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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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 秋

“到了, 爹,就是这里了,瞧, 红星卫生院。”驴车上, 是一对父女。

父亲六旬上下,穿着打着补丁的土布衣裳, 闺女十五六岁,花布衫、粗布裤, 绣花单布鞋,梳着一条粗辫子,辫子尾端还绑着一条红头绳, 土得掉渣,可她有双灵动的、黑漆漆的大眼睛, 镶嵌在那巴掌大的小脸上, 分外惹眼。

“对,你大哥说, 来红星卫生院报到。闺女, 你先下去,爹先去停好车。”那老父亲笑眯眯的道。闺女是来上那个红医班的, 学出来就可以回大队当赤脚医生,不必下地苦哈哈的挣工分。

“嗯。”钱桂花背着一个粗布包成的包裹,利索的下了驴车。

这一回来红星公社学习,还是她听大嫂说起, 自己私下里找上了当大队长的大哥,又将自己从小存到现在那十几块私房钱给了大哥,让大哥去走走人情。

如果不这样子,大哥也没有那个闲钱帮她要到这个名额,大哥的儿女也多,花钱的地方也不少,小妹妹再亲,也亲不过儿女。

钱家爹娘,是先生下三个闺女,再生下三个儿子,最后意外得了她这个小闺女。

当时,钱家大姐已是二十岁的少妇,也刚刚才生了一个闺女,与她同年。

钱家三个姐姐都被钱家爹娘嫁到外村村长家,目前早已儿女成群,过得还成,但不大回娘家。

钱家三个哥哥,也过得挺好。

大哥嘛,不必讲,是里沟村上的大队长,当然是钱老爹传给他的。

二哥嘛,是个聪明的懒汉,念完了初中,没考上高中,可还是求娶到了一个县城里的媳妇,听说是个死了丈夫的寡妇,好在前夫没有留下一儿半女,结婚后,二哥的户口迁出里沟村,就在县城找了份临时工,开始吃分配粮的城里人生活。

三哥是里沟村村上出了名的好汉,是位会干活的糙汉子,长得也周正,眼光高着呢,去年十九岁,才找了返乡知青,也是大队会计的孙女,她早年是考上财金中专的金凤凰,只是农民出身,没有啥背景,被返回乡。

如今她的会计爷爷退了下来,让她当了大队会计。

钱家早早就被钱家爹娘分了家。

钱桂兰,自然是跟着爹娘住老宅。

三个哥哥嘛,都是在里沟村里重新划了宅基地,建了新房。

钱家是为了一家可以多养几只鸡,才早分了家。

前些年,上头有规定,一家一户只能养两只鸡,精明的钱母就早早的将三个儿子分了出去,如果小闺女也可以分成一户,她一定也会将小闺女分走。

瞧,小儿子去年才成家,可他一人一户的日子已经过了好几年,但他分的粮食还是送回老宅,跟着老宅吃的。

她没来之前,原主是个懒的,爱吃的,就因为懒,小哥哥小学毕业不去学校,她当时才一年级,就想直接不去了,还是爹娘不同意,才勉勉强强的念完小学,初中没考上,就呆家里洗洗刷刷,也不去下地。

她长得白净,小儿子又是个能干的,钱母才睁一眼闭一眼。

“闺女,走。”钱父腋下夹着闺女的被褥,在先头带路,他是当了十几年村长的人。

少年时,家里还是个地主,他也是念过书,享过福的,要不是他父亲又赌又抽,将家里败得干净,如今他也没有好日子过。

红医班是红星卫生院自办的,为期一年。

简单学一点基础医学知识,以及基本的护理。

培训期间,口粮等同高中生,卫生院有集中宿舍。

还真是集中宿舍,妈啊,钱桂兰进来一瞧,平房内两边都是炕,可以躺二十个人。

当夜,她闭上美眸,还是想着里沟村那又破又旧的老宅,只因在老宅她有属于自己的房间。

睁开眼就换了个地方,同时她又接收了一个人的一生——她,吴招儿——

京城永宁侯府吴家的旁支,吴招儿是父母亲的头胎,当年祖母还在世,她稀罕孙子,给她取名为招儿。

这名字,果然奏效,她给家里一口气招来了四个弟弟,可母亲也没有多少疼她的心。

至小,因为她这个大姑娘与永宁侯府嫡出姑娘同年,不过堪堪满周岁,便抱着她去奉承。

到了五岁,便求着老夫人,让闺女当侯门嫡出姑娘的伴读,侯门当家的老夫人点头,私下对身边一嬷嬷说:贴身丫头总是比不上同族姐妹。

当时,吴老爷已中了二甲传胪。

少年英才啊,这个体面得给。

古代家族讲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好,我好,大家好!

