了「弑龙草」导致无法出力,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信赖的侍卫苏子脩为保护自己,争取时间恢复战斗力而奋战至死,但这并不影响苏子琴整体的实力水平!
魔人之王楚非凡,登场并不算多,但其麾下的神秘组织魔临天下势力却一直在梦影大陆的世界各地活跃着,感觉就像是每个地方都有楚非凡的眼线一样。而且楚非凡还是最早跟苍冥一起参加了反龙翔帝国联盟,从一开始并不存在的凌云帝国里的一个并不存在的王爷,慢慢变成了现在这个梦影大陆最强帝国——凌云帝国当中的一个拥有十分辽阔的封地和兵强马壮的军队的真正的王爷。从无到有,从虚到实,从一个不存在的虚构之国,到现在的最强帝国,这其中的功劳,楚非凡起码是有三成的!这一点,对于楚非凡来说,自然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了!
Duang!
只听到一个奇特的声响,会议室的门开竟然又打开了!
『怎么一个接一个的来啊?进来以后记得锁门啊!教练!』胡侃吐槽道。
『确认过眼神,是有钥匙的人!既然有钥匙,那锁不锁门有什么区别么?』周周用调侃的语气说道。
『说到门,就让人想起冰箱!说起冰箱,就让人想起冰箱的主人!也就让人想到了那句——苏醒吧!冰箱的主人!还有那个——苏醒吧!双开门冰箱的主人!』沉默了许久的驴小雪这也算是有了几句台词。
『哦!』虽然只会说一个字,但是吴言还是要说,这也就是所谓的显露一下存在感。
『嗯!』逮虾驴也是如此,虽然只说一个字,但说肯定还是要说的,必需刷一下存在感才行。
门开了以后,走进来两个人,他们都穿着整齐的黑漆漆的衣服,还都披着中二气十足的黑色大斗篷,身高都差不多,面容因为都戴了墨镜的关系看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有区别就是了。除此之外,他们两人在装备方面,除了一个戴着一双黑色的拳套,一个拿着一面黑色的小圆盾之外,基本上都是一样的,看到他们会莫名的有一股在玩「大家来找茬」的感觉,十分神奇!
『你们在我负责的地方开圆桌会议,竟然不叫我?我不要面子的么?』其中那个拿着盾的人如是说道。
『真是Unbelievable(不可思议)!竟然有这么多强者齐聚一堂!石千磊和花逐月轻而易举的就被你们打败了,对吧?这就是所谓的Destiny(命运)吧?』另一人的言语中带着十足的中二气息。
不,这个中二的家伙并不是什么陌生人,他就是孟凝锋!凌云帝国大帝的结义兄弟,外号「中二拳皇」的孟凝锋!
至于另一个拿着黑色小圆盾的人,他则是凌云帝国皇家骑士团皇家七骑士之一的凌云方。
说到这里,可能就有人会问了:「为什么叫凌云方,不叫凌元方或者凌元芳呢?他手上明明就拿着一个圆盾,而不是方盾,而且如果名字叫元芳的话,一听就会有一种无敌的感觉,不是么?」
那么就要说明一下了,凌云方他不是姓凌名云方,而是复姓凌云,单名一个方字。
另外,如果把凌云方叫作「元方」的话,其实也是没有问题的,具体的缘由下面就会进行说明!
毕竟皇家骑士团是凌云帝国苍冥大帝麾下直属的最高战力,而这其中又以皇家七骑士为最!他们以凌云为姓,可以说是一种最高的荣誉,也是一种标志着绝对实力的象征!——话虽如此,但苍冥却经常管凌云方叫作「元方」或者「元方老弟」,这种事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了,毕竟苍冥就是那种对自己欣赏或者喜欢的家伙不直接叫本名,而是叫一个特定的外号或者别名的家伙。
至于这称呼之中的规则或者规律,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苍冥的习惯就是这样的了。
有迹可循的,比如说苏子琴会被苍冥称之为「柔妹」,但实际上苏子琴的年龄比苍冥大了几万岁,不过苏子琴子雪柔,所以称之为「柔妹」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就是!
