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四日,辽国,上京临潢府。
自初四日金军攻破西侧城门,这座辽国最重要的都城沦陷已达二十日之久。
可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天,上京城中却依旧能时不时看到有火头冒起,一场场突如其来的厮杀,还在这城池的某个角落陡然爆发。
藏身在这座有着数十万人口大城里的辽国守军余部,依旧还在做着最后的挣扎,虽然他们的这些挣扎放在女真人眼中是那么的可笑而徒劳,只会牵连更多到底族人因此被杀……
城北方向的一处巷子里,伴随着最后的几声惨叫声结束,几个浑身是血,面目狰狞的女真战士大踏步地走出来,其身后的巷子里,竟横卧着男女老幼数十口人,而这其中,只有三人是欲待偷袭反抗的辽兵,其他人等皆是受他们连累,被这些金兵虐杀的普通百姓。
这一幕清晰地落到了刚从巷前经过的完颜兀术的眼中,这让他的双眉又是一皱。而那几个金兵却完全没有发现他眼中透出的厌恶之色,反而笑吟吟地就靠了上来,献宝似地把口沾满了鲜血的长刀亮到了他的面前:“四太子,这把刀看着可比咱们的武器锋利太多了,我愿将它献于你!”对这个作战英勇,又有着诸般谋略的四太子,这些金兵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完颜兀术眼中的厌恶之色瞬间消散,笑着摆了下手,又拍了拍自己腰间所挂的宝刀:“我已从辽人皇宫里得到了一把好刀,这把刀既然是你缴获的,自当由你佩戴,今后再凭他去杀更多的敌人!”
“那是当然,我作为大金勇士,就该为大金杀光一切敌人,不光是辽人,还有那些看不起我们的其他人!”这个金兵猖狂一笑,就冲完颜兀术略弯了下腰,大步而去。
女真人立国不久,可没有宋辽两国般森严的等级制度,哪怕双方身份差别甚大,这个士兵也没有太多的卑躬屈膝。而完颜兀术对此倒也从不放在心上,只是在沉思之后,转头问了句:“哈赤,我让你统计的数字怎么样了,这些日子里,我们一共杀了多少辽人?”
身侧一名长脸鹰钩鼻,双目深陷的男子忙回道:“这二十天里,除开阵斩杀死的辽兵,我们大金将士杀掉的辽人已过八万之数,这还只是在这上京城里的被杀数字,据说那些早早逃出城去被杀的辽人数字也与此相当。”
“辽人还真是人多啊,而我听说南边的宋人更多,要是真这么杀下去,我只怕我们不可能彻底取胜。必须和父皇好好谈谈了。”完颜兀术说到这儿,便一振缰绳,策马快速朝着前方不远处的辽人皇宫奔去,那里如今已彻底被金人占据,完颜阿古打就身处其中。
两队精锐的金兵守在有些破损的宫门前,不过在看到完颜兀术到来后,他们却没有半点阻拦的意思,就这么随他带人带刀地长驱而入,直进到皇宫后
殿,完颜阿古打休息的地方。
其实辽人的这座宫殿相比于宋人的皇宫还是相当陈旧简陋的,里头的摆设装饰也最是简单不过,多是些虎豹等猛兽的皮毛头颅,还有就是一把把的强弓宝刀和宝剑,与大宋宫里的各种珍宝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倒不是说辽国就穷到了如此地步,连皇帝都过得如此穷苦,实在是因为两国的风气不同,而且如今辽帝耶律延禧更习惯四处狩猎捺钵,一年里还真没几天是待在上京皇宫里的。如此一来,这里的一切就都从简了。
可即便如此,这气派的殿宇房屋和各式装饰兵器却还是让夺下城池的金人们流连忘返,啧啧称奇,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几乎每一个刚进宫来的金军将士都会发出由衷的赞叹,然后在得到阿骨打的认可后,高高兴兴地为自己挑选出一把最合用的武器来。
不光是兀术这样的儿子亲信,就是寻常部下,甚至连曾家三兄弟,都拿到了一把品质极高的兵器,此时的曾索就挎了一把宝刀,守在后殿门前,见到兀术到来,才赶紧上前抱拳行礼:“见过四太子。”
话说曾家三兄弟凭着他们本就是女真后裔的身份,以及一身高超的武艺,在短短几年里就得到了金国君臣的重用。曾升留在兀术身边听用,而曾索则成了阿骨打的贴身护卫统领,至于最后一个曾涂则被吴乞买所看重,成了其手下一名将官,之前破上京时,也立下了不小的功勋。
跟在兀术身后的曾升在见到自己三哥时,只是略略点头致意,而兀术则随口问道:“我父皇呢?可在殿中吗?”
