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飞暗暗好笑,怪不得绣心会记得如此清楚,毕竟时下是以瘦为美,一个微胖的美人当然会让人印象深刻。“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这种苛刻的审美倒是苦了那些追求完美的人,甚至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甚至有些人认为瘦到露骨才好看。虽说他丝毫不认为那是种美。一可这些似乎对他们的帮助并不大,难不成让他们满大街去找胖美人?毕竟天生就“肉肉”的女子也为数不少,就算把全汴梁城查一遍,也未必能找到那个人的身影。最后,绣心郑重其事地告诉他,那个女子偏爱紫色的衣服,这应该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儿。
一切似乎和自己见到的那个神秘女子不一样,他还记得那个女子穿的是白色的衣服,当时的光线不是那么明亮,但凭着他的经验,衣服下的她虽然称不上太瘦,但绝对不是个圆圆的女子。唯一让楚云飞记住的是她身上的香味,她身上的香味是他之前从未闻过的,根本无法准确地描述出来。所以那只能是记忆,就算绣心对香料有些了解,也不可能帮得上什么忙。能给自己这么多线索,已经很了不得了。想到这里,他只得微笑道:“好,我知道了。你帮了我的大忙,最起码我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离开绣庄,叶欢忍不住连声问道:“你真的知道了线索?难不成你认识一个圆圆的女子?而她就是枕头的女主人?你不会是暗恋她吧?想趁着被关入天牢之前,再和她见上一面,诉一诉衷肠?”
“在你的眼里,我是个跟你一样的人?整天除了那点儿花花肠子,再想不出别的事情?大哥,我现在在办案呢,我的小命可都捏在自己的手心里呢,一不小心就会人头搬家。”楚云飞无奈地望着这个小师弟,几乎要晕过去了。他是在跟着自己查案,还是要在这里打探小道消息?“难不成你真的想用这样的方式消磨完这点儿时间,然后把我交给襄王有爷发落?”
“你?什么时候变成好人了?谁不知道你风流倜傥,迷倒全城十八岁到八十岁的女子。就连你的红粉知己也都的顶尖的美人。还有刚刚那个杜鹃,那可是京城第一美人,谁能成她的座上宾,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叶欢歪着头打量着楚云飞,一脸艳羡的模样,“我要是能有你一半的艳福,就算是我上辈子积了德了。调侃你有什么不对的吗?男人也有嫉妒心的,除非你答应……介绍绣心跟我认识。”
若不是现在还有火烧眉毛的事情要做,他一定毫不犹豫地揍叶欢一顿,不过这也难怪,他这个小师弟可从来没有过正形,能说出这么多听起来还算正常的话,已经了不得了。他一把揪住了叶欢的耳朵上了马车,匆忙离开了绣庄。
“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再用力就变成猪耳朵了。哎哟,大师兄。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你一定是发现了线索,那就不妨我们一起去查查看吧。其实我是怕你太过紧张,以至于不能思考,所以才说……那样的话调节一下气氛罢了。”叶欢努力从楚云飞的魔爪下逃了出来,揉着自己发红的耳朵,“我可不是什么神探,只是无奈之下才会跟你成了拴在一根绳儿上的蚂蚱。你说吧,接下来要我做什么。”
“你的鼻子。”楚云飞瞪了叶欢一眼,他当时真的该长着叶欢的鼻子,那样他就能顺着那些气味找到那个神秘的地方,还有那个神秘的白衣女子。
叶欢却会错了意,他捂着自己的鼻子大叫道:“什么?你要我的鼻子?那怎么能行?我还得留着自己喘气儿呢?好吧,我知道自己错了。无论如何都不敢再说那样的话。”
“好吧,那就让你的鼻子暂时寄放在你的脸上。接下来我们还是先去个地方。”楚云飞微微叹了口气,只有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才能打探得到他想要的消息。更何况从一开始他就有种隐约的感觉,那件事情绝对和百花楼有分不开的关系,眼下只有那个人能帮到自己。
脂粉气混着酒味,热闹的喧嚣声几乎能掀开了房梁,偶尔还能听到三五声琴声。但琴在这里仅仅只是装饰罢了,出入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赤裸裸地表达自己的欲望,哪有空闲谈什么风花雪月?这是汴梁城最大的秘密销金窝,也是个让人纸醉金迷的地方,因为这里有数不尽的美女和美酒,但前提是你得有足够的钱。想来这里的门槛很高,仅入场费就得交上一百两银子,更别说其他的开销。而这里的主人显然很小心,因为他从来不接待陌生人,除非是熟人介绍来的。更要命的是,这里的打手也很厉害,若是敢在这里闹事,绝对会缺胳膊少腿。
“这样的地方你居然也来过?”叶欢惊得下巴差点儿掉下来,连声道:“你……你真是太让我意外了!你可是楚云飞……”
“很让你意外吗?还是想鄙视我的所作所为?你想对我说点儿什么?”楚云飞的心中闪过一丝无奈,难道自己的行为真的有那么令他大惊小怪吗?还是分开了太久,他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惊奇?从前的叶欢可是个欢场浪子,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都见过。
叶欢一本正经地瞪着楚云飞,背起手就像是个老夫子:“我想说的是,你要带我来这里,早点儿说嘛,我也好回去换身漂亮的衣服,这样才能和美女们搭讪……”
“你现在已经帅到一塌糊涂!所以根本不需要再锦上添花了。”楚云飞敲开了那扇厚重的大门,从自己的身上取出了那个代表曾经出入过这里的青铜牌子。
“乖乖,人家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我不只要刮目相看,还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这种地方居然你也能这么熟?”叶欢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