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和白倩在上海正式的安定了下来,我们正式入职了电子厂。为了让白倩和她的同宿舍的人关系好一点,我决定晚上请她同宿舍的人去吃饭。
有一个叫小白的人,她的男朋友开了一家饭店,饭菜味道还不错,我们几个人吃的很开心,就在这个时候,白倩居然为了漆明花打架了,白倩这个人真是的,刚和别人认识,就为了别人打架。
不过既然白倩为了别人打架,那我自然是要帮白倩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漆明花这个女孩子似乎有一点不一样,但是我觉得她一定是善良的,她一定可以和白倩还有我都成为很好的朋友。
第二天是休息日,我带着白倩在上海很多地方玩了一下,城隍庙,外滩,东方明珠塔,我希望让白倩多看一看上海,也许白倩有一天腻了,就愿意跟我回宁夏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回宁夏结婚了。
可是白倩好像一直都不开心,晚上的时候我带着白倩来到了上海的外滩,白倩居然不知道苹果四手机是什么?真是傻瓜,我看到旁边有一个女孩子,正好在用这样的手机,就借过来给白天看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白倩看了以后,仿佛更不开心了,就是要回宿舍,我估计白倩肯定有什么心事吧,估计是出来以后就想家了,女孩子就是这样,嘴上面说着不想家,其实心里肯定是想念家里的。
但是因为进了电子厂,很多事情就不能像我以前那样掌握的住了,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和白倩居然要分开了,教育训练员蓉蕾告诉我们,白倩是学习机台操作的,需要培训整整七天才可以到车间里上班。
而我却被一个叫做余雄飞的女人挑到了车间的备料区,这个女人看起来眼神很奇怪,看我的眼神,非常的让我别扭,但是余雄飞他们都告诉我备料区的工作是很轻松的,好吧,既然是很轻松的,那我就接受吧。
可是见到了车间里,我才明白,原来这个余雄飞是一个很好色的女人,我真的不相信,原来女人也有好色的。
这女人真的很让人讨厌,说话的时候总是不停的摸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人?难道她不知道什么叫做廉耻吗?白倩就从来不会这样?
其实车间里其他的女人都很正常,所有的女人里面好像只有她是这样的,我真的很讨厌余雄飞,备料区有好几个男生,好像都跟这个叫余雄飞的不清不楚的关系,他们甚至还威胁我,让我远离余雄飞,真是恶心死了,那么恶心的余雄飞,我才看不上呢。
因为白倩在外面培训,进不来,我只能没事的时候就去找漆明花聊天,我发现漆明花这个女孩子还是很有意思的,虽然她的身材小小的,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柔,但是看着他的眼睛,我总觉得这是一个很坚定自己目标的女孩子。
我跟漆明花聊天中,我才知道,原来她是跟男朋友一起来上海的。男朋友,居然在一所非常好的大学里上大学,漆明花打工赚的钱全部都用来给男朋友交学费了,听起来他们两个一定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漆明花的男朋友应该是很爱漆明花才对。
我来了上海以后,父母不停的给我打电话,问东问西的好罗嗦呀,我明明已经这么大了,已经可以照顾自己了,他们总是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对待。
其实白倩来上海的想法是对的,我来了上海以后才发现这里真的和我们的家乡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在这里我真的见识到了很多,其实我也有有一个想法,未必我就一定要回家乡去继承爸爸的公司,我完全可以在上海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挺想做物流这个行业的,上大学的时候学的就是这些东西。
而且上海这个城市确实比我们的家乡环境气候还有物流都发达了很多,与其一辈子在老家那个地方,按照爸爸妈妈给我安排的路去走,我也更希望在上海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漆明花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好,她教了我很多东西,她告诉我,余雄飞在车间里是出了名的,不正经的,很多男的都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也相信我眼睛看到的余雄飞,除了跟我暧昧不清以外,还和别的男人有很亲密的肢体接触,我不愿一个女孩子可以这么开放,原来上海这个地方真的是不这样的人都有。
因为和白倩是分开培训的,所以这些天吃饭的时候我都跟漆明花在一起,我们两个人一起聊天,漆明花跟我说了很多东西,我也和漆明花说了很多东西,我们两个人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但好像认识很久一样,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其实这就跟我刚开始想的一样。
我刚开始见到漆明花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一定会和她成为很好的朋友的,听说她跟白倩的关系也很好,毕竟她们住在一个宿舍里面,这也和我想的一样,我们三个就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但是让我有些不开心的是,培训白倩的那个人居然是一个男生,叫做乔宏超,听说是产线上的一位线长,被需被荣磊借出去当训练员的。
他每天都和白倩一个人在一起,我心里稍稍有一点不开心,不过漆明花却告诉我,乔宏超是一个很好的男人,虽然他是一个东北人,但是他的性格非常的温柔,好吧,只要他不欺负白倩就可以了,但是他也不可以对白倩有别的想法,不然的话,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一个星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终于就过去了,周末的时候,公司公司里面举办了聚餐,让我们每个人交50块就可以参加聚餐,我替白倩交了,我们两个人一起去聚餐。
但是吃饭的时候白倩就问乔宏超为什么不在,难道这几天她已经和乔宏超变得很熟悉了吗?白天给乔宏超打电话,乔宏超居然真的过来了。
反正大家就是一起吃一个饭,吃完饭以后,因为我们要转夜班,所以大家提议不如一起去网吧包夜,上了网以后第二天更好好睡觉,我们都去,可是白倩就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去。
乔宏超也不去网吧,白倩身体不舒服,我当然不会强迫她去了,但是乔宏超为什么也不去呢?同事们都告诉我,他这个人本身就不是很合群。所以才不去好吧。我就和乔宏超一起在网吧上网好了,其实和漆明花在一起也挺开心的。
当我们从网吧出来以后,已经是天亮了,我让漆明花给白倩带了早饭,然后就回宿舍睡觉了,可是当我睡到下午醒过来的时候,打白倩的电话却不通。
我让别人帮我上去看一看,才发现白倩不在宿舍,应该是出去玩了吧?白倩真的是太可恶了,明明答应了,我不出去玩,居然背着我一个人跑出去玩,其实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就算不睡觉,也愿意陪她一起出去玩。
然后白倩就和我们一起进入的车间,在进入车间的第一天,白倩就立了一个大功劳,发现了对班人员的误配,很多朋友都说白倩一个新人可以立这样的功劳,真是大功一件。
看来白倩真的很喜欢电子厂的工作,如果她不喜欢的话,她是不会这样认真的,我看的出来,虽然才来上海没有几天,但是白倩其实更开心了很多,我不知道白倩到底是为什么开心,也许她就是喜欢这里的工作吧!
