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就在刚才,一个男人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向我求了婚。
如果我还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妹子,准会抡圆了一巴掌让他和他的果酱面包相亲相爱去,可惜的是我现在正在十九世纪,女人还是男人的财产与附庸的年代,我只是范霍夫太太的“女伴”,家庭教师与佣人的结合体,名声上好听点,但对于我空荡的钱包与衣箱来说毫无意义。
能够承蒙这位先生眷顾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如果他的名字不是梅西.德文斯就好了。
我当然是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求婚啦,诸位,如果可能,我也想自尊自立自强,可惜的是这个年代女人穿裤子都会被投入监狱,我这只小螳螂还是别去挑战社会的车轮了。
接下来的事情都很顺利,在返回曼陀丽庄园的前一天,德文斯先生发现我异乎寻常的兴奋,“你怎么啦?”他问。
还能是什么,任何一个看过《蝴蝶梦》的都知道接下来就是撕逼接着撕逼啊!我兔国的开国太祖就说过“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虽然斗得不怎么样,但还是会感到热血沸腾。
当我坐在车子上,看见那片几乎变成了吕蓓卡象征的血红色石楠花的时候,德文斯先生问我:“喜欢吗?”
“不喜欢,”我轻蔑地瞟了那片玩意儿一眼:“再没有比这更庸俗的颜色和花了。”
而且石楠气味浓烈,如果不是还要装成小绵羊,免得德文斯先生受到太大惊吓,我会告诉石楠花的气味简直就像是那个什么液,你们知道的。
德文斯先生听了,马上收起了微笑,说真的,如果不是看过书,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爱吕蓓卡了,或者也有可能,斯德摩尔格症嘛……不过说真的,我有点看不起他,虽然年纪那么大,却还是像个小孩子,遇到问题不去解决,只会逃避。
在看见房屋的时候,他低声咒骂,说什么他不喜欢这一套之类的,我真想问问他是不是在这里干清洁工的,作为一家之主,我也不指望他一个眼神就能征服宇宙什么的,至少不该有人阳奉阴违,故意给他难堪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交给他解决什么的,别,这时候不耍威风什么时候耍,谁都能给我一个下马威还要我接着?
我甜甜蜜蜜地婉拒了他的“好意”,有人为我打开车门,我昂首挺胸地下了车,我没有带着毛毯和小化妆箱,这些都有我的贴身女仆拎着。那个管家似乎想和德文斯先生说话,我伸出一只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上前半步,侧着头,用一个征询的眼神提醒我的丈夫。
很好,他终于记得介绍我了,我冷淡的哦了一声,没有试图和管家握手什么的,一路上,因为我的存在,管家也没能和德文斯先生寒暄个不停。
可怜的原女主角之前只穿了相当朴素单薄的衣服,不太明白,大概是连衣裙之类的吧,我不太理解她为什么要给德文斯先生省钱,我喜欢丝绸的裙子,还有丝绒的斗篷,在这个时代,贵夫人购置衣物,如果不是定制就是让百货商店送货上门,还有模特代为展示,我暂时填满了十一只衣箱,之后或许还有更多。
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与墨绿色的裙子与斗篷相得益彰,大厅里聚集着仆人,我想我知道德文斯先生为什么不喜欢这种迎接方式了,这么多人,空气都变得浑浊了。一个黑衣女人向我走来,她或许认为我会先和她握手,但不,我连手套都没摘。
德文斯先生看了我一眼,他或许有点误解,“这是丹弗丝太太。”他以为我不知道那混球是谁。
“抱歉,”我语气安详地说:“我从不和陌生人太过亲密,丹弗丝管家。”然后我环顾四周:“我很高兴你们来迎接我们,”我说,扫视过一张张神情各异的脸:“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够以尽心尽职地在你们的位置上工作这一方式来完成这个仪式。”
