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正在刷新闻微薄起劲儿,门口就想起了“叮铃铃”的按铃声音。
沈欢不大喜欢那种在外面用力敲门,然后大声喊叫自己名字,能让整条街都能听到的方式——虽然大部分明德巷的居民,都是如此。
所以他早早的便买了一个门铃来安装上,这样只用按响门铃,便可以让自己听到。
可惜也是没有钱,不然安装一个智能的门禁控制系统,在堂屋里就能看到是谁,并且决定要不要开门。
沈欢穿好鞋子,在门口的缝隙处一看,却是两个男子。
一个穿着西装笔挺,另一个是牛仔裤和白衬衣。
西装笔挺的男子大约三十多四十岁,牛仔裤男子二十多岁,看上去挺秀气。
“你们找谁?”沈欢打开了门,好奇的问道。
别说是白天,即便是夜晚,明德巷都不怕贼子的,因为只要一声喊,保准数十个人冲出来帮忙。
而且距离明德巷100米的地方,就是一个派出所,里面长年灯火通明,如果有小偷贼子过来,恐怕还没跑远就会被抓住。
两人看到沈欢,牛仔裤男子明显的一愣,旋即诧异了起来。
西装笔挺的男子却是眼睛睁大,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迫切的渴望。
沈欢微微蹙眉,心想我不是遇到兔儿爷了吧?
但西装笔挺的男子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他笑着回答道:“请问您是沈欢先生吗?”
“我是。”沈欢笑了笑,“推销保险就不用了,我家里也没有人需要什么理财产品,至于房子,那肯定是不卖的,多少钱都不行。”
西装笔挺的男子不觉哑然失笑,“您误会了,我叫宁武,以前也是沪戏毕业的。我是水哥的师弟、也是朱梅的师兄。您的这个地址是我问水哥后,他跟我说的。”
“哦,早说嘛!”沈欢让了让,“来,里面坐!”
院子里就有一张小木桌,另外板凳便要简陋一些了,是沈欢的爷爷自己用木头做成的,还不算高。
宁武和年轻人坐着,膝盖都没办法伸直。
“来,家里没有什么好茶,只有我爷爷平日里喝的一些龙井村附近的老茶,味道还是不错的。”沈欢从屋里端出了两杯泡的茶水,放在了他们的跟前。
“客气了,陆老师。”宁武点头致谢的道。
他旁边的那个牛仔裤年轻人也是点了点头,可是并没有说话。
沈欢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什么傲气,也不是什么不屑一顾,而是纯粹的性格内敛。
牛仔裤年轻人长得很秀气,没想到为人也是这么的内敛腼腆。
“宁先生的口音,并不是我们临安人,你这么老远跑来找我,一定是有事儿吧?”沈欢坐在了他们的对面,“既然你认识水叔和梅姨,那我们就不是外人,有事你直说。我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辞,不能办到的,我直接回绝了就是。”
水青山能告诉宁武自己的住址,那么就代表他认可宁武的为人,单凭这一点,沈欢便没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宁武想不到沈欢说话这么直接,不觉又是哑然失笑:“好吧,陆老师快人快语,我也不矫情了……这个年轻人叫做关义离,是我的闽南老乡,之前在闽州市的一家酒吧唱歌,然后被我给签下来了。我一直觉得他的声音有种特质,但却苦于找不到适合他的歌曲,所以想来找陆小凤老师请教请教。”
沈欢看了看关义离,说到了自己,他明显有些局促,眼睛直接望向了地上。
“不如请关先生唱一首他最拿手的歌,我听听再说?”沈欢笑着建议道。
“好!”
宁武当然是答应了,转而拍了拍关义离的肩膀:“小离,唱你最拿手的歌吧!陆小凤老师当前,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啊!”
“我唱一首天后周晶的《西山飘雨》。”关义离此时总算是说话了,他站了起来,向着沈欢鞠躬道:“请陆老师指正。”
说完,他稍微的酝酿了一下,再“啊啊啊”的亮了亮嗓子,便开始了演唱。
“西边的山丘,正在下着雨,未知远处的我,远眺期盼着雨中的诗意……”
《西山飘雨》是周晶的代表作之一,虽然是十几年前的作品了,但现在听起来仍旧是柔腻动人,让人置身于整个小雨飘渺的意境之中。
从这首歌就可以看出来,关义离平日里唱的肯定不是年轻人喜欢的热闹酒吧,而是那种偏向于舒适悠闲的中年人喜欢去的酒吧。
他刚刚一开嗓,沈欢就惊了。
吗蛋!
这不是很像情歌张王子的嗓音吗?
柔美之中又带着辗转,像女人一样的柔和,但每一个字又咬得那么准,清澈无比。
虽然《西山飘雨》里面没有高音的部分,可就凭着他气息这么悠长,高音不会差。
只不过,张王子的声音,拿来唱周晶圆润的歌曲,实在是浪费了。
他直接应该去飙高音的,去唱那种快节奏的柔情情歌。
当然了,如果没有好的歌曲,没有专门为他制作的歌曲,肯定是不行,绝对会变成东施效颦。
一首歌完毕,关义离有些紧张的望着沈欢,希望他能说点什么。
关义离这个人胆子不大,而且很腼腆,可为人一点都不高傲,反而是因为不断的受打击,被人嘲笑自己的声音像是女的,所以心里是有些自卑的。
因此,对于明显比自己还年轻的沈欢,他心中没有半点的看不起或者疑惑,只有敬畏。
《草帽歌》这样的歌曲,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一个词曲作家,一辈子能写这么一首歌,已经是足以聊慰平生了。
沈欢没有先评价,而是道:“你会唱孟洋的《不会离开》吗?”
“可以!”关义离先是这么答应,然后又不好意思的道:“陆老师,这首歌我唱得不是味道……”
“没关系,唱吧!”沈欢挥手道。
“好!”
唱了一首歌的关义离,也放开了一些,他就这么继续唱了起来。
孟洋的歌非常考验唱歌技巧,对高音的浑厚处理,更是一绝。
可关义离的高音区并不雄浑,清亮之中带着有些尖锐,唱孟洋的歌就不是那种意味了。
在沈欢的感觉里,就好像一个女歌手在唱《不会离开》一样,虽然没有尖锐得破音,也不算太难听,但两种意境已经完全不一样。
这就好像一个清淡的粤菜厨子,却让他去做麻辣鲜香的川菜一样。
不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