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还是孩子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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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接下来的日子,父母还时不时提起,让林小根学手艺的话题,但总是被林小根说出各种理由否决掉。父母看他无心想学手艺,也不再时不时把这个话题挂在嘴上。

“小根,既然你学也不愿上,手艺也不肯学,也不能天天就在家里玩着。你就跟着俺们,先在家里学学庄稼活,等过两年大些,个子长高了,再出门混钱吧!”娘永远都是心疼自己的孩子,虽说林小根让他们失望,但他们还是想着能多呵护他几年。

“妈,在家里做这些活能有什么出息?俺等大姐过年回来了,我到时跟他一阵(起)出去混大钱去。”林小根觉着,凭自己的本事,怎么能在家里做着这种没出息的活。

他是没考虑过,一辈子就在家里翻着土地做农活。他认为外面精彩的世界,正在等着他去叱咤风云。

无知的心,总是比天大。现实,总是会给他留下生动难忘的一课。

当一天我们离开父母的呵护,自己去面对风雨时,我们才能知道,父母许多的话都是有远见和正确的。

不摔跤,就不知痛的滋味。不经受打击,就不知自己的幼稚无知。世上有许多事可以补救,很多东西可以修复,唯有我们走过的人生,很难再回头重新选择。

霜降过后,田地里差不多该收的都收进了屋。种了小麦,栽了油菜后,这时的农村差不多闲了下来。

接下来一直到过年的这段时间,对于生活在山区的农村人来说,就是上山砍柴,为家里准备一年烧饭的生活燃料。

每天早上吃过饭,林小根跟着老爸一起,挑着砍柴的竹架上山,从七八里路外的公共山上砍柴挑回来,堆在屋外专门放柴草的平场上。

而林小根的老妈,早上则留在家里扫地、洗衣、拔菜做着家务活。烧好中饭,再挑着竹架去接丈夫和儿子一间(段路)。把两人挑着的柴匀点过来,让父子俩能轻松点。中午吃过饭,加入到父子打柴的队伍,一家三口上山打柴。

遇上阴雨雪天,一家人围坐在火炉边。老妈纳着鞋底,老爸用砍来的竹子剖好的篾片,在火炉的一旁编着竹筐、粪篮、刷锅把一类的东西。

老爸编好这些,还能拿到街上卖,换几个钱,反正他们不会让自己闲着。有时再有几个邻居过来串门,父母一边不停下自己手上的活,一边陪着围坐在火炉边的邻居聊着天。

遇到这样的天气,林小根是无事可做。在家看着十四的黑白电视机,因为天线信号不好,屏幕上时不时还会出现重影、雪花点等,画面模糊不清。

电视看的实在太无聊了,就是去湾子里找和自己差不多大,也没有上学了的几个伙伴吹牛玩耍,这是林小根感觉最自在舒服的日子。不用干活,到了饭点只管回去拿碗吃饭。

林小根真希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能像这样,啥活都不用干,除了睡觉吃饭就是玩,这才是神仙一般的日子。现在的他根本没想过,如果父母都像他想的这样,常年都是这样无所事事,他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孩子永远都只是孩子,根本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更不懂人生的时间需要安排和计划。

在林小根的眼里,过完今天就是明天,毫无生活需要精打细算之说。

早上从床上起来,屋里有人生好取暖的柴火,锅里有着烧好的饭,在家坐急了到处溜达溜达,这是他理所当然的生活。

生计两个字对他来说,那完全是陌生遥远的事。

到了冬月,一场雨雪连着下了五六天。林小根除了睡了吃,吃了玩,玩了吃,吃了再睡以外,在家闲的身上都快发了霉。

“小根叔,听俺爷讲,地上这深的雪,山上的毛兔子好撵。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撵上几只。要不俺们三个到山上碰碰运气?”比林小根大了接近两岁的一个堂侄,和一个比小根大了一岁的堂哥,来到林小根家。坐在林小根家的火炉旁,对林小根神秘兮兮的说道。

