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颇爱研读三国历史的伟人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也有一本艳文丽词说道:惺惺相惺惺。或许盛世之下,真的是惺惺相惜,比如为世所赞的高山流水,房杜贤臣。但这是乱世,所以,就注定了英雄只能站在对立面,就注定了星星之火,不死不休。
有很多人觉得中平元年是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其实不然。如果说中平元年是“果”,那么这个“因”早在永寿元年就注定了。不是因为这一年天下大旱,而是因为,这一年,两位改变了历史的星星,降落了。另一颗星星,因为时差原因,晚降落了八年,不过,年龄不是问题。
和魏王曹操一年生人的有许多许多,毕竟中原的人口基数摆在那儿,但是这个人,却是不容忽视。北方降了个王星曹孟德,那管恒星的人一看,这不成,得想办法平衡地区的人才差距啊!于是,南方也降了一个将星,孙坚。
北方将士说,我们丞相出生时五彩祥云,天地同庆。南方将士也当仁不让,我们将军出生时,那可是风云变幻,水稻收成大好啊!于是,这两个三十年来从未谋面的人独自成长着,竟然各成了一方巨擘。当然,因为这两颗星星降落的时候发生了点意外,一个得了偏头风,一个不得好死。
每个人从出生起就在与命运赌博,有的人赢了,宝马香车;有的人输了,家破人亡。所以,历史告诉我们,你可以没有家世背景,但是你必须要有运气。前提,你要生在乱世。其实三国中的星星也不少,只是在一次次的阴谋算计,尔虞我诈中,都陨落了。最后胜出的,则被称为——英雄。
黄巾乱贼三十万,八州一同爆发。这是什么概念?当初高祖打天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多兵力啊!如果张角聪明点,干一番大事业甚至推翻三百年的大汉都不是问题。不过,张角不聪明,这也就注定了他翻不起什么浪花。曹孟德一笑,那笑容中有几分阴侧侧的味道。曹孟德之所以成功的比别人早,就是因为他的先见之明。
刘大耳带着关二张三一起参加了义军,他们奋勇杀敌,杀到关二张三怀疑跟着这大哥到底有没有出路。凡事都有个底线,刘大耳的底线就是保命,即使他什么都没有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是刘大耳的口头禅。不过幸运的是,由于三人杀的黄巾贼过了一定的数目,刘老大被封了个安喜县县尉。关二张三也得了点安慰,又坚定了刘大耳游说的白手起家的传销组织。后来,刘大耳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成立了刘氏传销组织集团。这集团的前身,正是白手起家的刘关张三人。
孙文台搭上了朱儁这条线,再加上他自带的星星光环,战场上英勇杀敌,别看孙文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人家心思细腻着呢!这么杀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大汉都这样了,还救什么?破罐子破摔吧!赶明儿我回老家创业去,不在北方受这个鸟气。这张角不是办了个黄巾学院吗?我不如借鉴借鉴,也开办个江东学院。到时候,我弄个校长当当,不是也挺爽吗?孙文台构思着自己发展的美好前景,殊不知,他的计划为中原的教育事业打响了第一枪。千百年后,江东学院变成了九江学院,他们的第一届学长,正是大名鼎鼎的周公瑾。
黄巾学院有个规矩,只要你申请入学,就免费送你一斗米,比刘大耳的传销组织更好。谁给?张校长。哪来的米?抢的。
……
黄巾学院还有个小道消息,只要你为学院招到一名学生,然后就会再给你加一斗米。这么发展下来,虽然黄巾学院没有具体的学校位置,但是学生已经遍布八州。而张校长的招生法则,还被后来的诸多学院所借鉴。
曹孟德在家研究着地图,虽然黄巾乱贼人数众多,但是那张角显然没有管理能力。看看他们大汉这边严明的军队纪律,做了逃兵死,上阵杀敌还能被奖励功勋,还能光宗耀祖,这么一比,大汉的将士们个个双目炯炯有神,但凡看见脖子上系黄巾的,二话不说,立马砍了。所以,一时间八州百姓,出门甚至都不敢穿黄色衣服。
曹孟德管不了其他那些将领,不过他这边的黄巾乱众,曹孟德下了命令,只要把黄巾扔了的,就不杀,继续放回去陪媳妇孩子,而且有主动来投降的,再给你两斗米。尽管他曹家家大业大,但也不够这么挥霍啊!所以,曹孟德还出台了一条政策,领米粮者,先到先得……于是,曹孟德这边的霍乱不废吹灰之力就解决了,而且曹都尉还赢得了个“再世周公”的美名。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曹孟德在家里高兴的诗兴大发,然后高兴的过了头,偏头风发作了。
