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人:胶合板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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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凡人现在比较火,把仙侠类小说都炒红了,因此到凡人书评区讨论的人和帖子也比较多。其中有大家讨论的一个有趣的话题,不管是故意来捣乱的,还是支持的网友开玩笑,总会有人提到韩立的变脸神功,大体是认为忘语的词汇量和写作方法有限,导致变脸频频出现,象是唱川剧。这个情况和以前当年黄易大唐双龙传里的虎躯一震看起来颇为相似,当然在开玩笑过程中也诞生了一些精品同人,例如《早上起来我面色阴沉冷冷一扫电脑屏幕》和《上午看了凡人修仙传后,我去食堂买饭》,倒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前两天飞行的苍蝇曾经提出这么一个观点“你能否写一段凡人中的故事。真的想看看用其他的文笔写出来的凡人故事,不是讽刺你的意思......也许写凡人这样的故事,就得用忘语那样的写法。”,这此我非常赞同,因此就有了好好分析忘语写法的高明之处。文笔是衣服是车是载体,衣服里面车里面的人是谁更为重要,因人而衣而不是相反,让施瓦辛格穿诸葛亮的儒生长衫无疑是滑稽之举。
每个写字的作者都有自己的文风,这是他们的招牌。欧亨利的叙述大都运用俚语、双关语、讹音、谐音和喜欢旧典新意,这就形成了他独特的诙谐幽默和机智俏皮的语言风格。马克吐温则大都运用讽刺、夸张,并且注意把自己强烈的感情深深埋在冷峻叙述之中,因而形成深沉、含蓄的语言风格。鲁迅的文风敏感而尖锐,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简洁程度上具有苛刻的要求,看似不流畅,但是,正是其中的生硬带有浓厚时代气息,讲不清楚又不得不讲的、伤心不愿示人的厚重的痛楚,这种感觉在不那么顺畅的表达中反而被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深刻见骨。
忘语这本书的优点是什么,相信大家会比较认同,是独特的故事性和独特的写作手法,两者的混合造成能够把一个写烂的题材重新写出新意,以自己一只笔带动出一个新的仙侠热。
那么忘语的文风是什么,我个人的评价就是井水掺白酒外加橘子粒,文章整体看上去风格朴实词汇简单,然而大量阅读下来别有韵味后劲十足让读者过瘾得欲醉欲死,而且不时有一些小的情节和细节更是体现了智慧的小火花,让读者看了拍案惊叹赞赏。虽然是忘语第一部小说,但是从该书第一章节开始就显示了强大的故事布局发展能力和文字控制能力。这个不是拍忘语马屁,事实看了这么多年书,起点随便拿某书的一段章节出来,大致作者的水平还是能看得比较清楚,至少分到哪一大范围不会搞错,也许没看出是大神,但起码会看清楚是优秀。关于故事布局发展能力,这篇文章不是讨论这个话题,就先放在一边,只说一句,忘语是讲故事的天才,当年琼瑶阿姨说过她小时候也就是会讲故事而已。文字控制能力就是用把适当的文字以适当的方式组合起来表现作者的意图,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尤其在起点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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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人:正儿八经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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