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干什么。”一道年轻的声音冷冷传来。
感受到势不可挡的威压,众小妖忙停下作乱的手,齐齐向后看去。
来人是个黑发红袍少年,唇红齿白,明眸善睐,眉间一点金砂火纹,腰旁一穗金边白玉。
是哈士奇王族的人!
众小妖皆连忙俯身行礼道:“见过尊者。”
“你们,在干什么。”少年更加冷言。
“就,就是在关怀失足小妖而已。”为首的小妖“嘿嘿”陪笑,其余皆连声称是。
“失足?”少年轻笑,面露阴骛,高声道,“本王的宠物怎会失足。”
“啊?什么!”众小妖大惊失色,不敢碎嘴,立马跪地请罪,“小的罪该万死!”
少年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向那地上昏死过去的白团团走去。
弱小可怜无助的兔小战四脚朝天,肢体还时不时地痉挛一阵。
少年轻轻将兔叽抱起,把这个软乎乎的小东西环在臂弯处,抚慰地给他顺了顺毛毛。
“你们,都给我自损半生道行,违者,挫骨扬灰。”
用如死神般的语气抛下这么一句后,少年挥袖离开。
众小妖皆欲哭无泪。
风水轮流转,如今的妖界已被以蠢出名的哈士奇一族统管。
转眼间,哈士奇王朝已度过二十万载。
这哈大王三世育有一个气质绝然的哈王子,他不蠢不土不逗比,反而高冷得非同一般。
他叫——哈仙子。
(据传,原名叫哈帅锅,后被长大后的哈王子以太过艳俗为由给严肃拒绝了,这才改为了,哈仙子。噗~)
据传,这位哈仙子人狠话不多,灵力绝尘,心狠手辣,性格乖张,不甚喜闹。
据传哈仙子幼时捕得一只尚未成精的兔叽,将它养在琼浆宫中,日日折磨,夜夜凌辱,将它欺负得不成兔样。由于常年受辱,这只兔叽跟了他五百年都未成精。
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请看本章所话。
哈仙子将兔小战带回了宫中,将他轻轻放在了床榻上。
待小东西从噩梦中惊醒时,寝殿内空无一人。
兔小站抻了抻腿,一骨碌爬起来,战战兢兢地观察着四周。
东刹街阁楼上的铜钟刚敲过六下,这旧上海的天就暗了下来,只缘如今已是深冬了,天总是黑得早些。
林安意坐在内阁里明晃晃的化妆镜前,一只手撑着下巴,精致的眉眼间泛着倦怠,这一路上又是坐火车又是坐船的,着实累坏了她。
不过好在,她终于逃出来了。
“要想生活过得去,必须远离沈嘉玉。”这是林安意从小就得出来的至理箴言。
她林安意可是一个集美貌与眼界于一身的女子,那个古板沉闷没有情趣的男人除了有两个钱之外,有何德何能能娶她?
虽然她也承认,那个小古板是有那么几分姿色……但是!她林安意绝不是一个见色就走不动的肤浅女人。
所以说,逃婚是一定要逃婚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嫁给沈嘉玉的。
楼下是富丽堂皇的大厅,大厅无比宽敞,桌椅梁柱都刻上了手笔繁复的浮雕,涂有暗红色的油漆,地毯也是暗红色的,用上好的羊毛织就。穿戴齐整的侍应生们端着托盘穿梭于身着各式洋装的男男女女之间。
就在大家正交谈甚欢的时候,音乐突然停了。宾客们都很意外,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此刻的殿堂内安静极了。
这时候高个子主持人神采飞扬地宣布道:“今天我们皇后会所有幸邀请到了一位重磅嘉宾,让我们有请——暗月!”
主持人的话仿佛一颗手榴弹,顿时在人群里炸开了锅。
“暗月!我昨天刚去影院看了她的新电影!”
“不是,暗月……是谁啊?”
“你没看报纸?前些天——”
接着主持人打了一道响指,随即,二楼演奏厅里的乐团便开始奏起了《一步之遥》。
在音乐的烘托下,通往二楼的宽敞古典复式楼梯上,“暗月”出现了。
是个女人。
女人化着浓妆,斜勾的眼线衬得一双杏眼更加妩媚,眼眸似乎天生含情,水汪汪地望着台下有些发痴的男人。她的鼻子算不上高挺,不过很是小巧圆润,典型的南方女子。唇色涂的是更显纯厚的大红色。
都说旗袍比旧式衣裳更勾人,如今一见,便是最好的映证了。而宾客们身上穿着的洋装,此刻也都黯淡了下去——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一向都推崇洋玩意,中国的东西大都是看不入眼的,虽然他们再怎么捯饬,也改变不了黑眼睛黄皮肤的事实。
“暗月”刚一登场,殿堂内的男男女女都小声议论着。
“前些天报纸上说,暗月逃婚来到了上海,没想到今天就能亲眼见到本尊。”
“逃婚?她和哪家结的亲?”
“报纸上只说,是靖城一位沈姓公子,其余的就没有怎么介绍了。”
“暗月既是大明星,那公家肯定也大有来头,门当户对为何要逃婚?莫不是……那个男人太老太丑,或者……那个不行?”
与暖意融融的殿堂内截然不同的是,外面的街道上寒冷彻骨。暮霭沉沉中,若有若无的雾气缭绕在冷冽的空气中,马路两侧的商店都亮起了灯,橘黄色的光透过玻璃橱窗照着行人脚下的路,成了这暮色中少有的暖意。
一切都显得迷蒙了起来,就像这个让人变得愚昧的世道。
一辆漆得锃亮的汽车停在了路边,隔着一条马路,对面便是位于十字路口的闪烁着霓虹灯的“皇后”会所,这个点,门口向来是熙攘喧闹的——虽然战火已蔓延到天津了,但是这丝毫阻挡不了金枝玉叶的贵人们花天酒地。
从车上下来了一个人。
那是个身穿黑色大衣,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
男人的头发微微有些长,天生的自然卷,三七梳开,微卷的刘海有些随意,露出了一小部分白皙光洁的额头。
他的眉型很好看,很适合他那颇有些阴郁的气质,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平添了一股书卷气。还有那天生就有些偏红的双唇,精瘦的下巴,和白嫩的耳尖,委实太引人晃神了些。
美,确实是美,阴柔和英气相互融合恰到好处的美。
此刻的他,正垂眸看着手上名贵的腕表,浓密纤长的睫毛打下了些许阴影。
稍稍停了一会,男人便有些焦急地抬腿迈步穿过马路,径直去往了会所。
门童虽然觉得他很陌生,不是常来光顾的那些客人,但是瞧见了他一身考究的装束,便也没有多问,直接放他进去了。
进了大厅,便好似进了另一个世界似的,人声嘈杂,更有几对男女伴着音乐跳舞。
男人听出来了这是《一步之遥》,某个小白眼狼最喜欢的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