“您觉得呢?”我问德文斯先生。
好笑的是,德文斯先生似乎有点高兴的样子,也许出于教养和懦弱的性格,他不能说出我刚才的话。
我对德文斯先生的观感刚好了了一点,他又给我出了纰漏,他告诉我说,要我去和丹弗丝太太做朋友,“朋友?”我惊讶地问道:“我以为她是个管家?难道她是你的某个亲戚?”德文斯先生马上又含糊了起来,甚至有点恼羞成怒,不过只要他还想要维持体面,他就不可能那么快地和我离婚,我在床头的梳妆盒里藏着一枚尖锐的钢剪,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之前已经干掉了一个老婆。
不过我总得给丹弗丝太太一个机会。
我当然不会感到害怕,这座宅子虽然大,却不可能与故宫或是凡尔赛宫相比,我悠闲自在地走来走去,任凭丹弗丝太太跟在身后,听听她说些每周参观的鬼话,我已经决定了,之后要取消这项活动,搞什么!自己的家竟然会有些陌生人进进出出的……我又不是暴露狂路易十四。
丹弗丝太太开始还很从容,但跟着我走,她没法把我带到她想让我去的地方,最后我向我和德文斯先生的房间走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她松了口气。
(以下均为原文)“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以上均为原文)
“嗯,我也不喜欢看到海,”我说:“有些倒霉鬼就喜欢跑到海里自杀,被海水冲上来的时候泡得像头发涨的死猪。”
丹弗丝太太一下子僵住了,我坐在梳妆台前,百无聊赖地玩弄起我的珠宝,作为二十世纪的虚荣女性,一套发刷当然满足不了我贪得无厌的胃口。
她过了好久才能说话,果然,说要给我安排什么助力死做女仆,是在嘲笑我根本没有贴身女仆吧。
“我有我的女仆。”我说:“给她安排一个距离我最近的房间,我少不了她的服侍。”
丹弗丝太太认为我的要求不太得体,我的回答是将一整个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扫在地上。打破的香水瓶飞溅得到处都是,我不在乎那些仆人会怎么看我,难道我温柔体贴,小心翼翼就能让他们成为我这边的不成?吕蓓卡还有丹弗丝太太留在这里的遗毒太深了,不让他们多做点事情,他们大概想不起我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之后一系列有关于吕蓓卡的谈话也因此不了了之,丹弗丝太太没能炫耀她在这里待了多久,也没能炫耀她的女主人有多么能干。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
“有.”我说,她又一次僵住了,她或许认为一个穷困卑微的小姑娘根本不敢使唤她,但我才是德文斯夫人不是吗?我随心所欲地吩咐了一大堆的事情,她想要打断我,讥讽般地告诉我这些应该分别和谁说,以及仆人各有职责之类的等等,“我记得你是管家,”我说,将那句你做不好,我就换一个的话吞下去,我可不想把她刺激的狠了,今晚就来个火烧大宅:“德文斯先生对你赞誉有加,一点小事而已,你应该没那么无能,对吗,丹弗丝管家?”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我的第一条命令就是铲除所有的石楠,换上玫瑰。嗯玫瑰很俗,但我他么的就是喜欢。
丹弗丝太太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她和德文斯先生告了状,石楠是曼陀丽庄园的象征,他是这么说的,“但这个象征不好啊,”我温柔地说:“在遥远的东方,石楠是邪恶的象征,有人写过这样的诗句……”接下来我就吟了蹩脚诗一首,德文斯先生的脸色发白,是我不好,像是石楠花的红色来自于荡妇之血之类的似乎太刺激他了,好在他再也不提象征什么的了。
当晚我的贴身女仆到了,她吓了很多人一跳,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一如往常地根本不在乎。
