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善平静了以后,伴着晚风和余晖,她缓缓地说起她的林队长。
他们初见的那一次,是在小学前的暑假黄昏。
傍晚的街巷,是橘红色的。
小于善说,石板路上的阳光是满地黄金,藏着他们苦苦探险的宝藏onepiece。
那时,她最喜欢玩的游戏还不是扮家家,而是海贼的探险游戏。
盛夏的黄昏时分,是孩子们终于被父母允许出门疯玩的时段。因为这个时候太阳快要落山了,外面不再是烈日当空照,而晚风又习习的,甚是惬意。
大人们那时候也喜欢坐在门口吹晚风唠嗑,老人们更是喜欢扇着蒲扇,看着孩子们的打闹。
笑意全都吹在风里。
那时候的小于善,不仅野,而且能说会道,力气也大。简而言之,从小就是文武双全的主儿。
她用了整个暑假的时间,一条巷扫过另一条巷,成为称霸了那一片的大姐大。
女孩就靠嘴,男孩就靠手,那时的小于善就是这样打天下的。
有一天,已经玩得差不多了,小于善就打算一边巡逻一边踱步回自己的老巢了。结果,在路过某个巷口的时候,看到一大群小屁孩围在一起。
第一反应,绝对有事!
于是她便摇摆着一副大佬的模样走过去,毕竟是个头儿,不能遇事不管,一定要为正义主持公道才行。
“发生什么了?”
小于善从小嗓子就十足好,虽然她只是轻轻说,但是一张口就是扬声器。
小屁孩们看见头儿来了,便争先恐后地跟姐大汇报情况。
原来,是其中一个叫志强的小头头男孩觉得奥特曼的布娃娃太侮辱他喜欢的超人形象了。
他认死理,他就是觉得布娃娃太女孩气,大英雄怎么可以是布娃娃呢!不男不女的,很侮辱诶!
于是,他就来气了,抢了人家的宝贝,就想销毁,连踩了好几脚。
人家虽然相对弱小,但是人家护崽心切,就算自己被打也绝不允许自己的宝贝被踩。
balabala......
一人一句,七嘴八舌地说着,于善听了个大概,及时喊停。
终于清静,小屁孩们便也自觉地散到一旁,准备看好戏。
小于善看见一个很干净很白皙的小男孩,抱着奥特曼的布娃娃蹲在角落里挂街灯的石柱旁,低着头,不停地吸着鼻子。
小于善蹲在他面前认真打量着他,那个男孩也不害怕,抬起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眼里全都是怒气。
已经打过天下的小于善当然知道,这是个倔小孩,武力是解决不了的。
他眼里的怒气继续节节攀升,小于善再怎么说也是被人喊一声姐大的,竟然被这个小白脸这样无礼对待,说不过去啊!
这是挑衅,小于善知道,她就应该发怒的。
可是,她没有。
就算从来没有那个小孩敢用这样的眼神看她,就算她身为大佬的威严被廉价地无视了。
可是在那一刻,她也只是鬼使神差地觉得心疼了。
小于善出乎意料地微微抿着唇角笑,伸出小手去握住奥特曼的小手,头特意低低地,看着奥特曼的眼睛说,“你好呀!小超人!我叫于善,你家主人叫什么呀!”
男孩当然继续不理她,于善也不恼,就是笑,继续说,“你家主人有点没有礼貌哦!他都不懂要帮你回答。”
说完便不再看奥特曼了,抬起头直视男孩的眼睛,小于善看到了,他眼里之前的怒气都不见了。
果然还是个小屁孩,这招果然是有用的,小于善笑得更烂漫了。
小男孩没有怒气的泪眼汪汪,是动人的,对于小女孩于善来说,甚至是一眼万年。
虽然那时候的她未能明白,这一眼,就牵扯了往后的所有年少和青春。
小于善眨着小鹿的大眼睛说,“小主人,跟我混吧!”
天快要全黑了,巷口昏暗的街灯突然亮起,打在小于善向他伸出的手上。
稚嫩且胖乎的小手,伸向一个胆怯的小孩。
就像这街灯,照进了另一个生命的幽长暗道里。
这是邀请。
一个小生命对另一个小生命的邀请。
生命,是要携手成长的。
虽然,那时的他们并不懂得,可是从那的往后,他们都在践行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