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凌晨1时许,两名犯罪分子尾随被害人夏某姣(女,40岁)至云州城区东川东路汇源大厦饶家垸附近,一名犯罪分子持匕首采取搂颈威胁手段要求被害人交出财物,被害人强烈反抗,在揪扯过程中被犯罪分子持刀将夏某面部、手部划伤,另一名犯罪分子将被害人提包内500余元现金抢走后逃窜。
案发后,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由重案大队民警组成的破案专班,全力投入这起恶性抢劫案件侦破工作。
“6.18”抢劫案发生后,邱凯、陈强等侦查人员在第一时间调取了案发地周边视频资料,分析后发现两名犯罪分子尾随被害人长达5分钟,作案后逃跑途中,于6月18日00:54:55经过东川路“汇源大厦”旁边小巷时,视频捕捉住一名犯罪分子带着眼镜,另一名犯罪分子上身着一特征明显的大“k”字形图案汗衫,且其在跑动的过程中,其左手腕处一闪一闪的亮光,像是佩戴的手表之类的饰物。
由于该案发生在凌晨,获取的线索较少,侦查民警重点对视频中出现的“k”字衫在全县网吧、旅店、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摸排,但效果不佳。
“k”字衫消失的第十二天,正当侦查人员对“6.18”案继续进行调查时,6月30日21时许,云州城区泰宁大道“金地阳光”门口再次发生一起持刀抢劫妇女案件。
当晚21时许,被害人田某霞(女,32岁)独自一人行至发案地,被两名蒙面、戴太阳帽和手套的犯罪分子强行拉进车内快速驶离行至大垅村坝外一偏僻处。
后犯罪分子采取持刀、蒙眼、用扎带捆住被害人手脚的方法,逼迫田某霞说出银行卡密码,抢走卡内现金1500元、身上现金290元以及一部手机逃走。
面对这两起极易引起命案的抢劫案件,侦查民警抱着高度负责任的心情紧锣密鼓地对案件进行侦查。
经过对“6.30”案件相关视频分析后,高勋、鲁帅、邱凯等惊喜的发现,6月30日21:57:18至21:57:39,该案其中一名犯罪分子劫得被害人银行卡到云州区东川路中国银行门口时,戴帽子进行了伪装。
到达银行里面时,视频显示其面、头部被遮挡,但上身穿一件特征较明显的“k”字短袖衫,左手腕部也戴着一块手表。
消失的“k”字衫再一次出现在“6.30”案件中,引起了侦查员的极度兴奋。他们综合两起案件案情分析,一是作案人数均为两人;二是作案目标均为夜行中的单身女性;三是所持作案工具均为一把折叠匕首;四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着同一款式“k”字衫,戴类似款式手表。
多组条件的重合成为串并的重要依据,专班遂将“6.18、6.30”两起抢劫案并案侦查。
办案民警针对发案时间段的不同,将调查重点放在了“6.30”案件上。根据被害人田某霞的回忆,他们沿路走访,最终寻找到田某霞被劫持的云州郊大垅村坝外处。
民警发现该处附近有一个沙场,经过沙场值班人员雷某进行走访,雷某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该晚21时许,其发现沙场外停有一辆银白色的“五菱之光”面包车,没有悬挂牌照。
在民警的细心追问下,雷某非常肯定地说,根据其多年开车的经验,该车上牌照的位置有明显的长方形痕迹,应该有牌照,只是被卸掉了。
特殊的时间段停着与被害人反映一致的伪装车辆,犯罪分子作案用车被锁定。
民警再次依据被害人对车辆的描述,按照“银白色--五菱之光--面包车--后排无座位--陈色旧”等几个条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并安排特情潜水作业。
7月8日,特情传来信息,云州郊区郑家岭精神病医院门口停有一辆类似车辆。办案民警迅速到达秘密靠近,发现该车车门未锁。经查,该车确无后座,车内地上有矿泉水瓶、烟头、三根扎带。
为进一步认准车辆,办案民警将被害人田某霞带至附近辨认。得到田某霞的肯定答复后,民警马上不动声色的撤离现场,安排人员对该面包车进行布控。
两天后,特情线报,该车被开至云州一修理厂。办案民警后以该车涉嫌交通事故为由与修理厂业主取得联系,获取车主姓名为周青,30多岁,带一副近视眼镜,云州大垅村人,该车系他个人所有车辆。
办案民警根据前期侦查的情况,结合周青戴一近视眼镜的外貌特征、以及车内遗留的扎带等嫌疑物品,将其列为重要嫌疑对象进行掌控。
为了进一步调查周青,办案民警了解到其妻子叫黄某娟,在明珠超市边的“幻彩空间”化妆品店上班,二人感情较好。
专班领导高峰派出女民警韩露以购买化妆品为由化妆侦查获取了黄某娟的手机号码,在对黄某娟的手机话单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得到了周青现在所用的手机号码。
侦查人员进一步对对这一号码话单进行研判,分析出周青的活动轨迹。
