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第七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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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专注阅读的时候突然开口打搅, 不仅不礼貌, 还容易惊吓到对方, 而当那人阅读的是一本极度危险、甚至会引发阅读者疯狂的神话典籍时, 突然被打断所造成的伤害则会更加严重——哪怕是在模组中也不例外。

所以,kp将即将脱口的话又咽了回去,安静的看着冉文宇认真入迷的……将《黄衣之王》重新翻阅了一遍。

kp:【再次阅读神话典籍《黄衣之王》,你对于这本书有了你自己不曾察觉到的更甚的体悟, 理智损失1d10=3,克苏鲁神话点数增加1d4=3。】

冉文宇:“……等等等等, 为什么是‘再次’?”

kp呵呵一笑:【不然你以为你是怎么失忆的?】

冉文宇:“………………………………”

kp:【为了避免你第三次阅读这本书, 这次就不让你重复失忆了, 不然我真担心你会捧着它直到地老天荒。】

冉文宇:“……那还真是谢谢您啊。”

面对kp的调侃揶揄,冉文宇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他将手里的书本合上,心累的抬手想要抹一把脸,却突然看到自己手心里似乎写着什么。

冉文宇连忙凝神去看, 恰好看到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看日记”, 赫然正是他自己的笔迹。

继续一头雾水的冉文宇:??????

冉文宇环顾一圈, 没发现什么类似于日记本的东西。然后他摸向口袋,很快便找到一页跟角色卡放在一起的纸。

纸张正反两面密密麻麻写了不少字, 打眼一看果然跟日记差不多, 不过冉文宇却了解自己,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跑团里,他都没有记日记的习惯, 所以这张日记绝对是失忆前的他抱着某种目的,特意写下的。

怀揣着种种疑问,冉文宇将日记通读了一遍,很快便凭借对于自己的了解,将日记上写的与没写的东西都摸了一个大概。

按照自己特意写下这份日记来看,这一次失忆绝对不是一场意外,而是自己早就预见到的、甚至是有意而为的。而达到能够自由控制“失忆”与否的程度,冉文宇肯定,自己之前一定大受刺激,直接越过临时疯狂阶段,进入了不定性疯狂,而疯狂的表象就是失忆。

——只要一掉san就发疯,再加上自己目前所处邪教大本营,到处都是让人掉san的神话典籍,冉文宇当然想失忆就失忆,简单得很。

至于失忆目的也一目了然,肯定是为了躲避日记中所描述的那个可以窥探记忆的“神”。

很显然,自己必然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凭借失忆才侥幸逃过了一劫,但由于现在自己就在那位神的眼皮子底下混,担心对方再冷不丁得窥视一二,曾经的他便决定尽量保持失忆的状态。甚至连干了什么都不敢跟失忆后的自己说,生怕露出些许端倪,被人发觉。

至于为了保持失忆而掉san也没什么,毕竟他都已经不定性疯狂了,只要注意自己的san值不要掉到0,陷入永久疯狂,就不会有什么更大的损失。

既然是连自己都不能知道的事情,冉文宇也没有继续探究的欲望——或者说他已经隐隐察觉到自己做了什么,但是却不敢往下深想。

将一切捋顺后,冉文宇并没有任何失去记忆的恐慌,他重新将自己的“日记”看了一遍,确认已经记清了全部细节,这才将纸张重新叠起、塞回了口袋。

——虽然冉文宇承认,这样维持失忆的做法似乎的确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平安苟下去,但自己坑自己到这份儿上,除了他以外估计也没谁了。

自己果然是干大事的人,心狠手辣到连自己都不放过啊……冉文宇啧啧感慨。

根据日记上的描述,祭典在三天后举行,也就是说,加上今天,自己还得在邪教大本营里混三到四天,这样一来,自己的san值可得省着点用。

想到这里,冉文宇不由为自己刚刚丢的不必要的3点san值肉疼不已。他连忙将手边的小黑册子推得更远了些,不敢再多看一眼,而这时,他也突然听到房间的门被“吱呀”一声小心推开。

冉文宇循声望去,正看到一个漂亮的妹子从门外探进头来,小心翼翼的观察房内的情况。正对上冉文宇投来的视线,她的眼睛骤然一亮,连忙走了进来:“冉先生,你看完了吗?”

