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游玩拉丝王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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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衣服,一行人来到了美食街。

衣物街走过一个小巷道就来到了美食街,其实找美食街并不难,只要跟着香味走,便可找到。

美食街上云集了世界各地的美食,不止是东域那些传统的美食,更有其它地域不可夺得珍稀美食。譬如,炸茫野牛的肉,入口即化的南国猪肉,喷香扑鼻的香酥糕点,等等美食都在这里可以找到。

美莎不顾自己大小姐形象,走一路,买一路。左手拿着水果糖,右手拿着烤得脂香四溢的羚羊腿肉,嘴上还塞着蛋糕,吃的可真是忘乎所以。

而天黎也是大吃特吃,左右手各拿一块精炸牛肉,胳肢窝上还夹着香酥糕点,和美莎一比也好不到哪儿去。

话又说回来,那光头男可是倒大霉了,遇到两个嗜吃的家伙,自己顾不上吃不说,一边还要帮他们两个付钱。天黎和美莎动不动就随意拿摊子上的食物,拿完后只说一句“付钱”。接着光头男就上去付钱。他们一直从头吃到尾,光头男满头大汗,弄的全身筋疲力尽,对于别人来说美食街是享受,但对光头男来说这无疑是深渊……

好在光头男还是挺了下来,此时美莎和天黎的小腹也微微隆起,看到这儿,光头男叹了一口气,心想总算停下来了。可就在这个时候,美莎提议,再逛一遍美食街,因为她觉得他们自己吃饱了不算什么,还有父亲和家中的园丁,仆人们没有享受到美食,毕竟无论是斯坦还是家中的园丁,仆人,都没有那么多闲余时间来逛南门美食街。而美食嘛,要大家一起分享才能令人快乐,美莎是这样想的。

美莎显然继承了父亲爱戴下属的优点,而天黎也觉得是这样,就继续跟随美莎再逛一遍美食街。光头男气得直跺脚,但是没有办法,硬着头皮也要上,谁叫美莎是大小姐呢?

过了半个时辰,一行人总算又逛了出来。光头男此时全身上下都挂着袋子,里面装着各式的食物。天黎见光头男有点吃不消,便主动上前帮助他分担一些重量。

“谢谢。天黎少爷,其实不用这样的。我自己还受得了。”光头男说道,他心中不由得窃喜。

“哦,那好吧。”天黎呆呆的说道,接着转头牵着美莎继续往前走。

“……”光头男彻底无语,继而灰溜溜的跟着二人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美莎带着天黎来到了采集街。这里算是拉斯王国最具特色的地带,采集街顾名思义就是在这里可以买到一些特殊的商品。

说到拉斯王国,就不得不提机械技术。拉斯王国的机械技术闻名于世,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都会派游学者来这儿学习机械技术。像拉斯王国就有几个以机械制造闻名于世界的家族,霍兰一族赫然在列。

来到采集街,机械轰隆的声音频繁出现在耳边。其实拉斯王国的采集街就是机械物品的群英荟萃,大小的机械物品出现在街道四周,引的旅客或是行人都会停下脚步,然后去细看这些机械装置有什么精妙所在。

美莎一路上为天黎讲诉了机械制造技术对于拉斯王国的重要性,每年拉斯王国的机械物品在外出口量占了全世界的百分之九十,基本上一提机械物品就离不开拉斯王国。

都领王等皇室成员自然重视这国粹一般的产业,所以像霍兰一族等机械大族在拉斯王国很有地位,像霍兰一样的杰出人才更是讨皇室喜欢。像霍兰的哥哥就被选为都领王的女婿,而霍兰更是受无数国内女性的爱戴,只是有美莎在,霍兰不可能随意嫁给谁,其原因明眼人一看便知。

天黎深知这一点,只是他年幼还不能随意左右美莎的爱情,只能默默守护等待自己成熟。

采集街即将走到尽头,而前方便是王国南边的正门,一出这里便到了拉斯王国外围地带,这里驻扎了许多夏亚族战士,他们看到了美莎等人的到来,都毕恭毕敬的打招呼,美莎也跟他们一一打招呼。

