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不是一个舶来词汇,至少金陵城内经常吃夜宵的人,不算少。当然他们吃夜宵时,不会有啤酒,而喝的花酒,听的色彩浓厚的调调。此为秦淮河上之常态,深夜时分正是彼处最热闹之时。
云帆的夜宵只是简单的点心,以及一杯热茶。
没遇到流星不要紧,云帆可以一口吸入足量的新鲜空气,也可以一口对付一只精巧的包子,这便足以让他开开怀。
宵夜可以是一个多义词,如果喝花酒也算是夜宵的话。
的花酒在本地人眼里,差强人意,这自然是跟秦淮河上那些比较高档的画舫相比的。其实本身不差,对外地客人而言,已经是不错的了。
金砖客小闹之后,并没有也不可能给此间勾栏带来多大的影响。客人们和姑娘们酒照喝,曲照弹,舞也照样跳。
何为花花世界?像这样的烟花柳巷,就是名副其实的花花世界。只要有钱,在这里便是大爷,是大爷,那么相应的享受,一样不缺。
跟几天前相比,今晚的更加热闹了。何不凡的暂时隐匿,是一点都不会影响到前面的生意的。**虽说被惊吓了一阵子,可她也是经过些风浪的人,区区金砖客,这样的武夫,她很知道只要不去招惹他,那么该开门迎客做生意,从来就是天经地义,不会如何被这些人物打扰到的。
“给老子叫最好的姑娘,上最好的酒!”一颗半只拳头大的元宝被狠狠地砸在厅堂的一张光亮的桌子上,这是一个豪客,他长着茂密的胡子,而且,他身上带刀。
“哎呦,这位大爷,您请稍等,酒跟美人很快就会上来的。”**像是无处不在,当这位大胡子入来,刚刚还见不到**的身影,她却在此人的一声沉喝中出现了,这或是干他们一行的基本功:及时出现并满足客人的需求。
大胡子不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他只想要美酒,只想要最好的姑娘。
“废什么话,快给老子去叫。”大胡子一点都不解风情,因为**的丝巾喷洒过足量的香水,当她的刚刚一拂,很是可以刺激人的鼻腔,激起正常男人的欲望。
其实**这么一拂,有些多余的,一个正常的男人踏入,就此间的热烈气氛,热辣的情调,足以将一个人融化掉,因为这正是最热闹最繁忙,客人最多,姑娘最不容易抽身出来的时候。
眼见大胡子没有坐下,而是站着,此人射出来的目光,很有几分让人惊悸的光芒,叫**心底微微一惊,她以为这是一个粗豪的汉子,一个会武功的粗人,对付这样的客人,她也有经验。
“去,把小翠和小红叫过来。”**对着身边的丫鬟吩咐道,她的脸上始终带有笑意:“大爷,不要心急嘛,诺,奴家先给您添一杯美酒,请尝一尝我们特制的女儿红,包您满意。”姑娘没来,但酒已上来,**亲自为这位长得粗豪的汉子上了一杯美酒。
“哼,我自己来!”不知是厌恶**这样阅人无数的故意卖弄风情,还是习惯自己动手,大胡子一手抓过酒壶,便仰着脖子灌下了好几口壶中酒。
“呸,这是什么酒,一点味道都没有。”酒在大胡子的喉咙中,没有饮下去,他立即将之吐了出来。
“哟,大爷,您拿错了,这一壶才是。”**换了一壶酒,这是烈酒。
“姑娘呢?”大胡子大声嚷道。
“来啦,这位大爷。”里的姑娘果然不错,至少未见其人,只闻其音的话,这一声“大爷”很可化为软柔的风,拂动饮酒人的心。
小翠跟小红款款而来,她们的腰够细,她们脸上的胭脂也够浓,大胡子抬眼望去,眼中的火花闪烁,接着是一巴掌拍在桌面上,那块稳稳安放在上面的元宝便如一块被顽童投掷的石头,落入**的怀里。
“哈哈哈,好,好,好。”大胡子上前一手一个,在小红和小翠的娇呼声中大步上了楼,前面自当有的人领路,房间收拾好,菜肴准备好,美酒也已经温好,只等客人赏鉴。这是的贴心之处,此间的服务一向是不错的。
“刚才那位大爷今晚的消费,算在我头上。”大胡子刚刚上到半楼,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此人像是刚刚出现,因为门口处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从何而来的。
“行,公子怎么说怎么算。”**一笑,她脸色的粉皮都要掉下来了,确实有些恶心的。
公子哥不以为意,他往**的手上放下好几张银票,便随意在厅堂的角落里找了一张桌子,要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边喝边等待。
这一晚,不单是,凡是金陵城内外,有些名气,档次不低的销金窟,都有带刀剑的江湖人到来,他们像是约好了那样,来得突然,来得没有什么征兆。只是每一个勾栏的**都知道,这只是他们千万个客人之中的一员,顶多会一点武功,手上宽裕,有一些甚至一掷千金罢了。
这样的客人,出手大方,不斤斤计较,不闹事的前提之下,是**们,以及**的幕后老板们,比较乐意接待的。