“是的,看完了。”冉文宇镇定的朝她点了点头,试探着呼唤她的名字,“谢谢你带我来这里,玛莎。”

这个名字果然没有交错,少女闻言抿唇而笑。她小心翼翼的捧着那本小册子,将它放到唯一空着的书架上,随后转向冉文宇:“你看了一早晨了,饿不饿?祭司大人让我带你去他的房间用午餐呢~”

玛莎口中的祭司……冉文宇默念了一遍日记上记录的名字,毫无异样的站起身,笑道:“那就走吧,别让安菲尔等急了。”

玛莎带着冉文宇离开图书馆,一路又回到了回字形建筑的外侧,恭恭敬敬的在一扇紧闭的大门上敲了敲。

门内很快传来回应,玛莎推开门,却并没有进去,反而朝冉文宇抬起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你不跟我们一起吃午餐吗?”冉文宇问道——据日记上说,那位祭司被他魅惑大成功,不仅想要将他拉入邪教,还对他抱有某些非分之想。对于跟对方独处一室,冉文宇实在有些心中打鼓。

“不了~”玛莎连连摆手,朝冉文宇揶揄又俏皮的眨了眨眼睛,“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罢,不待冉文宇多说什么,玛莎已经笑着转身,哒哒哒的跑远,只留下一个白裙飞扬的翩跹背影——这样漂亮活泼又纯洁的女孩子,哪里像是一名邪教徒了?!

冉文宇在心里如此感慨着,还不等他将视线从玛莎的背影上收回,便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为什么一直站在门口,不进来?”

冉文宇立刻回神,看向不知何时站在房门内侧的青年。哪怕已经在日记里了解对方容貌出众,宛若谪仙,冉文宇依旧还是被那含笑望着自己的青年弄得晃了晃神。

“就是问了问玛莎为什么不一起进来吃饭。”冉文宇努力保持清醒,在青年的邀请下进屋,坐到了早已摆放好丰盛饭食的桌边。

安菲尔所住的屋子有里外两间,内间应该是卧室,此刻房门紧闭,不清楚里面的情况,而外间则是日常活动、待客的地方,空间很大,装饰朴素却极其干净,显然是经过精心的整理。

“听玛莎说,你今天一上午都待在图书馆中?”安菲尔拿起刀叉,优雅的切割着面前餐盘上的烤肉,仿佛是闲聊一般开口。

冉文宇握着餐具的手稍稍一紧,脸上却神色不变:“是的,刚刚拜读了《黄衣之王》。”

安菲尔脸上的笑容加深,赞许般轻轻颔首:“不错。我很高兴你愿意接触它们。”

“毕竟,我本来就对于这类知识十分好奇嘛。”冉文宇从自己的日记里详细了解过自己的人物设定,轻轻耸了耸肩膀,坦然答道。

安菲尔但笑不语,低头专心吃饭。冉文宇等了片刻,却没有等到下文,不由开口询问:“你不问问我读过之后的感受吗?”

——在来找安菲尔的路上,冉文宇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准备许久,生怕自己哪里说得不好,引起面前这位对神狂热信仰着的祭司的不满。没想到对方此刻却绝口不提,这实在让冉文宇有一种做认认真真写了作业但老师却不收的失望之感。

听到冉文宇天真的问题,安菲尔失笑:“对于这些知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亦会有不同的认知,所以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你愿意去了解它、接纳它,哪怕你最后并不认同,这对于我而言也已经足够了。”

安菲尔的眼睛是浅金色的,这种颜色的眸子总会给人冰冷淡漠而又威严的感觉,但此时看着冉文宇的时候,却仿佛是化成了一汪温水,脉脉流转。

冉文宇心虚的避开视线,逐渐有些坐立难安,而看出他的不自在,安菲尔则浅笑了一下,收回视线,继续专注自己面前的食物,明明表情和举止都格外平静镇定,但耳垂却悄然红了。

冉文宇感觉,他和安菲尔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处于差那么一点捅破窗户纸的阶段,明明这份暧昧之感已经明显的根本无法遮掩,但却偏偏没有一个人迈出那一步。

——冉文宇是肯定不会迈的,他恨不得后退上千八百步;而安菲尔也不知是由于害羞还是心存顾忌,同样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就在这样安静的甜腻中,两人用完了午餐。安菲尔摇响铃铛,让人将餐桌收拾好,然后询问冉文宇下午的打算:“我下午没有什么安排,你呢?”

