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刘浩南想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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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南摸出了一根玉溪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还是二十多块钱的玉溪好抽,雪茄虽然好,但吸入肺太冲了,不吸入肺又不过瘾。而蓝芙蓉王口味有点儿淡。”

实际上他更习惯白沙,但他知道现在自己再抽白沙,其他人也不能让,更何况也跟自己的人设不符。

他这才发现胡芳菲没有附和他继续夸他们家先生。

这不对啊,龙冢真人在龙冢弟子心中就是神,胡芳菲怎么不舔了呢?

他纳闷的看向胡芳菲。

却发现胡芳菲神情紧张的看着鸽子窝的方向。

胡芳菲感受到了刘浩南的目光,小声的说道:“殿下,有亡魂接近胭脂了。”

刘浩南连忙注视着胭脂的方向,可是距离太远,他什么都没感觉到。

他调动了腾蛇的感应力,可是亡魂是灵体,本身是没有温度的,他依然没什么发现。

“我什么也没看见也没感觉到啊!”他对胡芳菲说道。

“殿下,您现在的视力还达不到那么远,而且亡魂又是故意隐藏身形的,您没发现也是正常的。”

刘浩南有些郁闷,刚才还想的好好的呢,自己是龙冢真人布局在人间的关键人物。

可是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实力不但跟刘啸比不了,好像连胡芳菲都不如。

“难道自己只能近战?”

他想用精神力问问胭脂,可是胭脂现在是入定修炼状态,他又怕打扰了胭脂。

只能闷闷的问胡芳菲:“你觉得胭脂有危险吗?”

胡芳菲轻笑着,就好像看见一只肥肥的母鸡,就要走进狐狸窝的样子,哪怕进入的不是自己的窝。

“胭脂姐能有什么危险?她是散仙,就算是现在修为不足,级别也依然是散仙。就是鬼王来了也讨不了好去。”

“我倒是希望鬼王来夺舍呢,真把杨浩的肉身占了,胭脂姐姐能脱离杨浩肉身的束缚了。”

她继续小声说道:“没有了束缚的散仙元神也比地仙强,她是得到天道认可的呀。越级挑战大多数都是笑话。”

刘浩南听出来了胡芳菲隐含的意思,“你刚才让我躲的远远的,说是怕亡魂发现,你当时就打了这个主意?你想让杨浩被亡魂害死,然后帮助胭脂解脱?”

胡芳菲连忙否认:“殿下,您可别冤枉我,草菅人命的罪名大着呢,我可承担不起。”

“我是真的怕被亡魂发现不敢袭击,影响了胭脂姐的恢复,您想啊,这地界怎么可能出现鬼王呢?”

“而且虽然胭脂姐现在很虚弱,但能把胭脂姐挤出来的,起码得是中级以上的鬼王才有这个可能。”

“我事先做过功课,跟北戴河这地方所对应的地府诸侯,是燕山伯司马越,也就是西晋的东海王。”

“按说他应该跟咱们关系不错,因为他跟琅邪王家关系很亲密,而咱们春城代理城隍王就出身于琅邪王家,但这个人不但嫉贤妒能,还什么能力,地府几次想换人都被人保护了。”

“他委任的当地城守叫刘庆孙,是个鬼将,这个名字您可能不太熟悉,可是提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话您总知道吧?这个故事中的小人就是他。”

“您想想,这个地方的城守才是鬼将,怎么可能有鬼王的出现呢,所以胭脂姐跟杨浩的安危您不用担心。”

