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夜巡者摇滚乐队的影响力主要是在英国,在欧洲大陆的影响都很有限,更不要说遥远的美洲。
而刚才我已经说过,最近几年时间泰勒小姐却都生活于美洲,声称是他们的狂热粉丝,根本经不起认真推敲,这又是她暴露出的一个破绽。
让我们继续往下分析,昨天上午因为本尼律师的谋杀,我到酒店里进行调查的时候,曾经在庭院和泰勒小姐接触过一次,时间虽然很短,却也让我验证了一些事情。
关于凯瑟琳谋杀案,在勘察现场的时候,法医班尼特先生曾经有一个推断,凶手是左手持凶器杀人,进而认为凶手是左利手。
这个推断曾经带给我很大的困惑,因为人类和其它哺乳动物一样,更多的个体都是右利手,左利手大概只占到总人口数量的10%。
凶手在预谋杀人的时候,杀人方式却主动暴露出自己的身体特征,无疑是非常不明智的,和她表现出的优秀心理素质相冲突,要么是迫不得已,要么就是故意为之。
说到这里,细心观察的人就会发现问题所在了,你们也许已经注意到,在我讲话的过程中,泰勒小姐很优雅的吸了一支烟,她是用右手划的火柴。
其实远远不止如此,我可以告诉大家,无论是吃饭、喝咖啡、写字、画画,甚至开房门她都是用的右手。
如果班尼特法医的推断是正确的,这些事实反而就说明她并不是凶手,当然,就和使用两个不同名字的护照一样,这也是她耍的一个花招,故意用左手行凶的方式去迷惑警方。
但是,破案是要讲究证据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经得起推敲,而不能避重就轻的蒙混过关,想要证明她是凶手就必须先解决这个难题,否则就和现场法医证据不符。
我最开始的判断是,她本身是左利手,有用左手持锤杀人的准确度和力量,却又长期锻炼右手的能力,她对自己有足够自信,可以成功的伪装成右利手。
有一些常规方法可以测试,比如让她尝试从没做过的事情,或者突然抛给她某个器物,看她本能情况下用哪只手去接等等。
但是,这样做的目的太明显,容易引起她的警觉,她有所准备和提防的情况下,也不见得能取得好的效果。
昨天上午和她见面的时候,我还没有现在这样胸有成竹,并不想过早的打草惊蛇。
在不惊动她的前提下,其实我也简单试探过,我向她借用火柴,结果却很失败,她很自然的用右手递给了我,但也不能说全无所获,那么,我观察到哪些细节呢。
她当时穿的是运动鞋,上面的鞋带系着一个蝴蝶结,我可以告诉大家,表面上看似一样,可实际上不同的惯用手,给鞋带系出的蝴蝶结,长短和朝向都是有细微差别的。
泰勒小姐鞋子上的蝴蝶结非常均衡,并不符合她表现出的右利手习惯,另外还有一些,比如刚才我就注意到,她走路的时候先迈出的第一步是左脚。
但是,这些只是我个人的观察,可以用来支持我的判断,却并不能成为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
当然,我们还有其它一些旁证,比如她的音乐素养很高,是职业等级的钢琴师,大家都知道,钢琴初学者是学习声部,之后的重点是音色和层次,最后才是属于钢琴家的乐感。
想要弹出富有层次和立体感的钢琴音乐,必须做到左右手能干不同的活,她的钢琴水平已经摸到钢琴家的边缘。
从这个角度讲,已经可以证明她的左右手都很均衡,可是,这个证据依然还不足够有力,用手去弹钢琴和举起锤子杀人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为了让证据更加充分,我的下属们继续想办法求证,他们也非常有力,找到了泰勒小姐中学时曾经就读的学校,在学校的荣誉室内,看到了很多过去的老照片。
泰勒小姐的中学时代非常精彩,当她在一次次音乐比赛中获奖,打败对手举起奖杯的时候,胶片就记录下了这些珍贵的瞬间。
我的下属打给我电话说,其它的一些照片,比如分别使用两只手,去和给她颁奖的人握手什么的都先放下不提。
仅仅一点,他们详细统计过,一共找到了8次,泰勒小姐在舞台上举起奖杯或奖状留影的时刻,青少年比赛的奖杯都很小巧玲珑,单手就可以拿着,其中只有3次是用右手,另外5次则是用的左手。
再结合其它照片,还有她以前老师同学的描述,他们推断说,泰勒小姐不是那种10%概率的左利手,而是左右手天生都很灵活的人,这种人非常少见,大概还不到总人口的1%。
所以她才如此自信,在她有意控制下,任何事情她用右手都可以完美完成,又提前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老实说,除了她鞋子上的蝴蝶结鞋带,我也没有其它发现。”
说到这里乔治就自然停顿了下来,他知道泰勒小姐的心理素质极好,从来没想过可以毕其功于一役。
他的策略是,在抽丝剥茧还原真相的过程中,一点一滴的,缓慢却持续的对她施加压力,做法其实有些残忍,比如介绍凶手的身份,就是从美洲来客到一个女人,再到直呼其名。
因为在这个时候,他的心中多少是有些遗憾的,最初勘察凯瑟琳小姐谋杀现场的时候,他仅仅是产生了一些未解的疑惑,根本不知道凶手的杀人动机,自然也不可能怀疑到泰勒小姐。
可是,当第二天中午从杰克警长口中知道,凯瑟琳小姐是福伊尔先生继承人之后,如果他可以到现场进行调查,是有一些机会的。
比如,刚才提到的入住和预约两本登记簿上的名字,都可能会引起乔治的怀疑,也许他提前有了准备,本尼律师最终就不会遇害。
可惜,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他知道关于遗产的事情,都是在布尔警官和弗莱彻先生的案件间隙中,根本没有机会去酒店询问证人,也不可能检查到登记簿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