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远门建于明洪武初年,位于陪都老城的正西方,瓮门朝向东北方向,此门是古陪都通往川蜀等地的起点,故名之曰“通远”。
此外,关于这名字还有一个传说,那就是“通远门、响锣鼓、埋死人”。
因为通远门是古陪都的战略要塞,历史上曾有无数次的战役在这里打响,而最为惨烈的一次就发生在明朝末年。那次战役总共持续了六天之久,敌军炸塌通远门转角城墙,一举攻入陪都。领将下令兵士大肆杀戮城中百姓以解心中之恨,《荒书》记载“城中男女皆断右手”,陪都城内十室九空,通远门外大白天也有老虎上街拖人,称“万户萧疏鬼唱歌”也毫不过分。
因为杀人过多,怕尸体扔在江中污染水源,敌军便将人拖出城外埋葬,通远门外一带由此成为“乱葬岗”,于是“通远”一门不但成为远途跋涉的必经之门,甚至成为丧葬的出行之门。
随着城域不断扩张,通远门一带成为新城延伸的必经之地,当时的陪都政府迁移了上万坟丘,并请西藏活佛在陪都超度亡灵,建了一座菩提金刚塔。而巴曼子将军坟也修建于这个时期前后,它与菩提金刚他分列于通远门的两侧,一个利于左,一个卧于右,相传也是为了震慑当年的军士亡魂。
那巴曼子又是何许人呢?
巴蔓子是东周末期(约战国中期)的巴国将军,约公元前4世纪,巴国朐忍发生内乱,时巴国国力衰弱,国君受到叛乱势力胁迫,百姓被残害。巴国将军蔓子遂以许诺酬谢楚国三城为代价,借楚兵平息内乱。事平,楚使索城,蔓子认为国家不可分裂,身为人臣不能私下割城。但不履行承诺是为无信,割掉国土是为不忠,蔓子告曰“将吾头往谢之,城不可得也。”于是自刎,以授楚使,巴蔓子以头留城,借以忠信两全。
曾经的巴曼子墓乃是一个墓园,所占面积颇为广大,但后来随着新城的建设,拆除城墙后,马路一段的低估被填高,墓园遂被置于马路的堡坎之下,而老伍头见到他所说的“大将军”的时候,就是在那个堡坎下,不过当时的老伍头还只是“小伍”,年纪仅仅在二十岁上下。
那是一个夏天的深夜,老伍头在建筑工地上做完工回来,先去不远处的江边洗个澡,一手拎着洗涮后未干的衣服,一手拎着一根碗口粗细的竹扁担。这种扁担是做重力活的必备工具之一,搭上一根结实的尼龙绳之后,几乎可以解决工地上所有的伙计。
一边走,老伍头一边哼唱着小调儿,心里却在算着工钱,再过上几天就到了结账的日子了,到时候就买进不少的米面油盐,可以好好地犒劳一下肚子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老伍头正值壮年,要不是靠着父亲隔三差五地去江里捞点鱼虾,估计连填饱肚子都有困难。
走了小半天,老吴头突然发现有点儿不对头。这条路他每天都走,就是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家,可今天走了那么久了,却还没到拐弯的岔路口。老伍头抬起头看了看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上的月亮变得朦胧起来,那轮皎洁的玉盘被雾气遮住了大部分的光辉。
“咦,我怎么绕到这边来了?”
可能是老伍头光顾着美滋滋地算工钱了,居然莫名其妙地跑到了一条巷子里,因为回家心切,他也没多想自己沿路过来为什么没看到房子,急忙加紧脚步往前赶。可是走出去一段路之后,老伍头就觉得越来越不对劲了,他从小就是在这一代长大的,对这一带是熟到不能再熟了,但今天却发现有些房子改变了样貌,一些最近几年才修建起来的新房子全都不见了,反倒是老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些老建筑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眼前。
老伍头似乎有所醒悟,就在他转身的时候,却听到前面传来一阵熙攘的声音。老伍头踮脚朝那边看了一眼,发现巷子口那边灯火通明,人影晃动,恍如就是一个集市。
老伍头想了想,不知道是不是好奇心作祟,他居然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巷子口那边果然是一个集市,一个小摊上都挂着白色的纸灯笼,从衣服到吃食,从日常用品到各式工具都无一不包,花花绿绿地摆满一地,玲琅满目地挂满整摊。集市上人头攒动、摩肩擦踵,老伍头可是很多年没看到这副场景了,心下立刻大喜。他兜里还揣着一点儿零钱,平时都舍不得花,就想在这个夜市上扯几尺布,拿回去让老娘做几件汗衫。
逛来逛去地转悠了大半天,新鲜物件倒是瞧见不少,但老伍头却始终没找到卖布的摊子,这里卖的都是做好的衣服。老伍头始终没好意思上去问价,他带的钱太少了,而那些衣服又太过华丽,恐怕问了也是买不起。
老伍头泄气地摇了摇头,转身往回走,看得着摸不着,逛再久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早点儿回家睡觉呢。
“通通通!”集市上突然传来一阵铜锣开路的声音,期间还夹在着唢呐声,吹得正是百鸟朝凤。
“这是谁家啊,大半夜的接婆娘!”老伍头皱了皱眉头,“就算是二婚,这也太晚点儿了吧!要是头婚,离天亮接新媳妇儿还好几个钟头呢!”
扭头过一看,老伍头就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因为那场面实在是太壮观了,仿佛是当年大财主娶婆姨的场面。一座八抬红色大娇颤悠悠地被几个红衣绿裤的小厮抬了出来,前面铜锣开道,后面古乐手紧跟,两侧各立两匹高头大马,真是好不威风!
老伍头往边上靠了靠,嘴里却是骂个不停,自己早就成年了,提亲的倒是不少,却始终备不起彩礼钱,甚至连个安置老婆的窝都没有。这年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哎,小伍儿,怎么是你啊?”
老伍头诧异地扭过头,只见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身前,马身上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英俊男子,全身披红挂彩,赫然是一副新郎官的打扮。
“你是?”
“怎么?不认识啦,我啊,金子,城西北角的金启钐啊!”
“金启钐?你……你不是……”老伍头吓得倒退出去好几步,脸都白了。
金启钐是城西北角金财主家的小儿子,解放前,这家可谓是财大势大,老伍头的老子就是给他家扛活的,可没少受他家的欺负。十多年前,他们家的田地让政府给分了,这小子的气焰小了很多,甚至市场反过来巴结他们这些泥腿子。可老伍头清楚地记得,在某年夏天去江里洗澡的时候,这小子因为水性不济被江水冲跑了,连个尸首都没捞回来。
“唉,你想错了,我没死!”金启钐从马上跳下来,“我让水给卷跑了,碰巧让下江打渔的船工给救了!”
“不……不可能,你家里还……还给你出丧呢!”
“那是掩人耳目!”金启钐叹了一口气,“既然今天在这里撞见你了,我也就不瞒了。你也知道我家的遭遇,被救起以后,我爹担心我被牵连,就偷偷转移了不少钱,让我在亲戚家躲了十多年!眼看着现在该成家立业了,爹娘身边又没人照顾,我这才回来的!”
“那……那你怎么大半夜的娶亲啊!”
“什么大半夜的娶亲啊,我是从养父母家成的亲,可我爹娘非要让我回家里洞房,这才急急忙忙地往回赶!”金启钐说,“老人家就想图个热闹,所以才弄出这场面,好让我爹娘高兴高兴!”
“哦,原来是这样啊!”老伍头这才将信将疑地点点头,随即摆了摆手,“行啦,离家不远了,你赶快走吧,别让二老等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