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夜查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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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燕北城得知了昭合欢是女儿身,但是没有赶她走的意思。

他很好奇,对昭合欢好奇。

一个女人为何非要到边关来吃苦受累,和一群大老爷们厮混在一起?凭借她的医术,才华富贵,受人敬重都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难道是西夏派来的间谍么?故意接近自己。

不合道理,若是西夏的女人,让他死掉更省力,何哭煞费苦心的救了他。

更何况通过这两日的观察,吴方的确是有医术,平日里只和军医呆在一起,不喜与将士们打诨喝酒。

他想一探究竟,于是当天夜里,悄悄地潜入了昭合欢的帐篷,昭合欢穿着粗布衣服熟睡着。

燕北城更加觉得可疑,现在是冬日,边关的风尤其冷冽刺骨,吹过脸上如刀划过一般痛。

若睡觉不脱下厚重的袍子,第二日起床只会更冷。他是大夫,这个道理不会不懂。

燕北城屏住呼吸,翻出昭合欢的包裹,除了简单的衣物之外,还有一个精致的小匣子。

红木上雕刻绽放的海棠花,边缘处有一行提字‘十里寒塘路,烟花一半醒’。

这不是男人的东西,也不是贫苦人家的东西。

匣子被精致的小锁锁着,燕北城将小匣子的底部翻过来,钥匙被粘在匣子的底部。

燕北城心中暗笑昭合欢蠢。

钥匙和盒子藏在一起,这不是给贼送钱财吗?他猜测这里面一定是财物,一个独自外出流浪的女人,身上没点钱财很容易被地主掳去做丫鬟,做妾室。

‘啪嗒!’一声,钥匙插进锁孔力转动的声音响起,惊动了燕北城,他慌忙看向床榻上的昭合欢,手条件反射般的放在腰间,准备随时利剑出鞘;

同样也惊动了昭合欢,她皱着眉头,似乎在责怪嘈杂声惊扰了她的美梦,她咂咂嘴翻了个身又继续睡去。

燕北城松了一口气,他打开匣子,里面只有一些细碎的现银,其余的都是首饰。

什么玉簪金钗,宝石琉璃琥珀,全数被藏在这个小匣子里。

甚至还有钻石胸针和一对羊脂玉手镯,燕北城自小也在宫中长大,好东西司空见惯,他大眼一瞧便知是好东西。

想不到还是一位富家小姐。

燕北城丝毫没有怀疑昭合欢是女贼,因为从她平日的言语行动来说,随爽朗大气不同于一般大家闺秀,走路吃饭却很秀气,应当是位大小姐。

只是不知她是哪家哪户的小姐,为何跑到边关来?

燕北城将匣子收好,包袱也收好放回原处,又悄无声息的离开这间帐篷,看到帐篷内的火盆要灭了,又扔进去几根柴火,足够烧到明日清晨。

第二日……从昭合欢走出帐篷,燕北城便一动不动的盯着她,但是昭合欢浑然不觉。

她刚出了帐篷便打一个喷嚏,裹紧了身上明显宽大很多的棉袍,棉袍一点都不能勾勒出她妙曼的身段。

燕北城嘴角勾起意味深长的笑:“吴兄这是怎么,冻着了?”

“无妨,吴某只是不太适应这里的气候,多谢三王爷关心。”昭合欢礼貌的学者男子的样子和燕北城行礼。

燕北城挑了挑眉:“吴兄怎知本王在宫中皇子们中,排行老三?”

原来是达官贵族家的小姐,对宫中的事了解倒是不少,燕北城越发对这个女扮男装的‘吴方’感兴趣。

昭合欢清澈的眼眸转了转,应急反应道:“三皇子戍守边关,为南陵国保家护国,百姓们人尽皆知。”

燕北城笑了笑,没有继续再在这个问题上刁难昭合欢。

他又道:“昨日本王去巡逻,行至吴兄的帐篷发现吴兄衣服没脱就睡了,想必是每日太劳累!”

昭和还讪笑着:“是……是啊。”

她哪里敢脱衣服?这里的大老爷们一个比一个粗犷,喝烈酒说荤话;军营里都是男人出入不打招呼。

像她这种在现代见惯了荧幕上的小鲜肉的人还真是不习惯!

若是脱了衣服睡,赶上燕北城巡逻,岂不是什么都暴漏了?

她女扮男装,若燕北城善心大发还会放她走,若是杀伐果断一刀要了她的脑袋也说不准!

很快大家的对话变成了西夏上月的败仗,真是振奋人心!

