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一步成仙,一念成仙,陆洪荒(三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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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叶必振还是首次看到这样惨烈的情景呢,眼睛直接生生爆裂,血水与内容物飚溅三丈!

不过好歹是古代人,还是当官的,砍头见的多了,处以极刑的也见多了,只是没见到这种生生“自爆”的,但是抵抗力还是有的。

没有像某些雏儿一样吓呆,也没有大吐特吐,只是担忧的上前,要扶住老疯子,“大师你没事吧?”

废话!

叶太心里吐槽,他说他没事,你相信吗?

老疯子踉跄几步,手一横,制止了叶必振扶住自己,从自己的破布衣服上,撕扯下一根布条,在头上缠绕了一圈,遮住了空洞洞,还在流血水的眼睛。

“哈哈哈哈哈~”

疯疯癫癫,却畅快淋漓,向着叶太躬身一拜,便头也不回,向着大刀阔步的向着叶府外走去,笑声震天。

叶必振懵了,和叶太对视一眼后,连忙追了上去,道:“大师,大师,你到底在犬子身上,看到了什么?”

你这还在关心人家看到什么了呢,正常人看到这情况,不是第一时间,向着送病就医吗?

自己这爹,心可真大。

老疯子阔步远去,让叶必振追之不及。

朗声一言,算是最后的回复:“一条路,一条写满天地终极,三界至理,一条康庄向前,仙佛辟易,鬼神不侵的路!哈哈哈哈哈,叶大人,天地万物,宇宙山河都在你家中,何须让贫道来之,何须,何须啊!”

而后,便渐行渐远,知道叶必振看不到其背影了。

而小院内,叶太也没当回事儿,继续坐在石凳上,品读着青天大圣志。

严格意义上讲,他其实啥也没做,反而放开了自己的伪装,让想要一睹真容的老疯子,清清楚楚,透透彻彻的看了一眼。

老疯子没死,仅仅只是眼珠子爆裂,那也算他道行高了。

眼睛虽然瞎了,可实际上叶太反而算是帮助老疯子,看见了距离他十万八千里还不及的,前方的“道”是什么,在哪里,为何物。

眼睛瞎了,心眼却开拓了,道路也通畅了,一朝得仙人果位,也不足为奇了。

老疯子一路向前,朝着广秀县外走去。

路上,旺财背着手,拿着一并合上的折扇,蹦蹦跳跳,哼着小曲儿,朝着自家走去。

和老疯子狭路相逢,对路相遇。

旺财一看,好家伙,头一回见到喷血三升,还在这傻笑的,比我还要傻,啊不,我一点儿也不傻了现在,那就是头一回见这么傻的人。

而老疯子,眼珠子虽然爆裂了,但是却摆头,和旺财作对视状,心眼中旺财的身形,毕露无遗。

旺财没有理他,蹦跶着远去。

老疯子却跟随着他的身形,一直望着,默默不语。

等到旺财消失在了街尾,老疯子又才仰天大笑,转头离去。

“哈哈哈哈哈~人间荒诞,荒诞人间!道是天地,道是你我,道啊,转角便遇到!哈哈哈哈……”

满身是血,疯疯癫癫,这个时候要是敢挡道的,要么就是傻子,要么是警察,要么就是高人。

很明显,城外的两人,是最后者。

城北的疯子要出城远行。

城南的道士,城东的和尚,都来相送了。

道士问:“道友去哪?”

和尚说:“道友的法,破了。”

道士还是那个道士,广秀县三绝的道士。

和尚却不是那个活佛,而是一个老光头,他才是广秀县真正意义上的活佛,或者说是守护者之一,他自认,距离所谓的活佛,还有十万八千里。

但是地处偏远,他家小庙,也需要香火,和尚也是要吃饭的。

刚好,有个外门弟子抽风,好上了那口热翔,给小庙打了广告,老和尚便想着,既然香火不旺,那边趁机给小庙打打广告吧。

于是,便有了不羁形骸,热翔活佛一说,却不想歪打正着,却是火遍了方圆几百里。

却是荒诞又无奈。

老疯子和两位道友远远对立,他们仨以前见面很少,但是遥相对视,还算熟络。

老疯子对道士道:“去向去处,道之所在,念通了,便无须驻足了。”

又对老和尚说:“法不破不立,今日破法,明日一念成仙,一念成佛,皆是定数,皆是机缘。”

老和尚感叹:“看来道友已达天门,入不入,只是一念之间了,阿弥陀佛,祝贺道友。”

道士却依旧疑惑,道:“疯子,是谁让你顿悟,是谁让走出了这城?”

老疯子失笑,道:“是道啊,就在城内,两位道友若有机缘,自会见到,吾去也~”

老疯子阔步向着东面走去,头也不回。

老道士忍不住提醒一句,道:“疯子,不回头看看吗?”