本来一切好好的,吴招儿从五岁起,便入住侯府后院。

可是,随着姑娘渐渐长大,吴招儿渐渐出露的花容月貌,又有生母偶尔在她耳边的提点,她心思便活络起来。

十一岁那年。

有一天,永宁侯府来了一个皇子外甥——十四皇子,十四皇子是个受宠的,不会想到要顾旁人面子,直接称赞了几句吴招儿的画。

侯府嫡出姑娘就不干了,一刻也不忍,什么东西啊,从小就是她的陪衬,吃她剩下的,穿她不要的,住她的耳房……如今竟还想出她的风头,直接喊她出来,亲自出马,推吴招儿进花园的荷花池中。

也许真的,有点缘分,十四皇子远远的见了,直直跑来,亲自跳下水,将吴招儿捞了起来。

永宁侯府上急急忙忙地请太医,诊脉,开方,熬药,灌了下去。

可惜,当夜吴招儿还是高烧。

连着一天一夜不退,侯府怕出事,让赵氏接她回去。

赵氏当然不同意,不过又是银子又是承诺又是人参又是燕窝的,赵氏便接了高烧的吴招儿回了家。

在家里,吴招儿还是高烧去世。

原主的心愿是——活着。

吴招儿过来时,身上时而冷的要命,时而烫的要命。

她立刻明白自己此时的处境,原主便是在这一回发烧死去。

她小心翼翼地放出跟着她生生世世的精神力,不大的内室空无一人,又将精神力向室外探去,依旧无人,五分钟之内是不会有人进来打扰她。

她放心地合上了眼,瞬间消失,床榻之上,之前的小少女不见了,只见孤零零红兜衣与绿亵裤,徒留给人无限遐想!

四分钟后,床榻之上,红兜衣绿亵裤之上,又莫名出现一名白皙纤细的精致少女。

奇的是少女寸缕未着,胸前依稀可见那小小的尖尖的垄起,豆子大小的嫣红,尤其可人爱;

闭合之地只有几缕细细软软的毛发;

小巧玲珑的脚丫子,是天足。

这是一个不过十一二岁的少女,未长开的少女,此刻,她双眸紧闭,神情恬静。

片刻后,不远处走来一位十五六岁的秀丽丫头,手上端着一托盘,盘中只有一小碗黑漆漆的药,碗中放着一个细长的调羹。

“红玉,快些,扶姑娘起来,该吃药了。都烧三天了,再不好……”脑子烧坏了,这一句她是不敢说的。

不过,太太早在昨天就去永宁侯府哭去了。

当然,不是为了姑娘而去,只是为了在侯府多得些好处罢了。

太太能生,儿子一个又一个地生,最后还生下一对双胞胎。

也因此,对孩子们不大心疼。

不过,说起来,姑娘也是太太唯一的闺女呢,别的孩子都是少爷。

“来了,来了。”一个十二三岁的丫头,快步进了屋,掀起粉红的帐幔,见大姑娘无遮无拦的躺在锦被之上,也不敢出声,立马拉过旁边的被子盖好。

回头与另一个丫头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不出声,招来了太太的奶妈,那就要受罚。

那个大些的丫头放下手上的托盘,快手快脚的取了干净兜衣亵裤,两人飞快地给床上沉睡的姑娘换上方罢手。

“碧玉,姑娘好像不烧了。”那个叫红玉的丫头,小手摸上那姑娘精致的额头,不像之前烫得慌了。

沉睡的小姑娘有个精致的美人尖,尖尖的小下巴,加上白皙的皮肤,模样颇惹人怜爱!

“总算是好了。老爷快下衙了,大少爷二少爷也快下学了,我去前头等着。”语落,人也不见了。

她本就不在姑娘屋里服侍,姑娘长期住在侯府,自己家里没有丫头备着,这回病着回家,不知怎么侯府伺候的丫头一个也没有跟过来,有些不同寻常,因而她也不是很尽心。

“切!傻子。老爷眼里只有书与画。”别以为有几分颜色,就想爬老爷的床,在太太屋里伺候就想当通房,笑话,太太哪会溶下这个,十二年,难道没有一个丫头会有这个念头,只不过是太太容不下罢了,不说别的,太太可有四儿一女呢。

红玉将换下来的兜衣亵裤拿着,便出去找地方清洗,她本来就是在厨房里帮忙的,这回姑娘病着回家,太太让她好好伺候姑娘,她想如果伺候好了,那是不是就跟在姑娘身边了,在姑娘身边总比在厨房体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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