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诺基亚3310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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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东西会看顺眼,一旦有这么一个东西冒出来,通常,我们会叫这个东西——

爆款。

小毛球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爆款,伊戈和奎尔的小毛球被身边的鹰妖们看到之后,他们顿时泛起莫名的爱心,掀起了饲养小毛球的热潮。

那些平日里哪里都不去的鹰妖们也为了找一只小毛球开始走街串巷起来。

会有这种变化,是让高黎始料未及的。因为这东西真不是专门针对鹰妖设计出来的,而仅仅只是高黎的灵机一动而已。

宠物文化,说白了就是吃饱了撑的。这些不能骑,不能拉车,也不能帮忙狩猎的东西平白占用一个人口单位,只能是因为生活条件太充裕了。

奎尔是贵族,衣食无忧,所以他也曾经在家里养了一些宠物用来观赏。可无论何种,都不如这种小毛球来的好。

尤其是捧着这些是可爱的小毛球,即便是猛男的心都会被融化掉。

——毕竟,这可是高黎专门为了弘扬可爱文化而设计的。

事情的变化让高黎有些意外,也有些高兴,因为这至少意味着鹰妖们正在试图融入这个城市。这座燕南城中邪异无数,若是一直保持着与邪异为敌的态度,恐怕他们根本不可能融入城市。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这些小毛球既然是邪异,那就可以随时都变成高黎眼睛和耳朵,对于这些鹰妖们的状态,他就可以更进一步掌握起来。

不过,在高黎看来,这些小毛球会主动接触鹰妖,可能归根结底只是因为鹰妖身上的鸟味比较浓郁,看上去挺好吃的吧。

自从鹰妖进城之后,凌珑就再也没有去过街上,天天躲在王府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竟然开始冒充大家闺秀。一开始高黎还打算让凌珑出去走走,给那些鹰妖们说点鼓励的话之类的。可后来想想,这样其实维持也挺好。鹰妖们一直以来都生活在教会的管理之下,如今来到这里,他们享受到了真正的自由,难道还能回去?不过高黎不太明白,为什么凌珑对扮演神如此抵触?

人是何种性格,几乎无一例外全部来自曾经过往的积累,也就是来自人的记忆。

当初,凌珑没有恢复作为天人的记忆,她的性格便是冷清的,除了为父母报仇之外,几乎什么都不在乎。而现在,会因为扮演女神而害羞,只能是因为她恢复了过往的记忆,这种行为,可能恰好触动了部分记忆。

尤其是这两天,凌珑甚至连她最喜欢的练剑都不去了,每天就闷在屋里,高黎看着有点心疼,也有点后悔。高黎自己是个大咧咧的人,可他并不能用自己的感受来要求别人。

所以,他决定和凌珑谈谈。

凌珑哪都没去,就在屋里坐着,单手拄着下巴,看着窗外发呆。

高黎从背后凑过来,蒙住凌珑的眼睛,问道:“猜猜我是谁?”

凌珑微微一笑,道:“猜不出来。”

高黎说道:“诶呀,咱们的女神大人也有猜不到的时候吗?”

凌珑轻声说道:“能不叫我女神吗?我不想当这个女神。”

高黎一愣,他能够猜到凌珑对女神这个称呼的抵触,可他没想到凌珑进入如此抵触。她可是极少主动对高黎说她不喜欢一件事!

高黎绕过去,看着凌珑的脸。此时她的脸上没有习惯性的淡然,而是一种难以言明的东西,里面似乎有怀念,有纠结,还有,一丝丝后悔?

高黎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脑补过度,反正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想到的就是这些。

“你回忆起什么了?”高黎柔声问道。

凌珑小声说:“不少事,不少让我感觉很后悔的事;不少现在想来,难以启齿的事;不少,错事。”

“能说说吗?”高黎问道。

“不想说。”凌珑说。

“什么时候能说?”高黎问道。

“什么时候,都不想说。”凌珑道,“可是,又想说给你听。”

这么矛盾的吗?

“那就说吧。”高黎说。

“说了,你不准笑我。”凌珑说。

“不笑,保证不笑。”高黎有些纳闷,会是什么?

“前世,我一直都被她们称呼为女神。”凌珑说。

“恩。”高黎点点头,这种事高黎并不感到意外,凌珑的前世那就是天人统治世界的时候,那个时候会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奇怪。

“那些猴妖们表现出了极强的极强的忠诚,我十分信任他们。”凌珑接着说。

“恩。”

“然后就,他们就发动了湮灭,我就死了。”凌珑说。

“恩,恩?”这段故事未免也太简单了点吧,你这说来说去,就没点正经内容吗?

