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入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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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行至昌阳城外,已是次日晌午,初冬温暖的阳光洒在这座并不太大的码头上,街边的人群大都行色匆匆,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的,他们或是衣着华贵,或是肮脏不堪,有的神采奕奕,有的却黯然神伤。

码头上,几个赤膊壮汉每人肩扛一个粗布麻包,沉重的分量将几人的腰身压弯,他们举步维艰,身上的汗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星星点点的亮光。

麻包扛到船上,壮汉们再原路返回,如此这般周而复始,支撑他们的也许只是家中那一壶温热的老酒,又或者是饭桌上那几样可口的小菜。

沈临风此时身着粗布衣衫,头戴麻绳草帽,一副扁担挑着两口竹筐,皮肤蜡黄,脸上还坑坑洼洼的,整个是一副山村农夫的模样。

而易天阳这时口鼻之处沾满胡须,他扮相相老成,活脱脱一副店铺掌柜的模样。

如此二人,一前一后走下船来,沈临风刚刚脚踩地面,便用扁担轻轻的碰了易天阳后背一下,并示意他看向身侧。

此时,在过道旁边,数名黑衣男子始终注视着船上下来的人,随着船上人数的减少他们脸上的表情也逐渐变得凝重。

“喂!看什么看,赶紧滚!”一名黑衣男子指着驻足观望的沈临风大声喊叫着。

沈临风与易天阳佯装受到惊吓一般,连连陪笑点头,之后便要快步离开。

“站住!”为首的粗壮男子急声喊道,随后他缓步向沈临风身边,易天阳此时面如土色,一只手已经悄悄的摸向了腰间的软剑。

那粗壮男子注视二人,问道:“你们两人从何而来?”

易天阳回身施礼,说道:“小的主仆二人是从鹤山镇而来。”

“哦?来此所为何事啊?”

“小的略懂医术,来昌阳城是为了采购一些药材!”

粗壮男子半信半疑的在两人之间来回走动,忽然,他挥出右掌狠狠地按在了沈临风的肩膀之上。

沈临风“哎哟”一声摔倒在地,直疼的满地打滚,易天阳见状,急忙上前连声说道:“哎哟,这位爷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呀!”

男子见地上的沈临风疼的呲牙咧嘴,不像假装,随即摆摆手,说道:“赶紧走,赶紧走!”

易天阳此时如释重负,伸手拉起不断呻吟的沈临风,疾步朝街口走去,刚转过街角,沈临风口中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叹道:“刚刚真是太险了!”

易天阳伸手摸了摸被汗水浸湿的衣衫,不禁一阵后怕,他回头看了看码头上的黑衣男子,说道:“此处不是久留之地,如果他们找不到我们,又看不到他们自己人,一定会起疑心的!”

沈临风道:“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先进城再说吧!”

“走!”

昌阳城门雄厚方正,巍然耸立,给人以坚固持重,凛然难犯之感,在沿着城墙外侧,挂着一串又一串的红灯笼,从远而望十分好看也十分壮观,几个全身盔甲的士兵警惕的看着过往的行人,一旦他们发现有行迹可疑之人,便会上前一通搜查。

沈临风与易天阳顺利进入城内,城中街道两侧茶楼、酒馆、作坊、当铺应有尽有,在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在不停地叫卖着。

沈临风自离家以来,大都流浪在穷乡僻壤的小村镇,如今见到如此热闹的景象,不免四处驻足观望。

这时,远处的一阵阵喝彩声吸引了他的注意,沈临风走上前去,只见一对父女正在街中舞枪弄棒,那女子衣着朴素,长相倒也秀丽,一把长枪耍的刚劲有力,只见她凌空翻越轻盈落地,随后转身耍出一招“回马枪”博得众人纷纷喝彩。

沈临风站在人群之后,忍不住大声喊着:“好!耍的好!”

