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了,天气一日日变得寒凉,身上的衣裳就一日日地变厚。仙袂飘飘的薄裙,换成了结实御寒的袄裙。小霸王说孕妇不能受寒,便把媳妇牢牢地绑在了身边。每天东宫书房里,两个人各看各的书,时不时吵上两句,不过转头就又和好如初。
这年寒冬来得特别早,才十一月,路上就结满了冰霜。幸好东宫书房地暖烧得足,屋子像一个玻璃罩似的,隔绝了外面的所有冰雪与寒意。
陆瑰云一只手捂着手炉,另一只手捧着本志怪小说在看。她以前最怕看这些鬼啊妖的,不过现在养胎安闲,存心想要练一练自己的胆子,故意找这些吓人的小说来读。
这篇小说的最后,美丽的女鬼必须要吃掉自己的心上人,才能修炼成仙,否则千年修为便都白费,自己也要灰飞烟灭不得超度。
其实这不就和安徒生的《海的女儿》如出一辙嘛,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看《海的女儿》,她那叫一个感动得死去活来啊!
陆瑰云突发奇想,如果自己就是那个女鬼,会怎么办呢?吃掉孟池羽?
想到这里,看了他一眼。
孟池羽正看书看得犯困呢,猛然间感觉到,一阴森森的目光扫了过来,不寒而栗,立马醒了瞌睡,警惕地看着她:“你干嘛啊?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孟池羽,其实我骗了你。”
“啊?”
她努力用一种飘忽的声音,营造出恐怖的气氛:“我不是人。”
孟池羽:???
戏精媳妇继续演:“我真的不是人,我是一个修炼千年的女鬼,来到人间,是为了找到一个相爱的男人,然后”
她拖长尾音,然后突然迸发:“把!他!吃!掉!”
孟池羽:……
影后这时垂下眼睑,仿佛十分为难的样子:“你要是不让我吃,我就会灰飞烟灭,永世不能超生。”
如此精湛的演技,换来的,却是太子殿下一个大大的白眼。
该配合你演出的孟池羽视而不见。
陆瑰云见他不睬自己,噘嘴委屈:“你倒说句话呀!”
“你要我说什么?”
她托着下巴,眼睛像星星似的一眨一眨,锁定着他:“如果我真的是女鬼,你给我吃吗?”
这个时候,按照剧情发展,男主是不是应该抱着她深情款款地说:“当然,为了你的幸福,这条命算什么!”
结果小爷轻轻拿书拍了拍她头顶,出口就是:“你特么想得美!吃了老子去当神仙逍遥快活?再给老子头上种点草?想都别想!”
“放心放心,等我成了仙,我不会和别的男神仙胡来的。”陆瑰云举手保证,“我肯定在仙界给你立个最贵的牌位,每天诚心叩拜,你看怎么样?”
“老子看不怎么样。”小爷又赏了她个白眼,“少看那种杂书,脑子里都是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陆瑰云扫兴地坐了回去,摇了摇头,果然,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还是有着很大差距滴!小霸王是不可能心甘情愿被人吃掉滴!
咚!咚!咚!有人敲门。
“怎么了?”
是永福的声音,似有几分着急:“殿下和娘娘都在么?”
陆瑰云和孟池羽对视了一眼,看样子是出了什么事,忙叫永福进来说话。
永福进了门,掀帘而入,草草行礼后道:“不好了,夫人惹上麻烦了。”
“我娘怎么了?”陆瑰云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昨儿殿下赏给夫人的猫不见了,夫人着急,就亲自出去宫里找。没想到那猫正好遇见周贵人,将贵人扑倒,还把贵人的脸划伤了!贵人有孕在身,受了此番惊吓,元气大伤!”
“怎么会这样?”陆瑰云不信,“别的我不知道,浑球的性子是顶温驯的,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冒犯贵人。是不是弄错了?”
“不会弄错,贵人脸上的挠痕,和浑球的爪子对比过了,一模一样!”
接着两个小太监抬着一个笼子进来,浑球被捆得结结实实,关在里面,喵喵乱叫。
陆瑰云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眼下最要紧的还是人,她忙问:“那我娘呢?我娘现在在哪?”
提起黄夫人,永福似乎有些不敢言声。
“你想急死我啊!快说!”
“这事儿被皇上知道了,龙颜大怒,夫人被……被关进了宗人府。”
陆瑰云赶紧起身往外走,孟池羽眼急手快拦着他:“你干什么?”
虽然她是穿越来的,但是这么久过去,早就接受了原主人的家庭。何况陆龟年夫妇对她这般疼爱,她早已把他们当成亲生父母。
“我要去宗人府看我娘!”她说着,转过头看他,说气话,“这猫明明是你买的,进宗人府的怎么不是你?”
“你别急别气。”孟池羽安抚他,“这事儿交给我来办,你先回去歇着。”
说罢叫来几个宫女,下令先送她回去。她哪里放心得下,非是不肯。直到他保证一定把黄夫人平安带回来,她的情绪才稍微安稳一些。
她慢慢走到笼子前,蹲下身观察着浑球。
永福开口劝:“娘娘小心,别让这畜生也把您伤着了!”
陆瑰云皱着眉,示意他噤声。
她记得,黄夫人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浑球是很温驯的,乖巧听话又文静,在屋子里就连跳上床都不敢。难道它得了狂犬病?狂猫病?
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浑球在这里,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别的猫和狗。现代经验告诉她,不经传染,动物自己基因变异得病的几率是很低的。
不管证据多么确凿,她都不信浑球会突然扑倒周贵人。况且周贵人有孕在身,出行应该很多人随侍才对,这么一个小小的浑球,就算真的狂猫病发作了,也没机会近她的身啊?
浑球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此时正闪着委屈的光芒,似乎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捆,还被关在这里。
直觉告诉她,浑球不会干得出这种事。
可是笼子里被捆着的浑球,爪子上的确沾了丝血迹,这又如何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