“怎么死的?”高黎追问道。

“不知道。”凌珑说。

“不会是在睡梦中吧?”高黎道。

“不知道。”凌珑脸红了,口中说着不知道,不过高黎估计也差不多。难怪她说不让笑她,这种事说起来果然有点丢人。不过都是老夫老妻了,有点默契就好了。

难怪她不想当女神,果然是有心理阴影的。

也许她已经回忆起更多,可不愿意说。她不说,高黎也不问,人总要有点隐私空间,毕竟这世上如同高黎这般手机都没密码的人不多。

凌珑被高黎抱着,两人享受着只有两人的温存。

“其实,上辈子的我们,就和这些鹰妖差不多。”凌珑小声说,“目空一切,认为这些猴妖是我么的仆役,认为这个世界理所应当地臣服。结果,湮灭一出,无论天人还是邪异,都明白了,原来从来就没有任何事理所应当的。”

高黎刚要开口,凌珑却继续说道:“其实,我原本以为,如果能够觉醒了前世的记忆,我能稍微聪明点,别再像现在这么笨。可没想到,原来上辈子我也是个笨蛋。整整两辈子都没聪明过,你说好笑吧?不过,这辈子,让我遇到了你,我聪不聪明都没关系了。”

听着凌珑的话,高黎感觉到阵阵暖心。想从凌珑嘴里说出点情话来实在是太难了,今天难得,高黎甚至有想要庆祝一下的冲动。

当然,也仅仅只是冲动而已。

“你不想当女神,就不当吧。”高黎突然笑道,“在我的燕南城里,只有人性,没有神性。哪怕是神,来到我的燕南城,也得变成普通人!我会让鹰妖们明白这一点的。”

也许是高黎怀抱起了作用,也许仅仅只是凌珑自己想开了。在结束两人亲昵地交流之后,凌珑浑身轻松地离开房间。

高黎估计,凌珑其实还有很多话想说又不敢说,最终挑选了一个最简单,最无伤大雅的小事说了出来。她的潜台词是,她已经回忆起很多过去的事情了。

曾几何时,伊一一说过,天人一旦回忆起过去,就可能会性情大变。凌珑虽然还没到这种地步,可她原本冷清的性格却也改了很多。

至于未来会怎样……

万一真的发生什么变化,大不了重新追嘛,反正婚都结了,生米煮成熟饭,还能离啊咋地?

多日之后,鹰妖们终于在这座城见到了凌珑,他们信仰的源头,伟大的女神。

每当见到凌珑,鹰妖们总会立刻恭敬地肃立在一旁,低头轻声颂唱圣歌。凌珑刚开始以为仅仅只是一次就好,可没想到,这些鹰妖们每次见到都这样。终于,凌珑无法忍受,她干脆说道:“以后,见到我,只要打个招呼就好了,不要在那里唱圣歌。”

鹰妖们登时就十分惶恐,问道:“女神大人!是我们的圣歌唱得不够好吗?”

凌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你们的圣歌我听不懂,可换成你们自己想想,你正走在街上,突然一群人围着你唱歌,歌词的内容你还听不懂,难道你们就不会感觉到尴尬吗?”

鹰妖们紧张地说道:“但您是神……”

“神也尴尬!”

终于,在严令之下,鹰妖们改掉了这个毛病,只不过再见到凌珑,依然表新出格外的恭敬。

其实,鹰妖们早就已经从燕南城的居民口中了解到了他们所谓的女神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强大,冷清,而且,是这座城城主的妻子。

当鹰妖们一开始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们纷纷表示不能接受。他们的神竟然会是一个猴妖的妻子?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如此荒谬的事?他们甚至与一些城里居民争吵起来。可是这些燕南城百姓们却一脸看向白痴一样的表情看着他们。

“天人也是人,为什么不能嫁给我家王爷?”这是某人的原话。

说实话,这句话狠狠刺痛了鹰妖们的心,这感觉就好像一群狂热的追星族突然发现他们崇拜的偶像其实在别人眼中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一样。

鹰妖们开始引经据典,试图向这些不懂神之伟大的未开化之人们讲述神的光辉事迹,结果他们收获了更多关爱的表情。

“你说的这些,在我们这里很平常啊。”这句话依然来自那个普通市民之口。

这是啥感觉呢?来到你一个你自认为原始的部落,给他们摸出一个诺基亚3310,想要向他们展示伟大的无线电神迹。

然后当地人掏出一台华为MATE 30保时捷设计,拍拍你的肩膀,告诉你:兄弟,你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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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森其他书: 召唤千军 皇牌龙骑 玄界旅行社 酒酿乾坤 天堂屠夫 雷痕 刚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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