再比如说白熊Z会被苍冥称之为「野兽前辈」,又或者是「环保熊」、「小白」、「棉花糖」之类的,虽然听起来让人感觉有点懵,但仔细想想好像也都没什么问题。白熊Z不仅是野兽,而且其统领的万兽军团也都是各式各样猛兽所组成的,作为军团首领,叫一句「前辈」也是理所应当。因为白熊Z十分注重环保,所以叫「环保熊」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因为白熊Z是白熊,所以叫「小白」也对,而说到「小白」,自然会让很多人想到《蜡笔小新》及其外传《超级小白》里的神犬小白,既然是这样,把小白叫作「棉花糖」自然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也有让人难以理解的,比如说凌云帝国皇家女仆团的女仆长冯思咲,其系原「时之精灵」一族的第39任女王,全名冯-贝尔法思特-三十二夜咲夜,后带领时之精灵一族的众多精灵跟随苍冥,并担任女仆长一职。苍冥管冯思咲叫作「诺儿」,这个称呼就完全让人无法理解其由来了。而同是皇家女仆,同时时之精灵的沙依希、虞听雨、虞秋月,则分别被苍冥称为辉儿、杜儿、露儿,这个倒是有原因的,因为她们常穿的女仆装的颜色分别是红色、蓝色和绿色,这就和《唐老鸭俱乐部》里的辉儿、杜儿、路儿的衣服配色一致,所以苍冥就这么称呼了。
不过,这些其实都不重要!
还是言归正传,回归正题好了!
『那个,我是不是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还不等其他人回话,凌云方就开始进入自我介绍环节了,『我的名字叫做凌云方,年龄33岁,住在凌云帝国皇宫,未婚。我是凌云帝国皇家骑士团的皇家七骑士之一,虽然基本上不用加班,但我还是每天八点钟回家,不抽烟,不喝酒,不烫头,每天晚上11点睡觉,睡前会喝一杯热牛奶,做半个小时的瑜伽,然后倒头就睡,一觉睡到天亮,保证睡足八个小时,不把任何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因为我是凌云帝国的皇家骑士,不但薪金很高,而且不会有996工作制或者007工作制那样的痛苦,所以我当然是非常珍惜现在的这份工作的!前段时间,苍冥大帝给我安排了一个临时任务,那便是让我在这个星期负责守备天空竞技场!他认为,石千磊、花逐月、夏凌锋之流会偷偷潜入这里,偷取这里作为动力能源的金坷垃!事实果然如此,虽然夏凌锋并没有来,不过石千磊和花逐月倒是确确实实的来了,并且还落网了!白熊元帅和红龙女王大人、黑龙帝王大人竟然都来了,楚王爷竟然也派了一些魔临天下的人来帮手,竟然有这么大的阵势,我是真的没想到!也是因为这件事,我在得到消息之后就在思考,这到底是因为我太怠惰了呢?还是因为大家太勤奋了呢?我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会比较好呢?毕竟,只有居安思危,才能防患于未然嘛!如果一直处在舒适圈内,不知进取的话,万一哪一天发生了什么突发的状况,那不就糟糕了么?而且……』
本来是说做自我介绍,结果凌云方竟然说着说着就说了一大堆无关的东西,并且越说越是来劲,也是厉害。
一直过了十分钟,才有人在凌云方换气的时候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而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作为主角的——胡侃!
『哦!原来你也是个普通上班族!幸会!幸会!』胡侃高声说着,同时快步靠近凌云方,伸手试图与其握手。
『对啊!我也是个普通上班族!你也是个普通上班族?如果是的话,那么我们可能是老乡!』凌云方一把接住胡侃伸过来的手,用很大的幅度上下晃动着。
握手的幅度越大,就表示自己对于对方越热情,也不知道这个规矩是谁定的,反正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就是了。而现在,凌云方的作为就是这么一个情况,他对前来表示友好的胡侃同样非常的热情。
『老乡?哦!对!我觉得有这个可能!』胡侃道,『我们可能不来自同一个「次元」,也不来自同一个「位面」,但如果说我们有着类似的经历的话,那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有着相同之处」的话,也可以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老乡」了,对吧?你怎么看?』
『嗯?你理解了啊?不错嘛!看来我们可能真的是老乡呢!呵呵……』凌云方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
有共同语言,也难怪胡侃和凌云方会这么投缘!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晓!
To Be 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