老疯子道:“不看了,路在脚下,心在东方,南辕北辙,有悖道心。”

西方。

目光不可及之处,一个紫衣女子,抱着一只小白狐,正静静的看向东方,或者说,东方那个背影。

而她手中的小白狐,正是旺财所遇到的那一只。

小白狐道:“大王,画地为牢五十年,就让他走了?”

紫衣女子默然不语,最后转身离去,道:“走便走了吧,现在,我也留不住他,倒是你,还不愿给我说,那天夜里,遇到了什么吗?”

小白狐无奈,道:“我想说,说不出来啊!”

紫衣女子:“广秀县,这般卧虎藏龙吗,连我都不曾发觉……”

身形远去,声音偏远,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罕有人知道,老疯子,在五十年前,其实就是广秀县的一员。

时年十三,家有良田,其父乃是民间术士,自有一派传承。

那一天,雪满屋檐,父亲出门,便再也没有回来。

十三岁的少年,遇到了情定终生的紫衣女子,雪花中,仿佛紫色,才是天地唯一色彩。

“姑娘,我,我长大了可以娶你吗?”

童言无忌,紫衣却踏着皑皑白雪远去。

“姑娘,你去哪啊?你真漂亮,让我看看你,一眼就好!”

雪中驻足,姑娘回过头来,惊为天人,若多看一眼要折寿十年,少年甘愿献上百年寿元。

雪花落在眼眸上,少年却强忍酸涩,不愿合上一瞬,只怕这大雪中朦胧的紫色,会稍纵即逝。

“你想娶我?”

“恩!小生年少十三,姑娘可否候我三年,届时愿献上良田百亩,嫁衣一袭,八抬大轿,光明正大,迎娶姑娘入门。”

“等你结出道果再说罢。”

“道果?姑娘,什么是道果?”

少年追问,紫衣却渐行渐远,追之不上,消失在了雪瀑之中。

魂不守舍返家,少年发现全家上下,连带门口的大黄狗,尽皆气绝。

人生喜悲之极,少年今日得全。

“爹有大神通,等他回来之后,一定可以救,救娘他们的……”

寒风呼啸,屋内无火烛,无地龙,只有冻尸数具。

少年没等到父亲回家,三日后,孤身一人,披麻戴孝,安葬家属,自己的父亲,还在回来的路上吧,只是等他回来,三日寒尸,也定然回天乏术了。

次日,少年于祖屋中,得奇门遁甲术全篇,守孝三年,修道三年。

他也终于知道了姑娘口中的道果为何物。

三年来,他见过紫衣姑娘十数面,次次只可远观,不可近前一叙。

雪地,和三年前同样的风雪,三年前的风雪,刮走了自己的严父慈母,这次,却刮不走我的心了。

“姑娘,三年了,小生有嫁衣一袭,可否为姑娘穿上。”

“对啊,三年了,我一直在观察你,可是除了我,你就和山里的精怪讲话最多,不,与其说是讲话,不若说是追杀,为了修道,你疏离亲友,耗尽家产,如今可还有昔日承诺的良田百亩,八抬大轿?”

“小生没有,小生……如今活着只有三个目的,一个是杀尽妖魔,一个是等父亲回家,一个是……娶了姑娘。”

“你父亲三年没回家了,你杀尽妖魔,不是在替他报仇吗?既然如此,你还深信他能回家?”

“信,就跟我信一定能等到十六岁,等到姑娘一样。”

“可是我要走了。”

“姑娘要去哪?”

“很远的地方。”

“姑娘多久回来?”

“不知道,可能很久,但总归是会回来的,你呢?”

“我?我等姑娘。”

“好的,那你跟我走一圈吧。”

整整一天一夜。

少年跟着他的信仰,围着广秀县城,走了整整一天一夜。

雪地当中,两行深浅不一的脚印,围绕这城,画了一个大圈。

两人又回到了.asxs.。

一人在圈外,一人在圈内。

“你就在这里哪里都不要去,等我回来。”

“好,我会等姑娘的,就在这里哪也不去,姑娘一回来,就能看到我……我也能看到你。”

“嫁衣我自己准备。”

“善!”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广秀县来了一个道士,拜访了庙上的老和尚,又来拜访了城北嫉恶如仇,铁面无情的中年方士。

道士说:“和尚让我给你带句话,那一年,雪很大,紫衣过境,亡魂数十,和尚道行浅,记性差,记不得那天还有其他魑魅鬼蜮。”

中年方士:“恩。”

道士:“恩?”

中年方士:“雪化了吗?”

