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旧症
乐毅确实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鹰”
他有意把“鹰”这个字眼拖得很长,并且吸了一口气,才说道:
“隼。”
他的目的就是把这两个字隔开来,扯断他们之间所有的关联。
“自此分解!”
这话自他的喉咙里爆裂开来,炸响在每一个人的耳畔,每一个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无一不在怀疑自己的耳朵。
凌天本人更是如遭雷亟。
谁的耳朵都没有出错。因为乐毅的话并没有说完。
“愿意跟我走的,跟我走,想要留下来的,留下来。来日我们兵戎相见,莫怪乐某雕心鹰爪,冷血无情,若乐某勇力不济,死于诸位之手,亦我所欲,莫要心慈手软。”
他走过了文鸯的身侧,经过凌天的身前,走过一个个不知所措的弟兄,却自始至终没有看任何人一眼,他怕自己记住那些人的脸庞,放出去的狠话无法兑现。
不久以后,他就会和凌天来一场堂堂正正争斗,当然,不论公平与否,都和淳于晏没有关系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切记,别让文鸯被情绪所感染,跟着乐毅走了,那小子就喜欢犯浑。”
陆北漠的叮嘱在淳于晏耳边响起。
眼看着文鸯朝着乐毅的方向走去,他心下一惊,急忙拦住文鸯的去路。
文鸯见他挡路,于是偏了偏脚,准备从他右侧绕过去,可是淳于晏又挡在了他的右侧,他扭头向左,淳于晏又挡住在了左侧,一来二去,文鸯没了办法,气急败坏道:
“你干啥?”
“你想干啥?”
淳于晏反问道,他已经酝酿好了大把大把的说辞,他有信心说服文鸯,并将其带回东院,可是文鸯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哑口无言。
文鸯只说了五个字儿:
“我去解手啊!”
太阳很大,今天稷下的天气出奇的好,地面上的水渍逐渐消弭,泥泞的地方也开始干涸,陆北漠的鞋踏在了上面,并没有踏出鞋印,泥土发出了脆生生的声响,很轻微。
但陆北漠却听得清晰。这并不算什么,有时候那些搬运物什的蚂蚁没头没脑地撞上来,被他的脚尖碾碎,他甚至能听见那种“啪”液体溅射的声响,当然,他将此全都归咎于自己的臆想。
也许那就是他的臆想,这些那些的臆想不断累积起来,被不断地,不由自主地堆砌到那个鬼哭狼嚎的血夜里,这使得那个无底的夤夜无比地生动,一旦夜深人静,一旦独处一室,一旦有那么一丁点声响,他就会间接地被带回到那个场景里。
“幽闭恐惧症。”
他记得夫子曾用一个词汇描述他的病况。夫子对庄周先生说过的话里包含了这个词汇,他恰好听进了耳朵里,那时候他还小,夫子的手抚摸着他的项顶,那是除了父王的手之外,唯一能够让他安定下来的手了。
这段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除了这个词汇之外,他只是记得当时的庄周先生摇了摇头,语焉不详。
“如果觉得不适,就多出去走走。”
夫子这次临行前仍然不忘叮嘱他。
陆北漠深吸了一口空气,空气很新鲜,他甩了甩脑袋,将一切有的没的、各种各样的琐事抛诸脑后,迈起了大步子。
走过前面那一片树林,就是通往朝歌市井的康衢大道了。
除了稷下学院,朝歌,这个古老城落里错落分布的势力,他陆北漠一样了然如心。
明面上,朝歌有层有次,民众们安居乐业,而在暗地里,它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的地下秩序。你想想看,偌大的朝歌城里仅仅驻扎着二百多个士兵,这么大片儿土地拱手就送给夫子去建立个稷下学院,可见齐国朝廷对这里实在是嗤之以鼻。
朝歌以西是连绵不断的沙漠,时间并没有抚平战火所留下的疤痕,两千年前太古魔导那恐怖的秘法几乎将这里夷为平地。他连齐国的门牙都算不上,却成了各国流窜犯和难民的乐土。朝歌位于商王朝的中央,位于周王朝的中央,位于逐鹿这片土地的中央,现在则位于七国交界处,对于朝廷来说,这是最乱最难管,而且最没有价值的地方,杂草丛生的贫瘠之所,可它也是七国文化交汇碰撞之地,是整个逐鹿最有意思的地方!
朝歌暮弦,酒池肉林。
不过这次出来,陆北漠可不是单单为了吃喝玩乐。
他要去杀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