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晔在发呆。
螺旋泵的出现比计划早了五个月,这将引起什么样的后果,他也无法预测。
唯一的希望就是东厂的那些恶犬,只有他们才能保守住这个秘密。
“头疼啊!”李晔揉了几下太阳穴。
这一次出来得很匆忙,连个宫女都没有带。
虽然身后悄无声息的站着一个宦官,但李晔打死也不想让他给自己按摩。
李晔无奈的收回视线,就在他继续烦恼的时候,一双温热的手已经放在额头上。
“圣人为何事所扰?”声音婉转温柔,让人觉得所有的烦恼都不再是烦恼。
“你来了。”李晔已经知道她是谁了。
何氏,小名惠儿,前身受封寿王时,她被分派到王府当中。
因为温婉可人、智慧出众,备受前身的宠爱,并育有皇长子李裕。
所以在登基后不久,前身封何惠儿为淑妃,这已经是皇宫中的第一人了。
“圣人外出,饮食坐卧多有不便,臣妾也是寝食难安,所以提前到来蒲青宫。鲁莽无礼之处,还请圣人宽宥。”何惠儿的话说得很卑恭,但语调却带了几分娇媚,这让屋里的气氛变得暧昧起来。
“呃……。”李晔还能说什么,只能闭着眼睛装糊涂。
那一双玉手稍微用力,后脑就贴在一片柔软上。
稍微运动几下,李晔就有了反应。
现在的他只有二十二岁,正是一摸头发就硬邦邦的时候。
而更为糟糕的是,那一双手已经停止了按摩。
如今像两路大军慢慢的向下移动,并在腹部打着圈圈。
耳朵也被温热的气流吹得痒痒的,那柔软的唇瓣还会摩擦一下。
时间久了,四片嘴唇就粘合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
接下来的事情那就是轻车熟路,正所谓是“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等到李晔停止了鲁莽的动作时,他知道后世的一切都成了过去。
“圣人,今天不一样呢!”何惠儿的脸上还带着迷醉的神色,在夕阳的光芒中,更显得明艳不可方物。
她纤悉白皙的手指在李晔的胸前轻轻的画着,似乎想知道这具躯体经历了什么。
李晔不想动,也不想说话。
男人就是个矛盾的动物,在一切都未发泄完之前,他想做的就是征服。
但在结束之时,又会满心的忏悔。
而这样的角色转变,往往会在短短几秒之内完成。
“圣人是看上了哪家的小娘子不成,臣妾会去说和的。”何惠儿已经觉察出皇帝的不同,但她想的确是别的地方。
“每天面对那些死宦官,我的心情就会无比的糟糕。”李晔想了想,还是给了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
看着那气急败坏的样子,何惠儿笑了。“阿杰这个样子,惠儿只在小时候见过。”
李晔笑道:“你就比我大两岁,我小的时候,你还不是个丫头片子。”
何惠儿感慨道:“那时候可真好,要不是该死的巢贼,阿杰也不会到这个地步。”
李晔摇了摇头说道:“也不能全怪黄巢,是大唐病了,病的很重,现在已经快死了。惠儿,接下来的路会很难走,搞不好咱们都得陪葬。”
何惠儿笑道:“阿杰是惠儿的夫君,无论走哪条路,我都会全力支持。就算是落草为寇,惠儿也能做个土匪婆子。”
听到这番话,李晔心中满是感动,他伸手拥住了何惠儿。
本来还想再说些体己话,但那双柔软的手又伸向某个关键的地方。
“阿杰,裕儿一个人太孤单了,应该再给他几个兄弟。”
好吧!这个理由很正当,李晔是举双手赞成,而且他也这么做了。
但这奇怪的姿势让何惠儿一阵疑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骑上去自己动。”
李晔真的不想做霸道总裁,但空着肚子“种地”就是一种折磨,所以他决定偷懒。
“痞样!”虽然是老夫老妻,但何惠儿还是臊得捂住了脸。
动了几下之后,她断断续续的问道:“阿杰,怎学会了这么多的东西?”
李晔笑道:“一本东热而已。”
欢愉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之间,太阳已经落下,然后又冉冉升起。
晨光中,李晔半躺在床上,看何惠儿在那儿打扮。
唐人以胖为美,但这个胖并不是那种痴肥。
女人们追求的是丰硕,上身的那对肉山必须呼之已出,腰下圆臀必须富有弹性,否则就会收到无数的白眼。
何惠儿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精于舞蹈的她,即便成了孩子的母亲,腰间依旧没有一点赘肉。
正坐在跪垫上时,那曲线十分的惊人。
“阿杰,能不能帮我画画眉,这铜镜什么都看不清楚。”发现李晔的举动后,何惠儿撒起娇来。
“好好。”李晔笑着说道。
他走到桌边,拿起了首饰盒里的黛石。
轻轻擦动几下,一道柳叶弯眉就出现在面前。
“别动,别动。”
看何惠儿要睁开眼睛,李晔连忙说道。
他用最快的速度画好另一边的眉毛,退后两步比对一下,又填补了几笔。
“可以了。”
何惠儿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当看到铜镜中的两道弯眉时,她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眉妆竟然如此好看!”
李晔又看了一眼,笑道:“不是眉妆好看,而是我家惠儿美丽。”
他当然不知道,如今的贵妇群流行的是桂叶眉,那就像两只蜻蜓翅膀倒竖在眼睛上面。
加上她们喜欢涂铅粉、腮红的习惯,如果夜间看到还以为是碰上鬼。
好在何惠儿的脸并不是那种惨白,因为前身即位的第一条命令就是节约。
所以后宫的嫔妃宫人,只敢在脸上拍一点香粉。
听到称赞,何惠儿的脸又红了,这更增添了几分妩媚。“圣人,现在该换衣服了,今天可是个大日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话,加上唐朝是武力开国,对军事也最为看重。
今天,元从禁军的三千子弟兵要到这蒲青宫,作为一国之君,李晔当然要郑重其事。
身上是一件明黄色的长袍,头上也是相同颜色的翘脚幞头。
在太阳底下,李晔就是金光灿灿的一根。要是这年代有狙击手,他早成先帝了。
“圣人,微臣辜负圣意,罪该万死!”李绅才看到那一抹明黄,就一溜烟的跑过来,然后跪倒在地上。
李晔抬腿就是一脚,吼道:“滚起来,见了谁都磕头,你特么还打什么仗?以后元从禁军只准行军礼,朕再看到软脚虾,你就脱了军装滚蛋!”
“是!”李绅弹簧般的蹦起来。
他抬起右手重重的锤了一下左胸,吼道:“启奏圣上,微臣招兵三千一百二十四人,另有老兵二百零三人,加上家属共计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二人,现已全数到达。”
“就地安置。”李晔点头说道。
古代的名将最喜欢的就是农民,岳家军的主力是农夫,戚家军就不在城市里招人。
甚至李晔的老领导,一个退役的中校军官也一再重申,最好带的是农村兵。
因为,城里的人多少都读过一点书,这心眼就比较多。
一旦遇到困难,他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绕开。
如果在政务上,这样的人叫做聪明。
但在军队中,这叫贪生怕死。
光这还不算,在犯错误的时候,城市兵往往会狡辩,而农村兵一般会低头认罪。
这在讲究纪律的军队中,自然会分出轻重来。
因为该死的历史局限性,李晔也不可能跳出这个圈子。
但他又能怎么样,把种地的农夫抽走,明年春天所有人都得饿死。
想到这些,李晔恶狠狠地说道:“告诉老兵,跟我往死里操练,先淘汰三分之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