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倾倾接过保温瓶,疾步朝车库走去。
车库里,车辆摆放十分壮观。
方便出行,易倾倾特意买了辆几十万满大街随处可见的车。
由于太普通,在车库里显的格格不入。
“电话联系不上吗?”叶乐薇拉开副驾座车门侧身上车,“这小时,平时看看没什么脾气的样子,还会使小性子离家出走。”
易倾倾发动引擎将车子开出车库。
离开庄园,这才问:“你气色不太好,昨晚一夜没睡?”
叶乐薇侧脸望向车窗外,“睡的不是太好。”
昨晚叶忆曾一直背朝她……
他以前,总是喜欢抱着她睡。
因此,失眠了。
“哥哥今天有和你说什么吗?”
“他起的比我早,刚到客厅,你们就下楼了。”
“这样吧,一会我们用早餐,你到店里后补个觉,回来后,我和哥哥谈谈。”
“我陪你去找森格,待会帮忙开导,找到他后再去店里。”
“也好。”
易倾倾特意将车开到美食街,简单用餐后,打包了森格最爱吃的烧麦、小笼包和皮蛋瘦肉粥。
足足五人份量。
之后便开车来到初次和森格相遇的地方地下交易市场附近的流浪汉聚集街。
在这里,即使是异类也没人会在乎。
叶乐薇什么也没问,紧跟在易倾倾身边,“我要说,当初和阿曾在这里度过一段最艰苦的日子,你信不信?”
“信!”易倾倾当然信。
那时候的薇薇才十六岁,虽是管家孙女,可也没受过什么苦。
带着哥哥四处奔波,说捡过垃圾吃她也信。
“初到洛城时,由于人生地不熟,又没什么社会经验,上了黑车被拉到这里,行李和钱都被捡走,远房姑婆以前并不怎么往来,具体也不找到地方。”
叶乐薇自嘲到,“以前我又矮又胖,抢劫那司机估计一来看不上我的长相,二来带着个疾残人起了一丝怜悯之心,否则,肯定把我卖去当奴隶。”
易倾倾心口一痛,紧拉住叶乐薇的手,“以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叶乐薇话锋一转,“森格真的会在这吗?”
“赌一把吧!”易倾倾走的很慢,隔几秒唤一声,“森格,扎西森格……”
叶乐薇松开手去询问流浪汉,“你好,请问,昨天到今天,有没有看到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年纪二十出头,皮肤黑留寸头的男孩子……”
流浪汉们难得见到这么光鲜亮丽的美女,看的眼睛都直了。
从街头找到街尾,再折转回来。
没有看到森格的人影。
同时,也没人看到有这么个人来过。
奇怪,不在这里,那会去哪?
“这小子平时最爱和动物呆一起,又擅长兽驯,不会是去了西山吧?”叶乐薇摸着下巴分析到,“鼻子比狗灵,跑的比马快,吃的比猪多,除了你,在其他人眼里就是个怪胎,估计只有在森林里才能真正放飞自我。”
继而又说,“吃东西时蹲在地上用手抓,闻到肉香就眼睛发光,平时像狗狗一样撒娇要摸摸,性格跟狗一模一样。”
猛睁大眼,“不会是传说中的狼人吧?!”
易倾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