正在编着竹篮的林忠诚听到这话,笑着对自己的这个堂侄孙说:“就你们三个能去撵到毛兔子,俺都能连毛一起给吃了。”

“九爷,那可不一定哦!万一俺们真有那狗屎运,撵到一只呢?真的撵到,俺们可舍不得让你连毛吃了。那兔子烧出来老香了,俺在俺姥家吃过几回。特别挂在火炉边熏腊了的……”林小根的堂侄说着,口水都要流了出来。

“石头,你说的是真的?要不俺们去试试?”看到自己堂侄回味无穷的样子,林小根似乎也闻到了兔子肉那香喷喷的味道。

“小根叔,俺能哄你吗?俺大舅会逮毛兔子,俺每年冬天去,都能吃到兔子肉。不信,你问俺九爷,他应该吃过兔子肉,你问问九爷,是不是真的很好吃。”石头为了证实自己没有说假话,忙让林忠诚作证。

“兔子肉是好吃,就是你们三个能不能逮的到毛兔子?”林忠诚难得嬉笑的问着。

“九叔,雪这么深,兔子掉到雪里肯定跑不快。有小根俺们三个,还能让它跑的掉?”林小根的堂哥林长发,对林忠诚怀疑自己三人的能力立马反击道。

“呵呵呵……那行!俺等着沾你们三个的光,也尝尝这兔子的味呗!”林忠诚笑着说。

听到林忠诚这话,林小根赶紧找来雨靴,脱下脚下的军绿色劳保鞋换好,与堂侄和堂哥一阵风似的走出家门。

“不要玩到天黑才回来……”等到韩辛茹这句招呼说出来时,哪里还能看到三个孩子的半点影子。

“小根叔,长发叔,把俺家大灰带上吧!它挺机灵的,还咬过一只野鸡回来呢!”走在路上的石头,看到跑到不远处自己家的大灰狗,像是猛然想起了什么建议到。

“你说带着大灰?它看到俺和小根都不敢靠近,你能让它跟着俺们去撵兔子?”林长发看到远处不敢靠近自己三人的大灰狗问。

林长发说的还真没错。

石头家养的这条狗名叫大灰,平时几个半大小子闲着没事,就是拿戏弄大灰寻开心。

当然,拿大灰取乐的人,主要的还是小根和长发俩。毕竟是自己家养的狗,石头可没他俩下手那样“狠”。本来很有犬威的大灰,硬是被几个小子给害得,看到三个人在一起,根本不敢靠的太近。

“还不是你俩,每次逮住大灰往死里整,它不怕你俩才是见鬼了。”想到每次小根二人对大灰的“各种酷刑”,石头都是敢怒不敢言。谁让两个人的辈份比他大,并且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呢!

“那你还出这没用的馊主意?狗都不敢到俺们跟前来,还靠它撵屁的毛兔子。”林长发觉得石头这是尽说些没用的废话。

“俺能把它唤过来,只要你俩不要再害它,保证它能跟着俺们。”石头说出条件。

“行!只要你能把它唤过来,今个俺俩保证不害它。”

林小根想着:“今个还靠它帮俺们撵毛兔子呢!可以先放过它,等过后没事时,可以再逗它玩嘛!”

几个放下书本的小子,没有什么玩耍的活动,可怜了湾子里养的猫狗,成了他们开心的娱乐项目。

“说好了啊!你俩可不能对它大呼小叫的瞪眼了,不然它肯定不敢过来。”石头不放心的再次招呼着。

“你屁话真多!这次你要唤不过来它,下次俺们看到它一次,保证让它魂吓破一次。”林长发没好气的瞪了眼石头,满是威胁的说道。

看着自己面前,这两个“最佳损友”脸上同时露出阴险的笑容,石头心里怨叹“自己这辈子怎么就遇上了这两个货色。”

三个半大小子,在这个村庄连狗都嫌弃他们。可想而知,他们在村庄里的“魔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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