西夏元气大伤,暂时不会攻击,日子趋于和平,昭合欢终于清闲下来,但是这里恶劣的寒冬季节,还是让她难过。

好在她自己懂医术,不是经常生病。

燕北城身边的名军医李鹊很是欣赏昭合欢,一是因为昭合欢医术了得医好了燕北城,而是因为昭合欢没有架子,很是随和。

尽管他的年龄更大些,偶尔向他求教,昭合欢也总是讲解的清清楚楚,丝毫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由此,李鹊经常与昭合欢交谈关于医术方面的学问。

昭合欢也欣赏李鹊,他这种肯认真求教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历史上的‘华佗,张仲景,李时珍……’

昭合欢越发觉得李鹊像扁鹊。

昭合欢渐渐与李鹊成了朋友,她也从李鹊口中得知了很多关于燕北城的种种。

比如燕北城十七岁便来到了边关,这里虽然环境恶劣,吃穿用度都比不上奢华的皇宫,并且朝不保夕。

可是他喜欢这里的自由,甚至喜欢这里杀戮时的释放!

燕北城讨厌深宫中为夺皇位的尔虞我诈,讨厌被束缚着。

身上穿着金线绣制的华服,纵然没有这盔甲更让人有成就感;皇宫后花园的花清香扑鼻,可也不如大漠的空气直逼人心。

日子越是趋于平静,昭合欢越是忙碌起来,有时候一天都不见她的身影,可是回到军营时身上总是灰头土脸。

这日,昭和还夜幕时分回到军营,不仅灰头土脸,还受了伤。

李鹊见状慌忙拿出纱布:“吴兄,你这是怎么了?为何受了伤?”

血液从昭和还的小臂留下,流到了手心处,血滴无声的滴入泥土,燕北城也在不远处坐着,俨然像个帝王般的眼神审视着昭合欢。

昭合欢慌忙将手藏进宽大的袖子间,继而躲进了帐篷中,李鹊也跟在她身后。

李鹊拿过昭合欢的胳膊包扎起来,还不禁嘲讽道:“吴兄身子真是薄弱,这手腕比女人还要细

昭合欢的皓腕露在外面,皮肤白皙柔软,手指纤细,小臂处应该是被灌木划伤了,伤口不深面积却很大。

白皙的肌肤身上绽放着鲜红的血,乍一看竟然有些妖艳。

昭合欢慌忙缩回了手臂:“吴某自小体弱多病,身子孱弱。还是不劳烦李太医了,这点小伤过几日便好了。”

言语间,燕北城也走进了帐篷,他径直拿过昭合欢的胳膊掀开衣袖,故意用了不小的力道,昭合欢痛的泪花子噙满了眼眶,还是忍着不叫出声来。

哪有男人这么轻易的喊痛?

从前觉得做女人不容易,生孩子多痛啊,可是现在觉得男人也不容易,男人痛了也不能说!

燕北城看着她要透出水的眼眸,心一下子便软了,松开了她的胳膊:“李大夫,为吴兄好好包扎,战士们少不了吴兄照料。”

说完便离开了帐篷。

李鹊一边为昭合欢包扎伤口,一边问:“吴兄每日去哪里了?每次回来都满身尘土,这次又受了伤,要不下次要将军派几个将士跟着吴兄?”

“无妨,吴某只是想寻一味罕见难得的药材——天山雪莲,家中老母重病,体内有剧毒未排出,我到这里来寻药,也是一个目的。但是能不能寻到,全凭缘分了。”

李鹊若有所思道:“天山雪莲?莫非是长在深山中悬崖峭壁上,像极了莲花的药材?古书记载,天山雪莲也可起死回生!”

他神神叨叨着,好像这味药材真的可以起死回生。

昭合欢无奈的笑了:“什么起死回生,只是天山雪莲的药用价值的确很大,它足以将人体内的毒素排的干干净净,再回一遍血,也相当于**上,起死回生了。”

就如同现代医学所说的,细胞更新一样!

昭合欢和李鹊又随意聊了一些关于天山雪莲的事情,一天就又过去了。

本该夜晚休息,昭合欢早早的睡下了。

帐篷外是篝火一直燃烧着,将士们喝酒吃打猎寻来的羊肉兔肉,又一起唱起了昭合欢从没有听过的歌曲,好不热闹!

有一位将士走到李鹊身边道:“李大夫,王爷叫李大夫去一趟。”

李鹊皱眉,神色紧张,难道是燕北城身体不舒服,他一路小跑到燕北城的帐篷。

“王爷,属下参见王爷。王爷可是身子不舒服?”李鹊从燕北城年轻俊逸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不妥之处。

小麦色的肤色很有血色,喝了些酒血也热了起来;凌厉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平淡,嘴角轻微上扬,不知在想什么。

燕北城放下酒杯:“无事,本王只是找你叙叙旧,坐吧!”

李鹊跟在燕北城身边多年,倒也不客气,随即坐在了燕北城身侧。等待着他进一步开口。

“吴兄今日早出晚归,李大夫可知所为何事?”燕北城开门见山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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