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大骑士阿尔杰也不是没有脾气的,这是有史以来,他打的最憋屈的一仗。
箭术高超的人他见过很多,什么一箭穿杨、一箭双雕、一箭封喉,对于每一个对自身力量群了如指掌的大骑士级弓箭手都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就算是他,虽然不怎么用箭,但是百步穿杨,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个年轻猎人的箭术只能说是中等偏上,还停留在技术层面,远远没有达到力量掌控层面。
但是对方对时机的把握却妙到巅峰,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自己的每一步都好像没能逃脱对方的预料。
一开始还是你攻我守,但是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被对方带入了节奏中——自己就像提线木偶,被对方的箭拽着走。
上一次出现这样的状况,已经是十年前,与自己父亲对决的时候。
那个时候自己才刚刚进入骑士级不久,而自己的父亲则是一名身经百战的资深大骑士。
两者有着极其悬殊的力量差距,会产生这样的情况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现在的情况正好是相反,一名甚至连骑士级都没有达到的猎人,竟然将一名大骑士带入了节奏,哪怕是有着守卫巴特利这样的前提,这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若是传出去,对方名声大噪的同时,自己的脸面只怕要掉进泥潭,再也洗刷不清了。
处理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便是将这个年轻猎人干掉。
阿尔杰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有一种名为嫉妒的原罪正在他的心中滋生,抛开对方近乎诡异的料敌能力,就凭刚刚展露的这手箭术,也够对方自傲了。
没错,对方的箭术在他的眼中只能评价中上,那是指他见过的所有弓箭手里面,包括那些大骑士们,若是放在同级别里面,已经能列入最顶级行列,若是再加上对方的岁数,对方已经当得起天才一词。
若是对方是一名拜伦人,阿杰尔会喜闻乐见,想尽办法将他留在自己的身边亲自教导,就算对方不乐意,他也会欣然的帮助对方寻找更合适老师,可是对方是一名安迪斯山民,这种人死的越早越好。
对于一名大骑士来说,有马无马并没有太大区别,因为他短途冲锋起来的速度并不比战马逊色多少,唯一缺少的可能是战马冲锋带来的那份恐怖冲击力。
但是徒步冲锋却有着战马冲锋没有的灵便,茂密树木对他的速度影响微乎其微,有的甚至成为他的借力点,让他的速度始终保持在最巅峰。
“蠢货,上当了。”狼狈逃蹿的肖恩,猛然转身,一道红光脱手而出,那种极具压缩的热量,即便是隔了十几米,阿杰尔也能清晰的感受到。
“男巫!我早该想到的。”大骑士阿尔杰勃然变色,也不知道是说肖恩的术士身份,还藏了后招,自己又掉进了陷阱。
到了大骑士这个阶层,身体的反应速度甚至超过了大脑反应速度,身体硬生生的变向,狂奔十几米,一剑劈了过去。
轰!
一声爆响。
大骑士直接被震退了七八米,他砍中的不是一支箭,而是一团极具凝聚的能量。
“啊!”“啊!”
另一边传来了两声惨叫,大骑士当场头皮就麻了,头发都一根根的竖起来了,因为两声惨叫中,有一声正属于巴特利。
扭头回望,阿尔杰不光是头发竖起来,汗毛也跟着起来了,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自己又落入算计。
这种包含了精气神的箭根本不会出现正常箭轨,第一箭是对方故意放缓了箭速让自己去砍,利用爆炸冲击波制造出防御空挡。
然后又出了两箭,都是烈焰箭,目标分别是班森和巴特利,这次对方可没保留,只是红光一闪,烈焰箭就已经出现在了两个年轻人贵族面前。
在这种危急时刻,两位年轻贵族老爷的保命水准,高下立判,巴特利从头到尾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而班森则举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圆盾,整个人缩成一团球,蜷缩在后面。
但是结果有点出人意料,不学无术的巴特利还活着,抱着自己的一条大腿在那里痛苦哀嚎。
而班森则是生死不知,烈焰箭爆炸的冲击波,即便是全力攻击的大骑士都能冲飞好几米,更别说是身材单薄、连个正规防御姿势都没有摆出来的他,那张圆盾当场炸的四分五裂。
而班森则被击飞,顺着陡峭的斜坡滚下去了,现在已经听不到动静。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肖恩压根没有想杀他们,尤其是巴特利。