冉文宇算了算自己的失忆时间——8小时足够他熬到晚餐之后了,所以冉文宇并不打算再去图书馆掉san。

摇了摇头,冉文宇诚实的答道:“我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上午看了太长时间的书,有点头昏脑涨的,下午打算休息一下,大概是出去走走吧。”

安菲尔立刻开心的笑了起来,提出邀请:“既然这样,跟我一起去丛林如何?我知道很多风景漂亮的地方,很适合打发时间。”

能够顺理成章的离开这座危险的神殿当然是好的,冉文宇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

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了个午觉,冉文宇在两点的时候与安菲尔重新汇合,由他带着,走向丛林深处。

安菲尔对丛林极为了解,而有他的陪伴,危机四伏的丛林似乎也变成了和乐友善的后花园。间或会有些小鹿之类的动物跑到他们身边,亲昵的尾随一段距离再离开,仿佛将他们当成了林中的一份子,就连冉文宇都趁机撸了几把毛绒绒,心满意足。

“你似乎很有动物缘?”冉文宇好奇的问道。

安菲尔含笑看着他与毛绒绒互动,耸了耸肩膀:“大概是我从小就在丛林中的神殿内长大,它们早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毕竟有些时候,无知是福。

一路悠闲前行,冉文宇终于听到了流水冲刷的声音,拨开层层枝叶,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测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荡起清凉的水雾,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动物们或是低头饮水、或是卧在水边休憩,还有几只小崽子在水中扑腾打闹,一派的生机勃勃、和平宁静。

看着这一幕,冉文宇都差点忘记自己正在危机四伏的克苏鲁模组中苦苦挣扎。

安菲尔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则走到潭边一块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宽大的白袍,轻盈的三两步跃上大石,随意的坐下。安菲尔的动作格外的熟练而闲适,坐好后,他微微合眸,扬起清俊的面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长长的铂金色头发披散在身后,随着微风轻轻拂动,又被阳光镀上一层的流光溢彩,整个人都显得格外安然恬静。

冉文宇站在不远处,又差点要看呆——由于日记里并没有提及玛莎体内会吞噬人类的漆黑触手,所以此时失忆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这一点,一颗少男心都差点因为此时的美人与美景动摇沦陷。

连忙移开目光,不断提醒自己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边的毛绒绒,努力用撸毛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不敢再看安菲尔的他也没有发现,当他转身的时候,安菲尔的嘴角轻轻扬起了一个满足而愉悦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凉的潭水边,一边撸毛一边撩水玩,终于将自己刚刚的心动丢到脑后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首旋律悠扬婉转的哼唱。

冉文宇转头,看向正在用他那悦耳低沉的嗓音轻轻吟唱的安菲尔,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终结,他连忙开口询问:“这是什么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尔睁开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着答道。

对于安菲尔会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并不意外,毕竟他已经确定岛上的土著们信仰黄衣之王,而黄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于哈斯塔之歌,也经常被称呼为“王之吼”、“黄廷之音”,与黄衣之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冉文宇却困惑的皱起眉,一脸的不信。由于日记里说,他已经在安菲尔面前暴露过自己会魔法的事实,所以冉文宇并没有什么顾忌,“我听说过这个魔法,可它的旋律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冉文宇当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现实中的某个跑团角色,却在机缘巧合下学会了这个魔法,所以冉文宇专门翻阅了规则书,仔细了解过这个魔法的设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个限制条件高(只在夜间且毕宿五可见时有效)、准备时间长(生效前需要3回合准备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却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检定),但只要施法成功便能发挥极大威力的单体持续性法术——总体而言很不实用。冉文宇那个角色用过好几次,只成功了一回,还差点将自己也唱疯了。

不过,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施法后,施法者会发出惊悚的尖锐号叫,使选定目标的皮肉起泡溃烂,变成致命的脓疮。这不仅会造成生命值的伤害,还会大幅度降低目标的外貌和体质,而当被选定目标的体质减少到零或者生命值归零死亡后,其身体将肿胀成一团,在令人作呕的“嘭”声中爆炸,冒着热气的脓血同时溅洒到地面上——可以说整个施法过程既惊悚又恶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疯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这种令人作呕的魔法会拥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对于冉文宇的质疑,安菲尔却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他弯起眼眸,轻笑了一声,带着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蛊惑:“你要学吗?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犹豫了0.1秒,果断点头:“学!”

——施法过程恶心重要吗?魔法不够实用又如何?白送上门来的魔法,不学才是王八蛋!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国庆快乐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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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熠笙今天也在等更新(x2)、s君、sonic、愚者无殇 四位小天使扔的地雷=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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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jia其他书: (家教)Who am I [重生]三爷 神眷 气运之子(快穿) 想做男配其实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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