明清和明净差一点就喝了花酒,接到一封信出城一趟,跟七子剑派的人见了一面,商议些事之后,他们暂时将那份好奇,那份心底的欲望压制住了。出家人也是人,也是正常的人,他们赤松居律规不少,而两人比较后生,有些事情不是想压制就一定可以成功的。
不过,所谓的欲望,就只是喝喝酒罢了,跟风月无关。他们也算是懂得坚守最后的底线的道士,目前看来,不会如他们派内的那几个被红尘迷住眼睛的前辈那样,放纵自我,坏了清心寡欲的基石。
此时的明清和明净,虽未入城,但在那处农庄,正和七子剑派的第四先生一道,喝起了那一壶淡淡的酒,这多少可以给他们解解渴。
风动,门被人敲了两下,被打开之后入来一人,在第四先生的耳边说了两句什么,明清和明净没有刻意去听,因为他们知道,若跟他们有关的话,跟这一次的继续合作有关的话,合伙人第四先生不会隐瞒他们就是了。
这是他们合作的基础,明清很可肯定。
果然那人出去之后,门再次被关上,饮了一小口淡酒,第四先生说道:“两位道长,看来明日我们就得行动了,这两天金陵城内多了很多江湖人,再不行动,夜长梦多呀。”
“先生怎么吩咐,我们跟着去做就是了。”两方人合作,明清出力,此话像是表明,他不是拿主意的那一人。明净自不必去说,他更不可能担当得起这样的责任。
“道长别这样说,在下何德何能,怎敢吩咐道长你呢?”第四先生站起身来,说道,“来,喝完这一杯,道长你们也早些休息,明日一早就入城,一切都在计划之中,祝这一次我们旗开得胜。”
“好,合作愉快。”明清笑道,明净也跟着碰了一下杯。
半个时辰之后,大胡子满足地出了的门,他的身后跟着那位公子。
大街上有灯,但小巷没有。走几步再折入某条巷子,两人的脚步轻盈,似乎一点都没有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脚步轻浮,成了醉汉。他们清醒,不用冷风灌入领子,就足以让他们明白,放松过后,需适度紧张。江湖人,都差不多的,在刀尖上跳舞,谁人只会一直潇洒,而没有他的烦恼呢?
大胡子的烦恼暂时被抛在一边。深夜了,两人即将被小巷里的黑暗吞没之前,一人拦在了他们面前,他如一支标枪,此二人要通过,势必要这人让一让的。
那人沉默着,冷视着,就是没有开声,他像是在这个位置,等待好久了罢。
大胡子跟他身后的后生同时止步,前者眯着眼问道:“阁下何人,深夜等候在此,不会是要请老子痛饮一番吧?”
“要你命的人。”不起眼的角色说出来的话,很能让人失笑,至少大胡子笑了。
“哈哈哈,好,这些年还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说如此硬气的话。来吧,让老子成全你。”话说得有些自傲,但大胡子没有自满,也没有轻视面前的人,他的兵器随着这句话抽了出来,身后的公子哥让在一边,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他没有亮兵器。
那人没有再说话,因为他已如幽灵般飘了过来,他的速度很快,这样的攻击之下,一般人反应不过来的。
大胡子自然不是普通人,他抽出兵器的同时,就已经戒备好了。混江湖的,当面对敌人,如果不提起十二分精神,反而吊儿郎当大意轻敌,那么,这样的人是混不长久的。不是被人杀掉,就是被人吃掉。
在折腾了许久,大胡子的动作像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幽灵飘过来,大胡子迎了上去,按照此人一贯的风格,总喜欢大开大合解决掉对手。只见大胡子一刀劈出,落点瞄准了来人的左肩膀,其刀去势很急,而且带动了小巷里的空气,这一刻刀锋劈开空气,有如轻易割开一板豆腐,若敌手继续他的攻击,就会被大刀砍在肩膀,乃至于被会变招的大胡子砍断脖子。
战斗开始了,两人没有接触到一起,因为来人身形一歪,大胡子的刀落空,而他自己的攻击也没能落到大胡子身上。
这既是试探,也是包含杀机的实招,因为若有一方速度跟不上,就很可能在第一次交手,判定了胜负。当然,大胡子功夫不错,守在巷子里的那人,武艺也不低。如此你来我往,双方交手好几个回合,两人从攻杀当中忽然停了下来,转成了对峙。
大胡子在酝酿气势,要杀他的那人也在寻找破绽,准备行雷霆一击。
夜深了,街角巷口基本上见不到人,所以两人的战斗,暂时未能引来别人的注意。公子哥好整以暇,因为他发现除了这个不要命的家伙之外,附近是没有此人的同伴的。大胡子加上他,面对此人,他一点都不慌张。刚才的试探,叫公子哥看出来了,若双方都在有保留实力的情况下,相对而言,大胡子还是占据优势的,公子哥是大胡子的朋友,他了解大胡子。
静默了好几个呼吸,大胡子率先发难。刚刚的试探让他发现,对手不像是深不可测的人,起码他可以判断出,此人的水平不会比他高,甚至要低一两分,因此他才有信心,抢攻一次。他希望这一下能赚取对方的破绽,那么他的后续杀招就能跟上来,换得优势。
这不是在切磋,这是在拼斗,所以大胡子没有容情。