每天下午18时许,周青会准时打电话给妻子黄某娟,十分钟后,骑车到“幻彩空间”化妆品店接她下班,风雨无阻。办案民警根据周青的活动轨迹特点,决定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对周青实施抓捕。
7月17日17时30分,办案民警邱凯、陈强、李新建等蹲守在“幻彩空间”化妆品店附近,18时25分,周青骑着摩托车接上妻子送回家后,民警跟踪其至某网吧内将周青擒获,当场从其骑的摩托车内缴获太阳帽、手套、口罩、匕首、白色扎带等作案工具,特别是视频中多次出现的“k”字衫也被找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青如实供述,因自已挪用工厂7万元的货款用于赌博,被他人逼债,便伙同一个叫“虎儿”的网友先后两次持刀抢劫妇女钱物。
同时,周青交代,他与“虎儿”两个月前在网吧认识,只知“虎儿”面相,不只其真实姓名。为了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并且两人订立“严格纪律”,平时不联系,作案时才联系。“k”字衫是“虎儿”的,平时不穿,作案时才穿。
侦查人员结合话单反映的情况,证实了周青所说属实,运用非常手段抓获“虎儿”的方法行不通。
侦查民警另辟蹊径,根据周青的供述:6月30日抢劫所得的手机分赃给了“虎儿”。为了尽快抓获“虎儿”,民警从赃物入手,再次回访城区各寄售店、典当店,查找被抢手机下落。
7月17日晚21时,办案民警从一个寄售店的来往货品登记表中发现,7月5日,一名叫朱虎的年青人来店中当了一部同型号同色手机,当价2400元。
因该手机成色较新,7月6日就被转卖给隔壁手机店的主人流入到了外地。侦查人员为了证实典当手机青年的身份,当即将寄售店登记信息输入网上查询,获取其清晰照片。
经周青照片辨认,家住大佛寺镇朱大村的朱虎(男,20岁)就是与其一起抢劫的“虎儿”。
侦查人员马上与大佛寺派出所取得联系,获知朱虎父母双亡,只有三个姐姐,无人管教,居无定所。
民警们再次讯问周青,周青提供了朱虎爱上网的几个网吧的地址。随后,专案兵分多路,对朱虎容易出现的几个网吧进行排查搜捕,并于当晚23时许,在城区“深蓝网吧”内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朱虎抓获。
朱虎交代,这两次抢劫是他与周青的“试水”行动,两人还与一个叫“春伢”的预谋“干”一次大的,多抢些钱。
“春伢”年约22岁,身高1.7米左右,骑有一台红色摩托车,云黄本地人,身份一时无法查明,但存在潜在危害,重案队全力追查其身份,力争尽快抓获。
重案大队刚办完此案,又接着发生一起抢劫出租车杀人案。
8月5日6时17分,110接群众柳某报警称:大佛寺镇柳界村河坝边发现一辆出租车和一具男性尸体,现场有大量血迹。
接警后,云州公安局长高勋、副局长唐定雄高度重视,亲自率领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云州局有关人员赶赴云州开展工作。
云州局迅速抽调重案大队、刑云黄区刑侦大队、网监大队及大佛寺、红旗等派出所警力组成破案专班。由唐局负责指挥,争分夺秒地开展侦破工作。
经初步侦查发现:被害人李晓军(男,现年41岁,龙桥镇大李村人,安达出租车公司司机)于8月4日17时从白班司机唐某处接车进行营运,直至次日凌晨在大佛寺镇柳界村河坝处被杀害。
这是一起以抢劫钱财为目的杀害出租车司机的恶性案件。
现场位于云黄区大佛寺镇柳界村河坝水泥路边。
刑侦支队与大队侦技民警冒高温顶酷暑,细致地勘查现场。
通过勘查发现:一辆红色起亚出租车驾驶室边车门开着,被害人李晓军仰面斜躺在港坝迎水坡处,身体多处呈现刀伤,均有大量血迹,车内以及柳界村出村口、河坝拐弯处也有大量血迹。
车内翻动痕迹明显,死者身上现金、手机均未见。
专案组根据现场调查访问、勘查等情况对案情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是从现场有多处血迹来看,犯罪分子与被害人有搏斗行为发生,对方应为两人以上,身体较瘦弱,且持锐器作案;
二是根据现场位置的特殊性分析,犯罪分子应系当地人;
三是从作案手段来看,犯罪分子年龄较小。
高翔与邱凯组织专班民警按照领导安排迅速兵分四路,争分夺秒地开展侦查工作:
一路由刑侦、大佛寺派出所民警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以及现场周边的摸排;
一路由指挥中心配合刑侦一、四中队负责城区视频监控资料的调取、研判;
一路由网监大队、城区派出所及刑侦民警负责城区中、低档宾馆、网吧的清查、视频资料保存;一路对所有出租车司机展开调查,从中发现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