“皇上刚从后方一座殿宇里找到了好几箱子的财物,现在正于里头查看清点呢,四太子来的正是时候,应该能得到不少的赏赐。”曾索笑了一下后说道。
兀术听后也只是一笑,没有太放在心上。这些日子里,守在这里的将士总能从某个犄角旮旯里翻找到辽人留下的财物,他都已经习惯了。当下,就让曾升哈赤等部下留在殿外,自己则大步进了殿门,去见其父阿骨打。
殿内,十多根牛油蜡烛正自熊熊燃烧,把这殿宇照得是一片通明,阿骨打正满脸是笑的坐在地上,与几个亲信一道,分看着从一个个镶嵌着宝玉的箱子里取出来的东西。
那些更短也更锋利的宝刀早被他们丢到了一旁,现在让他们拿在手中一面把玩,一面称奇的,却是一只身体极薄,却足有一只手掌那么大的玉杯,几匹光滑如水,在火光里闪烁着耀眼光芒的锦缎。几个握惯了刀枪弓箭的大老粗把粗糙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在这些器物上,又是满脸的惊叹。
“这些东西真是夺天地之造化啊,与这些缎子比起来,我们身上穿的压根就只是皮毛了。”有个将领颇为丧气地拉了拉自己身上的衣裳,惊叹道。
“还有
这杯子,也不知是怎么造出来的。想必拿它喝酒,一定滋味更美吧。”
就在阿骨打也连连点头表示赞同时,兀术却大步上前,说道:“这些东西固然看着美丽,却很不实用。各位,我们女真人喝酒就要喝个痛快,要是拿这么个杯子总要小心翼翼,捧了都怕碎了,那还喝什么酒?”
“倒也是,还是四太子更有见识些。”一个满脸横肉,从左眼到下巴处还有条深深刀疤的汉子哈哈笑着点头。
而阿骨打也不觉摇头笑了起来:“兀术你总是能说出这等被我们忽略掉的话,真不愧是我女真部族的雄鹰。对了,听说你昨日又在城外击破了一支辽军,喏,这匹绸缎就赏你了,这可是辽人宫里都少有的好东西啊。”说着手一抬,便把其中一匹缎子抛向自己的儿子。
完颜兀术很是随意地就将之接住,随后笑道:“多谢父皇赏赐,不过在我看来,这些缎子也算不得什么。”
“四太子这话是什么意思?”有人不解问道,就是阿骨打也皱眉看了过来。
“父皇,就我所知,辽人的这些缎子其实就来自南边的宋国,而放在宋过,这些在我们眼中很是华美,价值连城的锦缎就压根算不得什么了。他们的富贵人家中,一年四季穿的就是这样缎子所做的衣裳,至于他们的皇帝和大臣,穿的可比这个更好。他们喝酒用的瓷杯,也比这个玉杯更薄更透更轻,那才是真正的珍品,这些不过是宋人用来赚取辽人马匹和钱财的商品罢了。”
兀术的这一番话,顿时把几人都给说得一阵发傻,居然还有这等事情,他们竟是全然不知宋人能富贵到这般地步啊。但他们也知道兀术向来喜好汉人文化,想必他说的总不会有错。
“要真是如此,这次我们和宋人联手灭了辽国,好歹也是盟友,也该跟他们要些好东西,别的不说,我就喜欢这样的杯子,要来十个就满足了。”
“我也一样,要有这样的缎子给我女人穿,她一定很高兴。”
这些金国将领纷纷畅想起得到诸多宝物的好处来,嘴上都要流出哈喇子了。但兀术却未接他们的话,脸上甚至还带了一丝冷笑,阿骨打见状,却皱起了眉来:“兀术,你对此有别的看法?”
“父皇恕罪,我只是觉着咱们的要求也太低了些。难道光只打下辽国就能让我们满足了吗?各位就没有想过,要是能再南下,把整个宋国都打下来,把这些被我视作珍宝的好东西全部抢到手里,把那些温婉如水的宋国女人都压到我们的身下,这才是天底下最美妙的事情吗?”完颜兀术说到这儿,整个人都充满了兴奋,双手挥舞着,就好像随时都可能要飞起来一般。
而面前的君臣几人却被他这一说法给彻底震住了。半晌,才见阿骨打低低一声咳嗽道:“攻宋?这恐怕不容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