女子随声望去,却见这人面目粗糙丑陋,两人四目相对,女子急忙将头转到一旁,此时易天阳从身侧走了过来,说道:“前面有家饭馆,人不算太多,我们先去那里吃点吧,等吃完饭再找今晚落脚的地方。”

易天阳所说的这家饭馆名叫喜来酒馆,这酒馆地角偏僻,店面虽然不大,但打扫的倒也算整洁,那店小二站在门边,拼命的招揽着客人,忽见沈临风二人朝这边走来,小二急忙跳下台阶,喊道:“客官,吃点什么?您里面请!”

易天阳双手背于身后,昂首走进店内,店里面桌椅板凳摆放整齐,桌面光洁如新,但却仅有一桌食客,沈临风与易天阳分别落座,店小二帮两人添了茶水,又习惯性的在桌面上擦了两把,张口说道:“两位吃点什么?”

“两碗素面,拿手的小菜来上几碟!”

“客官不喝酒?本店的……”

沈临风一听急忙打断,道:“哎!要事在身,不便饮酒,你快去吧!”

“好咧!两碗素面……”店小二一边吆喝着,一边向后厨走去!

易天阳透过窗户看着街面上人来人往,他低声说道:“沈兄,此地天玑堂的耳目众多,你我需得低调行事,切不可惹人注意!”

听他说完,沈临风想起刚才高声喝彩,惹得众人纷纷侧目,现在回头想想,不禁有些汗颜,说道:“嗯,易兄放心吧!”

小二很快将饭菜上齐,虽是家常小菜,但味道也还算可口,易天阳看着街道上涌动的人群,忍不住问道:“掌柜的,外面行人如此之多,为何你的店面却这般冷清?”

那掌柜深叹一口气,说道:“客官有所不知,数月前这昌阳城新开一家龙泉客栈,那楼高足有十余丈,天南海北各色菜肴皆都做的出,很多人都是慕名而往,我这小门小店的如何与之相比较,恐怕……再过几日我也只能关门大吉喽。”

“哈哈,你关门那是早晚的事!”说这话之人正倚靠在门外的石阶之上,只见他口中含着一根枯草,穿着一身破旧的暗红色外衣,头发十分蓬乱,瘦黄的脸上深深地嵌着一双憔悴的眼睛。

掌柜的一见到此人,立即张口骂道:“好你个臭地鼠,少在这里捣乱,给我速速滚开!”

此时店小二手端一盆脏水从后厨跑出,狠狠地泼向门外,那人早已察觉,迅速起身原地一转躲了过去,但这一躲正好撞在了身后一位女子身上,这其中看似无心实则有意,待男子身体站稳之时,他的手中已然多了一个紫色钱袋,男子弯腰向被撞女子施礼道歉,那女子微微点头表示无妨。

外面所发生的一切都被沈临风看在眼里,他见那男子逐渐走远,正欲起身阻拦,却见身侧的易天阳冲他微微摇头,说道:“还是不要多生事端的好!”

“哎哟……两位客官您里边请!”店小二招呼着刚刚被男子撞到的那位姑娘,而在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沈临风随即想起,这两人便是刚刚在街头卖艺的那对父女。

沈临风转向柜台,问道:“掌柜的,刚才那人你为何称他为地鼠?”

掌柜的眼睛不抬,一边拨弄着算盘一边说道:“那小子叫刘唐,是本地人,从小便没了爹娘,后来就成了我们这片有名的地痞小混混,早些年他又不知从哪儿学到一身本事,专门干这偷鸡摸狗之事,说来也奇怪,还真就没有他偷不着的东西,官府也是四处缉拿,但都抓他不着,您看这不……还不是照样在大街上闲逛着吗?”

那店小二一边擦着桌子,一边接口说道:“那官府不但抓不着他,甚至连他藏在何处都不知道,人家每次犯完案便跟人间蒸发了一样,嘿嘿……久而久之,大家便都称呼他为“藏地鼠”

沈临风与易天阳彼此对望一眼,不禁笑道:“呵呵……倒也是位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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