风声呼呼,来自大胡子手上大刀的舞动,是其人刀法的凌厉,可轻易杀伤敌人。
身法诡异,灵动如飘絮,是瘦小人的犀利处,也难以被刀锋捕捉到。
小巷内的第三人将手伸进袋子里,他取出的只是一颗未吃过的花生,冷眼观看面前的战斗,他还有闲情吃一颗花生米,实在够安逸的。
大胡子使出了他的常规手段,耍起了不大好看,但实用的刀法,他的对手却不像那位后生所想那样,不堪一击,他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是以两人缠斗在一起,一时居然不能分出胜负。
大胡子叫杨宝,在淮西一带颇有点名气,其人的身手不弱,江湖人称杨三刀,说的就是杨宝的刀法不一般,好些成名的好汉曾折在他的手里,成就了他杨宝的名气。而公子哥打扮的,穿白衣那后生,唤做王白衣,常人所见,他一年四季都是穿白色衣服的,跟杨宝关系莫逆,身手也相当不错。
今晚不知名的角色能在杨宝这样的好手刀下坚持了二三十个回合,若有知**在此的话,肯定得对此人高看一眼,因为杨宝大开大合的刀法之下,前面的那几招是最为危险最具备杀伤力的,江湖人称之为杨三刀,这个称号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杨宝心底暗暗吃惊,他不是没有仇家,而且他清楚,自己这些年混江湖,有帮助过别人,更有得罪过人,但一见面就说要取自己性命的,在他想来,是不曾有过的。他不明白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对方居然挑在这种时候跟自己过不去。
二三十个回合之后使得杨宝明白,对手不像是他所猜想那样容易解决。刚刚还自以为占据的一点优势,在对方绵密的攻防之中,几乎要丧失掉了。但杨宝的信心仍足,因为对方只有一人,而自己的好朋友王白衣就在身边,必要的时候,他会出手,这样想来,自己应该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这不是堂堂正正的切磋,这是你死我活的战斗,所以杨宝不会有那种迂腐之人的想法,认为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解决对手,而不希望王白衣插手。这种想法是危险的,混江湖,在一般的情况下道义有其用处,当生死关头,为了保命,加入自己的好友,救下自己一命,甚至击败对方,本就是无可厚非的,这就是朋友的力量。
他杨宝不是一个人,当若干次砍杀都不能放倒这个难缠的对手,杨宝的气力开始衰落了,这是自然的,不要说在折腾了许久,就平常所见武林人士之间的战斗,除非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才可以避免短时间的出手之后,气力不会衰减。
说起来,杨宝尽管有些名气,他其实不过是二流的高手,他的气力,他的内力不可能如滔滔江水,挥发不完的。人战斗,人拼杀,总是会感觉到累的。
杨宝暗暗咬牙,他用力逼退对手,便往后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王白衣的身边,以暂时脱离战斗的圈子。
那人不知是不是也感到累了,虽说是为了杀杨宝而来,杨宝退走的时候,他居然没有追赶上去,这颇不合常理。他也停了下来,只是微微喘着气,可想而知,刚才的战斗,同样耗费了其人不少的体力。
“阁下何人,身手不错嘛。”杨宝笑道,“不过,再好的身手,今晚也别想活着离开。”他示意王白衣可以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同伴的花生已经吃完,自己一时解决不了对手,两人同时出击,是效率最高也是最好的办法。
“这句话我对你们说才是。”那人冷笑一声,接着是一声口哨,他的身后就冒出了好几个同样装扮的人。黑夜黑衣,都是陌生面孔,这几人的剑都拔了出来,给予对面的杨宝二人足够的压迫感,这或是杀气。
杨宝和王白衣对视一眼,后者哈哈一笑,便扔出了一样物事,只见小巷里的空气忽然炸开了,白烟弥漫,顿时见不到对面的人影。
“无耻!”不知是谁人大骂一声,但这样的大骂,激怒不了杨宝以及王白衣,他们二人早就趁着白烟出来之时,逃离了此地。
杨宝的对手不弱,当他们的对手多了三五帮手,是傻子才会留下跟这几人硬拼,所以杨宝和王白衣溜走,自是纯熟了的伎俩。这便是懂得进退的江湖人,保命的基本手段之一,打不过,难道逃也逃不了吗?
黑衣人大怒,他们的追赶很显然是徒劳无功的,跑得比兔子快的杨宝二人,自不会候等着他们,大侠报仇,三年未晚,杨大侠跟王大侠已如黄鹤,已如煮熟的鸭子,飞入了金陵城的某个地方,深夜里,谁人能将他们找出来呢?
“追!”黑衣人找准了一个方向,他们如猎狗般窜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