刘浩南点点头,刘庆孙这个人他还真知道。

据《世说新语》记载,西晋朝廷命官刘庆孙算是个小人,此人心术不正,成天算计,一来算计如何敛财,二来算计如何整人,以致声名狼藉。

另一朝廷命官庾子嵩,是个君子,既不会钻营取巧,也不会溜须拍马,更不会对同事使绊子、下阴招。此人艺术气质浓,很有名士风度。

庾子嵩从不招惹刘庆孙,但刘庆孙却总觉得庾子嵩瞧不上自己,便怀恨在心,总想找个机会整他一下。

刘庆孙听别人说庾子嵩生活节俭,花钱不大方,但有万贯家产。刘庆孙就打算在这上面做点文章。

他打的算是劝说太傅司马越向庾子嵩借钱,而且不能借少了,起码得借几千万钱。

既然庾子嵩是个“守财奴”,肯定不会借,这样一来就会得罪司马越,今后自己再挑唆司马越整治他,庾子嵩就会倒霉了。

于是刘庆孙就找机会怂恿司马越向庾子嵩借钱,司马越还真打算这么做。

司马越并不缺钱,但想试探一下庾子嵩对自己的态度。如果他爽快,肯借钱,就不为难他。

如果他跟自己不亲近,就向皇帝进谗言排挤他,作为八王之乱的获胜者,而且身为太傅,他的话皇帝还是听的。

不久,司马越设宴请庾子嵩吃饭,酒到酣时,司马越便开口问庾子嵩有多少钱,能不能借几千万给自己花。

庾子嵩虽说喝得有点高了,话却说得很清楚:“下官有两三千万钱,你要多少我借多少,反正我也不用钱。”

司马越见他表态跟自己亲近,就到此为止了。

刘庆孙的诡计未能成功,司马越不仅没有处理庾子嵩,还和他成了好朋友。刘庆孙后悔不已,但也只能忍了。

当庾子嵩知道这件事里的“猫腻”后,鄙视地说:“我有钱不花,这是我的生活方式,刘庆孙却以为我是吝啬鬼,这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这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个典故的来历。

刘浩南纳闷的说道:“刘庆孙这样的人,不应该是进入阴司以后就得被罚个几百年的吗?

“怎么还能继续重用还被封了鬼将了呢?我记得你说的陈鬼王的实际职务也才是鬼将啊!”

胡芳菲苦笑着:“地府也不清明,山头林立不说,也讲资历,刘庆孙当初是被罚了,可能是司马越觉得用他顺手吧,放出来以后就又把他留下了,时间久了,论资排辈就逐步的提起来了。”

刘浩南心里有了打算,这样的人就该去轮回,而不是代表地府管理一方,看这个海滨城市多乱就知道了。

还不等刘浩南说什么,胡芳菲一声欢呼:“太好了,鱼咬钩了,这是个红衣的厉鬼,估计胭脂能饱餐一顿,修为大涨。”

这时胭脂的声音传来,“殿下,总算有了些收获,我继续钓鱼了啊。”

距离太远,刘浩南也不知道详细的情形,不过他听出了胭脂声音中的喜悦情绪。

“芳菲姐,胭脂是草木得道,又不是妖族,她吞噬亡魂怎么也有好处?亡魂比灵药还有效果?”

为了以后交谈不穿帮,在没人的时候刘浩南管胡芳菲也不叫店长了。

胡芳菲解释到:“殿下,灵药富含的也是能量,而亡魂本身就是能量体,尤其是这些红衣厉鬼,他们不知道吞噬了多少游魂,能量很充足。”

“自然对胭脂姐的元神有好处,何况胭脂姐吞噬了厉鬼,还有天道奖励呢,也就是咱们经常说的功德值加成。”

刘浩南明白了,“你是实体不需要元神的加强,所以你才说你不需要吞噬鬼魂是吧?”

胡芳菲笑着说道:“我们下山的时候先生给足了灵药,我的元神已经很强大了,如果我再吞噬就承受不住了,我只需要的是功德值,所以我能灭鬼,但吞噬已经没必要了。”

刘浩南点点头却转移了话题,“你说咱们把刘庆孙打爆了怎么样?他是鬼将,他的能量不是更多?怎么也比红衣厉鬼强吧?”

“呃,”胡芳菲差点没噎到:“殿下,我到是想这样干,甚至把司马越都打爆了才好呢,因为他们肯定是敌对咱们的。”

“可是现实的情况是咱们做不到啊,他们这个级别的不能轻易上来,而且这俩胆小如鼠的家伙,怎么肯轻易的涉险呢。”

刘浩南嘿嘿的笑了起来,很阴险很阴险,“我想试试,这样的阴神实在是没什么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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