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衍城,因为他太过年轻,组里有些护卫对他做组长不太服气。认为他沾了跟东家是一个村的光,才会升到这个位置的。
也有护卫,打着“切磋”的旗号,向他请教,实则是想弄他难堪。凭着顾爷爷教给他的功夫,和一股不服输的狠劲儿,他倒是没输过,可他知道,自己胜得也颇为艰难。
以他的身手,到了京城,未必能够保住组长的位置。他倒不是留恋那个位置和待遇,只不过不想让小叶子失望,不想丢青山村的脸。他决定,厚着脸皮留在京城,苦练一冬天本领!他要凭着自己的真本事,夺得自己想要的位置。
另外,顾丽儿也是他下定此决心的原因之一。家里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就定下了这门亲事。一开始,他心里是有些抵触的。青春方艾的少年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朦胧的影子。只不过,这个影子却离他越来越远……
虽然已经认清了事实,他却没做好接受另一个人的准备。想要拒绝,却又怕伤了一个可爱少女的心。好几次,他都想找顾丽儿,说明自己的意思,可看到那个忙忙碌碌、雷厉风行的小姑娘,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这么一来,他在不自觉间,对顾丽儿的关注多了许多。那个比他还小上一岁的少女,在药厂的主人离开后,自觉地担负起管理药厂的责任和使命来。他京城听她说的一句话是:“叶儿不在,我要帮她盯着药厂,绝对不能出一点事情。”
这两个月其间,她不但把自己负责的丸药车间,管理得井井有条,还帮助其他的车间排忧解难。叶离主管的性子比较冷,员工们有事不敢轻易劳烦她,开朗热情的顾丽儿,便成了她们的主心骨。
看着那个越来越忙碌,精神却越来越好的小姑娘,从她身上,他看到了顾夜口中女子应该具备的“自强、自立、自尊”。她好像一个发光体,越来越吸引着他的目光……
他的心中,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好像不那么抗拒这门亲事了。不过,让他颇为苦恼的是,人家小姑娘好像对他们的亲事不怎么上心,一门心思忙事业。在厂里见到他时,也没有未婚妻见到订婚对象的羞涩。难道……不光他一个人对这门亲事不满?李浩心中有了危机感。
还有一点,顾丽儿的能力在那儿,来到京城的药厂后,肯定是处于管理阶层的。而他的身手,在衍城勉强能镇住下面的护卫,要是到了京城,那就不够看了。顾氏制药的名声在那,不用想也知道,到时候肯定会有不少身手不错的人,愿意加入!
要是到时候他只是个小小的护卫,而他的未婚妻却是领导阶层,那他还有什么面子?他可不想在别人眼中,成了吃软饭的那个!所以,有了提升自己武功的机会,他说什么也不愿意放手!
或许是心中有些别扭吧,他没有把自己的打算告诉顾丽儿,只托叶离给自己的家人捎个口信,说他留在京城不回去过年了。
顾丽儿没想到李浩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沉默了片刻,道:“有茗弟在,他应该不会受什么委屈的。既然这样,咱们也不必等他了,出发吧!”
回去的路上,张小梅觉察到顾丽儿情绪不太高,便安慰道:“李浩又不是孩子了,他做这样的决定,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再说了,明年开春,咱们不是又能回来了吗?到时候你就又能见到他了……”
顾丽儿捏了她胳膊一下,强笑道:“说什么呢,谁不舍得他了?我只是觉得……李浩对我们俩的亲事,或许不太满意。”
“你怎么知道的?他是这么告诉你的?”张小梅睁大了眼睛,带着几分愤怒地道。
顾丽儿摇了摇头,道:“他倒是没这么表示过,但……用叶儿妹妹口中常出现的一个词‘女性的直觉’,它告诉我,李浩并不喜欢我!”
“我的直觉,倒没感觉到。是不是你多心了?我倒是注意到他,有好几次都躲在一旁,偷偷地看你呢!”张小梅放松了身体,靠在一个靠枕上,捏了一枚杏脯,吃得津津有味。
“偷偷看我?你看错了吧?”顾丽儿学着她的样子,舒服地靠着,低头剥了坚果,往口中送。顾夜送了她们好多零嘴儿和点心,让她们回去的路上吃,据说都是知味居的口味。嗯,味道的确不错。
“我眼神好着呢,怎么会看错?”张小梅接着道,“你们俩一个村出来的,青梅竹马,彼此熟悉,又一同在药厂工作。药厂里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你们呢。你呀,就别胡思乱想了!”