活着的他们比死了的有用,尤其是半死不活的,他们就是套在大骑士阿尔杰脖子上的缰绳,只要他们不死,这名大骑士就没办法放开手脚,全力出手。
若是两个人都死了,那就糟糕了,这位肩负着守护职责的大骑士将会彻底发疯,不顾一切的追杀他,不死不休。
三箭射出后。
肖恩连最后的结果都没有看,闷着头继续狂奔,现在不是玩什么技巧,而是真逃跑,若是自己的战术成功,那是最好不过,若是失败,自己必须为自己赢取更多逃跑时间。
就算是肖恩对自己逃跑的本领颇具信心,但是当面对的是一名大骑士,心底也难免发虚。
至于那些安迪斯山民,肖恩已经顾不得了,他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够做的一切,最后甚至不惜赌上自己的性命,已经重创了对方的关键人物,将那名可怕的人形怪物牵扯在了原地,剩下的就生死由命了。
这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刚刚肖恩确实在赌命,赌那名大骑士对那名年轻贵族的忠诚度,也在赌大骑士的责任感。
若是大骑士的品行稍微差池一点,放弃救援,而是全力进攻他,巴特利固然一死,他肖恩也要跟着陪葬。
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一念之间,对这种事情,肖恩素来深恶痛绝。
面对那名狡猾猎人越来越远的身影,大骑士阿尔杰只能愤怒大吼一声,让自己守护的人受伤,已经是失职了,若是让其死亡,那就真的罪不可赦,就算费伦家族不追究自己的责任,自己也将名声扫地,只有自我流放一途可走。
巴特里虽然没了一条腿,但是一时半会并没有生命危险,烈焰箭高度浓缩的热量,直接将他断腿上的伤口给烤焦了,不用担心大出血。
确认了这一点,阿杰尔直接将惨嚎连连、疯狂咒骂的巴特利捏晕了,然后一手夹着他,一手持剑,开始了疯狂杀戮。
即便是这样,安迪斯山民中依旧没有他的一合之敌。
没有办法形容他的剑术。
整个过程就是他走过,出剑,杀掉。
每次用的都是剑术中最最基本的劈砍、直刺、上挑,这是每一个剑术学徒上手之后都会学的东西。
若是硬找找一个形容词,那就一个字快。
不仅是出剑的速度足够快,剑术所走的距离也足够短,别人手中的武器才刚刚抬起来,他已经开始收剑了。
当有足够的力量、速度和反应作为支撑的时候,那种繁华的招数反而是没用的,这种直截了当剑术,反而最具杀伤力,也最节省力气,无所谓好看不好看,能够杀人的剑术就是好剑术,这也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若是再将这种犀利的场景放在热血沸腾,厮杀冲天的大环境下。
什么叫艺术?
这就叫艺术。
一门杀人的艺术。
在这种势不可挡的剑术下,就算是悍不畏死的安迪斯山民很快也被杀胆寒了。
他们无所畏惧不假,前提是他们死的要有价值,若是面对的是一面倒屠杀的话,他们反而变得十分惜命,眼见事不可为,剩下的安迪斯山民悲声高呼,纷纷的向山林中撤去。
这种情况下的撤退,即便是安迪斯山民总体占据上风,也算不上有秩序,别说是地上的那些伤员,就连那些稍微反应慢点的,也被迫留在了原地,陷入团团重围中。
好在整个狩奴队伍都被打蒙了,打怕了,别说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算是反应过来了,也没什么追击欲望。
这个时候便显出了大骑士的局限性,他们的强悍的武力在某些时候可以当成一支小型军队用,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够击溃,却没有办法全歼。
之后的场面就有点血腥了,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留在原地的安迪斯山民,面临的便是一面倒屠杀,那些幸存的狩猎士兵用自己最残酷、最血腥的手段对付着他们,用以宣泄刚刚濒临死亡的大恐惧。
“滚。”大骑士阿杰尔将一名玩凌迟上瘾的狩奴士兵一脚踹飞,冷冷的环顾四周,“你们可以杀掉他们,却不可以折磨他们,用这样的手段宣泄恐惧是无能懦夫的行为,直面自己的恐惧,才配称之为战士。”
“你算什么东西,老子杀了你……”那名被踢飞的狩奴士兵明显不认识阿杰尔。
这并不奇怪,别说是班森带来的人不认识他,就算是巴特利带来的人,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身份,从头到尾,他只是跟随在巴特利身边充当一名沉默寡言的守卫。
若不是巴特利被肖恩盯上,被迫出手,就算是整个狩奴队全灭,只要不威胁到巴特利的安全,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一名大骑士出现在狩奴队里面,是一件无比掉身价的事情。
即便是出身最底层的贫民,只要你拥有了大骑士级实力,无论去找哪一位贵族领主,他们都会以礼相待,若是肯为其效命,一块骑士封地、一座庄园、一个勋爵名头是妥妥跑不了的,上了战场,最起码也是百卫长一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