道士:“都入春了,雪……早就化了,吧。”

中年方士:“你去吧。”

道士:“有空来我道观坐坐,茶,好茶,菜,好菜。”

中年方士:“恩。”

道士走了。

中年方士也起身离开,背负上了父亲留下的小钟馗七星铜钱剑。

走到城边,万物复苏,生机盎然,远处是旷莽大山,自己好些年前,曾在那里斩精怪无数。

中年方士驻足这里,低头看着地上的绿意,这绿意之上,却覆盖着皑皑积雪,积雪上,两行浅浅的脚印挥之不去,就如自己这些年看到的那样,没有什么改变。

中年方士想要踏出去,但是脚若生根,动摇不得。

这是他的道,他的执念,他的……一切。

踏出去,道果自成,纵横人间,快意天地间。

可是,分明只是很小的一步,中年方士却在这驻足了三天三夜。

直到他的汗珠,混杂着血水,打湿了衣衫,直到靴子碎裂,直到日月更替,他也始终,踏不出这一步。

多少年了。

我在追寻自己的道果为何物,却不得其门,不知其形,不明其意。

原来,我的道果,从那一年的那一天,就已经很清晰,也已经注定了吗?

一步之遥,登临人间陆地仙。

可是,我为什么踏不出去呢。

浑浑噩噩,意识模糊,血水与汗珠朦胧了双眼,恍惚之间,少年似乎又看到了那抹天地间唯一的颜色。

昏迷中不止岁月流失。

浑噩中不明所处环境。

中年方士消失的这一个月,没人记得他,挂碍他,因为,他本就不怎么讨人喜欢,不怎么讲话,不怎么走动,不怎么有常人应该有的感情。

他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没人去为他报官,生活依旧,广秀县依旧。

倒是城北多了一个外来的疯子挺有意思的,虽然疯疯癫癫,邋邋遢遢,披头散发,还不通人情,但是偶尔惊天一语,让人啼笑皆非。

可是逐渐的,人们啼笑不出来了,因为疯子的话,总会化作现实,侵入他们的生活。

久而久之,疯子出名了,请他算卦的人络绎不绝,但是疯子从来爱答不理,有时候甚至拳脚相向,这让人们失望了,有种宝藏在你眼前,却取之不得的感触。

可是后来,经年累月,人们琢磨出来一个定理,疯子的疯言疯语,每个季度,都会让听者豁然开朗。

所以疯子每个季度,要替人卜卦一次的定理,就传开了。

今天。

发生了一件大事。

常人眼里的大事,是李家公子,头断了,李家府邸哭天抢地,要讲笑话的陈员外家公子,杀人偿命。

而某些人眼中的大事,是大梁国西北方向,清气冲霄入云,向东袭来。

有能之士,皆放下手里的活儿,要看西北方向,或喃喃自语,或苦笑无奈,或默然行礼。

天朝上国,大梁,又添一人间陆地仙。

而凡人之间的大事,要是纵观三界来看,除去天朝上国的改朝换代,实则都算不上什么大事。

凡人却总以惊动了天神,来形容这件事情的惊天动地。

但是所谓的“惊动”了天神,也不过是让某位无聊的上仙,找到了点儿乐子,算不上什么惊动。

天庭的一张写满名字的牌子上,也出现了三个字:陆洪荒。

少年,名为,陆洪荒。

这是天庭位列仙班的预备役,算是对自我修行到了仙人境界的一种嘉许,也是天庭补充人手的一种方式。

只要是自证仙人境界,必会被天庭的各大部门哄抢,因为这样的人,被引渡成仙之后,自会被天道降下福运,会直接越过真仙境界,成为地仙。

某些极少数情况下,那真正惊才艳艳之辈,一跃成为天仙也不是不可能。

同时。

此刻广秀县外的旷莽大山中,紫衣娘娘抱着小白狐,回到了自己的洞府。

“娘娘万安~”

皆是些凡人眼里的巨妖,齐齐向紫衣行礼。

紫衣点了点头,放下了小白狐,道:“去吧,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告诉我,那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白狐认真点点头,道:“知道了娘娘!”

紫衣轻笑着,让小白狐离去了,而自己,来到了私人的洞府居所。

府内,装潢典雅,明珠做灯烛,美玉为卧榻。

屏风不见,只有一袭红裙,外加一顶头冠,绣鸳刺凤,精致美伦,铺于壁上。

“只羡鸳鸯不羡仙,可惜覆水再难收,我又怎会知道,那斩了我府下妖将的术士,名叫陆鸣坤呢。

我让你祸害了半山的精怪,差点连位置都给掀去了,依旧不让他们诛杀你,还不够吗。

我画地为牢,困住的是你,也是我啊。

你要是早早踏出来,命就没了。

我要是还去找你,从此天地再无栖身之所。

我,错了吗?

我,等你踏出来,踏出来,就结出道果,就可逆转人伦,可是……

可是谁知道,城南的和尚,这般讨厌啊……

走吧,走吧,不回头也罢,这下,谁也圈禁不了,一个失魂落魄,一个自困一甲子,孤独的,愤怒的,癫狂的灵魂了。

我就在这,哪也不去,有一天你会回头看看吗,会一剑斩了我,连同这件嫁衣吗……”

紫衣娘娘摩挲着红裙凤冠,眼神迷离,泪珠垂落玉盘,砸满一地。

(ps、求订阅了,求订阅了,章评和订阅都不见了,青狐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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