“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再说了,我现在哪有心思考虑这些?新药厂比咱们衍城的那个,至少大十倍。到时候,管理起来难度也大了不少。回去我得好好琢磨琢磨,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拖小叶儿的后腿。”顾丽儿瞬间把私人问题抛之脑后,她越来越有往女强人发展的趋势了。
张小梅虽然重视这份工作,内心还是比较传统的,她认为女孩子最终的归宿,还是嫁人生子。看着没心没肺的顾丽儿,她摇摇头,叹了口气可真够让人操心的。
送走了顾丽儿三人,顾夜化身成小粘人精,整天跟在凌绝尘身后哼哼唧唧,一刻也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晚上的时候,凌绝尘悄悄潜入她的闺房,她连睡觉,都像八爪鱼似的缠着他,有时候干脆趴在他的身上睡。
小姑娘已经开始发育,小身子软软的,透出少女独有的芳香,又带着淡淡的诱人果香,让人垂涎……每一夜,对于凌绝尘来说,都是一种煎熬。心爱的小姑娘就在怀中,却不能做什么,就是圣人也经受不住这种考验啊!
经不住也得经受,忍不住也得忍。小姑娘在这方面还没开窍,只停留在亲亲抱抱撩一撩的水准。哪怕前世,她活到进三十岁,天生在情感方面少根筋的她,在男女关系上依然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他才总是小心翼翼地往前试探着前行,生怕步伐迈得太快,吓得那小姑娘缩回自己的蜗牛壳中去。
唉,凌绝尘觉得自己都快忍成忍者神龟了,担心自己会不会忍出毛病来,耽误将来的人生“幸福”。
他心中很清楚小姑娘黏着他的缘由。进入腊月了,距他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小姑娘这是舍不得他呢!
褚家的众人,看到顾夜这样心就像泡在百年陈醋中,酸得不得了。褚爷爷: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得提醒自家傻儿子,着手给孙女准备嫁妆了。
镇国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傻闺女啊,你能不能出息点儿……不对,这不能怪他闺女,怪就怪那臭小子长了一副勾人的脸,还会讨巧卖乖,成天在女儿面前刷存在感。他的宝贝女儿,不谙世事,单纯可爱,才会把一颗心错付。
君氏翻着自己的嫁妆单子,盘算着年后派人去一趟炎国盛京,在那附近给闺女多置办些庄子、田产、铺子、宅子等产业。心中想着:闺女是远嫁,又是高嫁,嫁妆上绝对不能亏待了她!这些产业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置办来的,不过三五年的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
顾夜的众位哥哥怒瞪宁王:刚寻回的妹妹,还没焐热乎呢,就要被大野狼给叼走了。最可气的,集他们六人之力,都未必是这匹大野狼的对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勾得妹妹一颗心都扑在他的身上。
不知不觉,已经进入腊月中旬,顾夜经过近二十天的休养,不但伤口早已痊愈,就连损失的元气,也被补了回来。每天被赏心悦目的花美男,伺候着汤汤水水。即便她不喜欢的补品,也吃下了不少。只顾着欣赏美男了,嘴里吃的什么,都没觉察出味儿来。唉,美色误人!
“尘哥哥,你不回炎国了吗?”顾夜是很想让尘哥哥留下来陪他的。可是,她又不忍心,让远在盛京的凌家爷爷,一个人孤零零地过节,心情很是纠结。
凌绝尘刚刚投喂了小丫头吃了一碗血燕。小姑娘最讨厌吃燕窝,说它口感黏黏答答的,而且掺和了燕子的口水,想想都恶心。每次都得他用上美男计,把小姑娘迷得晕晕乎乎,才能将燕窝喂下去。
闻言,他帮小姑娘擦了擦嘴角,递给她一碗柠檬水漱漱口,才开口道:“再陪你几日。”
“可是,再耽搁几日的话,就赶不及在除夕前回到盛京了呢!”顾夜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就是快马加鞭的话,也要半个多月才能从樊京抵达盛京呢。
凌绝尘用脚尖,轻轻挑了一下在地毯上呼呼大睡的小黑猫,笑着道:“不是有它在吗?”
弑天睡得正香,梦里正大口大口吃着香糯可口的红烧肉,而且是足够它吃饱的分量。谁知道,被人一脚给打断了。它被踢得在地毯上滚了一圈,炸毛地站起来,凶狠地瞪着金色的眼睛,寻找这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