放眼望去,美莎看到了大型铁制吊门,上面写着“南门”两字,这也预示着他们走到了拉斯王国南边的尽头。这时候,美莎觉得该带天黎到其它地方去了。

“东门你也去过。那是通往波斯奇维亚地区的地方,那里只有居民区,外围便是螺旋山了。如果你好奇的话,再往前走,就是沙漠。你该不会是想到沙漠去吧?呵呵,东门确实没什么玩的,就到西门去吧。那是娱乐地带,有许多好玩的东西。只是那里很混乱,不知带你去合不合适。”美莎说道。

“美莎大小姐!我们去北门吧!那里人流窜动,而且夏亚族大本营也在那儿。我们去将这些食物分给那些守卫国家的战士,这样既能体现出大小姐的赤诚热心,又能顺便带天黎少爷去北门看看各式各样的外国人,而且北门还有一些新奇的东西!我觉得天黎少爷必定对这方面事情感兴趣。”光头男突然窜出来说道,本身美莎纠结是否带天黎去西门,现在光头男又说出北门,这样使得美莎更纠结了。

左右纠结的美莎,脸憋得通红,最后她长叹一声,继而一拳砸在光头男的脑袋。

“为什么打我!”光头男包着眼泪花儿说道,这突然一拳打得他始料未及。

美莎脸涨得通红,接着眼睛放光的对着光头男,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在我衡量一件事情的时候,又给我另一个选择,让我更不知道如何是好。好了!光头!我决定了!去西门!为了满足你的愿望,稍后再去北门。怎么样?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瞪着铜锣大眼的美莎吓得光头男俯首称臣,他为了取悦美莎的心,使她不再纠结,便赶忙说道:“美莎大小姐,东门肯定算了。天黎少爷既然去过东门,而且那里的状况你我都知,也就不必去那儿玩了。西门好玩!只是那里的治安不怎么好,可您毕竟是斯坦大人的女儿,天黎少爷又是斯坦大人的亲授弟子,即便那里的混混再无耻,也不可能无耻到您和天黎少爷身上。我说的对吧。”

美莎点了点头,深感满意,她摸了摸光头男的头,然后说道:“你说得没错。为了嘉奖你,要是这次回去有剩余的钱,那你就拿着吧。也当是你的小费,毕竟跟着我们也那么辛苦。”

光头男一听有小费,瞬间换了一个人一样,前面扛着食物袋子萎靡不振的跟着天黎和美莎,如今一下子就焕然新生,脑袋越发闪亮,而且全身似乎有用不完的劲。

美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天黎也是微微摇头。光头男主动请缨为天黎和美莎带路,走路的姿势都变得一摇一摆,飘飘欲仙,就像一个喝醉的醉汉。

光头男那么激动也是有道理的。这次出门总共带了五千加亚币,这五千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普通老百姓一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四五千加亚币,一件顶级的服装撑死也就三千加亚币左右。所以即便美莎和天黎再怎么会用钱,顶多去一趟西门再花掉一千左右的加亚币,加上之前在南门买衣服,吃东西花掉的一千左右加亚币,光头男回去后足足可以拿到三千左右的加亚币。这对光头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也足够令他忘乎所以,欣喜疯狂。

光头男激动地走在前面,为他们两人领路。一摇一摆扛着食物袋子,远看就像一个滑稽演员。光头男引来了许多路人的目光,路人们分别对光头男指指点点,光头男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对他来说能拿到那三千加亚币才是最在意的。

反观天黎和美莎,跟在光头男后面丢尽了脸,有些人认出了美莎,就在那里说三道四。美莎遮脸疾步向前,此时她真想一脚踹在光头男身上,只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不做为妙,毕竟这里大多数人都认得到自己。

好在路途不遥远,南门与西门隔了两条街,继而转过一个小巷就可以到达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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