这个女仆……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和她的父亲那样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她确实做过女仆,但只是厨房和庭院里的,不过她之所以那么晚来就是因为我雇佣了几个教师教导她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贴身女仆,我给她的薪水几乎占到德文斯先生给我的“针线钱”的十分之一,相对于此时的女佣,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价钱,这会让她变得很难收买——我买的就是我的安全。
我今后还会设法雇佣更多的仆人,吕蓓卡用过的仆人我一个都不会留。
对于原先的女主,有茶,有咖啡,有炒蛋,有腊肠,有鱼,有煮蛋,有面包果酱的早餐简直就像是国王享用的那样丰盛,但抱歉,来自于能好怎大吃货帝国的我只能说是==……“以后我的早餐里不要有鱼,”我不客气地说,早上吃煮汤的鱼是怎么回事?“去找些不过一根手指长的小黄瓜,用醋和盐,还有糖来腌,记住,不能有一点点的油在里面。肉松会做吗?不会?那是很简单的菜,尽快去学。真让人意外……炸蘑菇会吗?鸡蛋和面粉,打在一起,裹在蘑菇上,然后油炸,油不要给我用两次,不能看见焦掉的地方……最后撒上磨碎的花椒和盐。”
德文斯先生一直在看我,皱着眉头,也许是觉得我有些粗鲁,而我只是向他微笑,我从不委屈自己。
今天德文斯先生的姐姐比阿特里斯会来,据说她性情直率,好吧,我也很直率,而且她是亲戚,不是佣人。
之后的一些小插曲,像是吃早饭的时间过长啦,向管家(男)道歉啦,在阶梯上绊倒啦,都没有发生,我走起路来一向昂首阔步,不到十厘米的高跟鞋也没有什么难以驾驭的,偶尔有些小差错,我不是没意识到,就是不去搭理。
我的女仆跟在我身后,我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女仆们正在清扫房间,嗯,这也是所谓的曼陀丽规矩之一,什么什么清扫时间主人必须退避,我的女仆玛丽向前走了一步,气势汹汹地向外一指,那些女仆就乖乖地滚了——就连三星级宾馆都可以挂上免打搅的牌子,在家里居然还要主人避开女仆?我真不明白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换了衣服,很快就下了楼,和德文斯先生在一起,既然确定了客人要来,我当然不会到处闲逛,耽误时间。
德文斯先生看了看我。
我一看到三个人中唯一的女性,虽然她看起来很像是个男性,不过给我的第一印象还好,等到德文斯先生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伸出指尖,和他们轻快地碰了碰手指,也许有人想和我更多接触一下,但我的动作可比他们想象的快多了。等到比阿特里斯的时候,我不但握住了她的整只手,还拥抱了她,又和她行了吻面礼,“哎呀,”我热情地说:“欢迎!”然后紧紧地挽着她,她一开始有点紧张,然后逐渐放松了下来。
“你喜欢曼陀丽吗?”在一通寒暄后,她问。
“你说建筑?尚可,”我毫不客气地说:“但之前装饰它的人显然缺乏应有的艺术修养,只懂得堆砌,累加,无意义的锦上添花。而且人造的东西太多,让这里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氛围,我看过曼陀丽之前的图纸,太可惜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比阿特里斯目瞪口呆,当然,我在信口开河,但那又怎么样?难道还有人会跳起来喊吕蓓卡万岁吗?有可能,这里可是有她的疑似姘头在。
书里面有描述到接下来会发生很多事情,嗯,有关于德文斯先生的健康情况什么的,看在他现在也是我丈夫的份上,我把他姐姐拐去厨房边的小餐厅品尝新菜了,法国人的品味比英国人强,但也缺乏创新性,自从早餐后,我就不再那么详细地指定菜谱了,我喜欢甜,喜欢柔软或是香脆,可以有奶油,但三道菜里只允许出现一道有奶油的菜,材料要新鲜,滋味清淡或是浓郁,不准油腻……每天要有菜谱,我签过字才准拿下去制作,厨子我会给他机会,但如果他掌握不住,那么就别怪我换人了。
比阿特里斯看了我的菜谱,上面有着我的签名,非常的……狂放,她的表情复杂,准是想起了吕蓓卡似乎也很喜欢留名,但没关系,很快她就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