曹孟德这个偏头风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怪病,每每发作,那真的是疼的死去活来。死了还是活了?曹孟德没有心思想那些,反正是活着还不如死了呢!不过幸运的是,他这怪病也不是常常发作的。有一次,他叔叔来找他,这病恰恰就发作了,他疼的在地上打滚,他叔赶紧找了医生,又把他老爹叫来,不过等他们过来的时候,这怪病已经自己去了。
那医生给他做了体检又拍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曹公子身体无恙。曹孟德心上一计,和老爹说他叔看他不顺眼,所以才诬陷他的。哼!谁让这老头子经常和他老子告状,说他调戏了某家姑娘,去哪儿和狐朋狗友喝酒了,为此,曹孟德小时候没少挨骂。而和老爹说了叔叔诬陷他后,他老爹果真再也不骂他了。
曹孟德想叫人过来,但是他疼的浑身直冒冷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抱着脑袋,不断的用手砸着头,他感觉里面好像有百万只白蚁在啃噬他的神经,屋子里的地图,桌子,案书,什么都有,又什么都没有。虽然这病很疼,每次发作疼的他忍不住要杀了自己,而且无论多少次,他的免疫力都没有提高。但是这病去的也快,最快半刻钟,最慢半个时辰。忍忍就好了,曹孟德对自己说着,但是他的意识都在慢慢的涣散,只是这痛苦还是那么强烈。
他第一次发作的时候是在六岁,身为男人的尊严绝不容许他把这丢人的事说出来,所以,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怪病,哪怕他的父亲曹嵩。但是现在对于他来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可惜,他连叫人的力气也没有了。
“曹大人……曹大人,你怎么了?”端着茶的郭倾走过来,他看见了躺在地上抱着头的曹孟德,看着他的样子,郭倾无法想象出来他到底在经历着怎样的痛苦。
曹孟德听见了有人在叫他,又好像没有,到底有没有人?头疼的好厉害,他没有那些时间去想了。曹孟德不断的将头磕碰在地上,希望借此抑制住他的疼痛。可是没有用,哪怕额角已经头破血流,他还是能够强烈的感受到这发病的痛苦。
他害怕了,这一次,似乎比任何时候都要来的剧烈。如果让他的一生都要承受着这种时不时发作的怪病,那么他宁愿现在就死了的好。曹孟德用最后的那点意识,准备狠狠的用头撞击地面,因为在他清醒的时候,是绝对没有这样的勇气的。
意料之中的安宁没有到来,他似乎撞到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孟德,孟德,无论如何,我都会陪着你。”郭倾已是泪流满面,他抱着曹孟德,就这么坐在地上。
曹孟德闻到了一股好闻的味道,很熟悉,是谁呢?他刚要细细回忆,却又被那头痛折腾的意识溃散,甚至,他都看不清抱着他的人是谁。至于那声音,他只是觉得缥缈的如同瀛洲幻境,断然没有人间的半点烟火。那声音说了些什么,他半点都听不见,听不懂。
“孟德,我不是说要嫁给英雄吗?你就是英雄。孟德,只要你好好的,我就嫁给你。”郭倾闭上眼睛,她紧紧的抱着曹孟德,似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阿瞒,你醒醒,你醒来啊!阿漫愿意嫁给你,从今往后,你生,我生,你死,我死。阿瞒,你这个懦夫,你给我醒来啊!再痛,也要走下去。你不能死,因为你是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曹孟德,因为你是我阿漫的曹孟德。我不准你死。”郭倾说着,即使她的手臂被曹孟德死死的抓着,已经青了大块。
“阿瞒,我爱你。求求你不要放弃,求求你,要活着。”郭倾紧紧的咬着下嘴唇,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在看见曹孟德最后那将要狠狠的撞击地面的一下,她用身子挡住了。她有种预感,如果曹孟德真的撞了下去,那么他再也不会醒来。她不允许,“曹孟德,你的梦想还未完成,你的天下还未拯救,你的女人还未保护,你凭什么去死?”郭倾睁开眼睛,声嘶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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