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娟可能是刚才打牌太累了,在我肩膀上睡地还挺香。
我就没动胳膊,而是一个老大爷聊起天来,他生了一脸胡须,看上去比较慈祥,他坐到我对面的一个空位子问,这姑娘是你女朋友吗,我摇摇头说,不是,是我朋友。
“刚才听你们说去云南。这个地方是个好地方,我去过,彩云之乡!”老大爷嘻嘻笑道,但彩云之乡四个字落到我耳里,却是另一个东西的代名词。
庞琴的旅行社。
我苦涩地笑笑,说,确实是好地方,那大爷,你你去哪儿。
“再有几个站就下了,我家在郑州。”老大爷很坦诚地说道,还说他这次是去静海看看儿子。
“哦,静海是好地方,大爷儿在那儿发展不错吧。”我随口说说,却没想到,听了我的话,老大爷叹了一口气,眼色沉重,“能怎么样,我儿子早就死了,我是过来看他的墓地的。”
“墓地?”
一股凉飕飕的味道从心头涌过,我抵着头有点抱歉地说:“对不起。”
“没事的,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都忘记这事了。”老大爷眼圈还是泛起了一些泪花,望着我说,“要是他还活着,应该也就比你大个十几岁。”
他还伸过手来,拍了拍我的肩。
这双手冰凉冰凉的,摸在我身上,感觉里面的毛孔都起来了,我愣了愣,开始望了望大爷。他的脸很白,白地跟浸在水里一样,脸上也没什么斑纹,整个面孔,就像个三十多岁保养很好的城里人。但你能感觉地出来,他的年龄,确实是上了六十了。
我憋了口气,问大爷,您孩子怎么没带回去葬了,在乡下葬,比静海要好,静海那么大城市,买个墓地都不便宜。
“年轻人啊,都喜欢搁这边,我孩子也是,当初在过世前,他就把我拉到一边说,爸,我要死了,你不要把我带回去,我要留在这儿,就算活着不能在这儿闯一份天地,死了也要看着这座城市长大,我就托了人,花了大价钱,把他埋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