不过白倩既然喜欢这里的工作,那我就陪她一起好了,我们以后要慢慢的在上海这个城市安定下来,家里人总是催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不要一直住宿舍。
我问了白倩很很久,白倩也终于愿意出去租住,但是却不愿意找太好的房子,我知道白倩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打工的,不愿意花太多的钱,那我就找一个便宜的合租的房子就可以了,其实这段时间以来我最大的问题就是住在宿舍里面,非常的不习惯。
上学的时候只觉得同学们已经够邋遢的了,但是住宿舍才知道,原来宿舍更脏,更乱,更差,我甚至有点想念我的那些同学们了,来了上海一会就很少了。
我还记得我第一天走进我的宿舍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相信我到了一个什么地方,是垃圾场吗?为什么会有那么臭的地方?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臭的地方,宿舍里的那些人抽烟,为什么不可以到阳台上去?为什么一定要在房间里抽烟,臭袜子为什么一定要乱扔?
甚至他们的袜子比我的同学们都还要臭,整个房间每天都散发着臭味,睡觉的时候我不得不带着口罩才可以睡觉,我真的一天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
当白倩告诉我,她愿意和我一起搬出去住的时候,我开心坏了,即使不合白倩住在一起,我们也可以在外面住,至少我可以有一个好一点的房间,不用再和别人挤在一起了。
我把我和白倩要出去租房子住的事情告诉了漆明花,漆明花说挺好的,其实在外边租房子也并没有什么不好。
我和漆明花一起找了很多房子,白倩总是不愿意陪我。来了上海,以后她好像越来越独立了。
无所谓,反正她总有一天会是我的媳妇,这段时间以来,白倩愿意陪我的次数越来越少,每个周六周日白倩总说自己有要去的地方,要不然就是在宿舍休息,从来不愿意陪我出去玩。
反倒是漆明花,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尽量陪着我一起去外面玩,我和漆明花一起玩了很多地方,看电影,吃饭都是在一起,不知道的人总是把我和漆明花误会成陈情侣,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会解释,后来甚至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了。
我在网上面看到了一个毛坯房的群租房,非常的便宜,一个月房租两间房只要500块钱,这一定符合白倩的要求了吧!
这么便宜的房子,如果白倩再不满意的话,我真的没办法了解了,我约了房东去看房子,但是等到了以后才发现房东居然是我的同事。
车间里面新进来的两个新人,李朋和兰婷这两个人可真是风云人物。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觉得哪个男生长得比我还好看,但是遇到李朋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是什么意思?
这个李朋长得也太帅了吧?我好害怕白倩会喜欢上她,毕竟李朋就在白倩的身后,不过让人羡慕的事,她也有一个非常好看的女朋友。
他的女朋友甚至比白倩长的还好看,比白倩和清明花都长得还好看,让我满意的还是白倩,只是把他当做朋友和同事,并没有什么别的想法。
而且我发现白倩好像和兰婷的关系已经很好了,因为我去租房子的时候给我开门的人居然是白倩,白倩居然是来兰婷家里玩的。
这样我就放心多了,本来我还以为白倩和别的男生在一起了呢,竟然和兰婷在一起的,我还有什么好不看不放心的呢?
不过让我觉得不满意的是,乔宏超居然也在这里做客,看样子乔宏超是李朋约来的吧,毕竟乔宏超是李朋和兰婷的线长。
不过让我比较奇怪的是,乔宏超居然也要出来租房子住,这么好的房子,我是不愿意让给乔宏超的。
最后大家坐下来商量的结果就是我还有乔宏超,还有白倩还有漆明花四个一起租李朋和兰婷的房子,我和乔宏超一间同住,白倩和漆明花一间,虽然有些不满意,但是我们还是住在一起了,而且乔宏超居然是一个很讲卫生的男人,这让我很满意的。
更让我满意的是,李朋是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兰婷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和这几个人住在一起,我真的超级开心。
我自己出钱把房子粉刷了一遍,还装修了卫生间,这样我们就可以住的更开心了。虽然和我设想的不一样,但是我还是很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