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骨的寒风从贫民窟狭窄的小巷中吹过,佣兵们的尸体就横七竖八的摆在小巷中,而他们的首领,钢铁屠夫法拉赫,则更是凄惨,他的脖颈几乎被格鲁特咬断,硕大的伤口汩汩的留着,留出好大一滩血血,只有一丝稍许的骨头和着皮肉连在脑袋上,像是个破布袋。
巷子里,飘散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左邻右舍全都房门紧闭,没有人敢出门。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样惨烈的景象,亚瑟却好像真的没什么感觉,既没有有些人常说的生理上的呕吐或者是其它的不适感,也没有心理上所谓的沉重压力。
或许,这是他已经真正适应了这个世界了吧!
野蛮、残酷和血腥,虽然只有几个月时间,但是这个世界已经深刻的改变了他。
亚瑟叹了一口气。
接下来是要逃跑,必须逃跑。
他想得很清楚。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群佣兵们死在这里都是贫民窟里的一件大事,贫民窟的权力结构将会因此而大变。
而作为曾经的贫民窟一霸,一个正式的战士职业者,法拉赫的死也肯定会引起塔兰城某些上层人士的注意,亚瑟不敢肯定法拉赫上面是不是和某些人勾搭,但是依据他前世的经验,这种事情多半是少不了的。
这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指望没有人追究这件事。
他深知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神秘,有些人有着太多种种匪夷所思的手段,这就意味着这种事只要有人追究,那么哪怕他事后工作做得再好,都肯定总有人能够从这件事后找出他来。
而他是绝不能被人找出来的。
那样的话,他手上这几支目前来说唯一的武力,来自异界的“魔导武器”枪,就将成为他的催命符了。
这种设计风格、思路完全徊异于这个世界,但是威力却又能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就像是个金矿,出现在他的手上,不会给他带来幸运,而只会是灾难。
亚瑟很清楚这个道理。
他的思路很清晰。
他必须尽快离开,抢在有大人物关注之前离开。塔兰城贫民窟,这个自穿越以来一直从未离开过的地方,必须要走了。
而且这一走,今后也未必会再回来。
外面的世界很大,有更多的精彩,作为穿越者,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他也不会甘于寂寞,这可是个有魔法的世界。
亚瑟这样想着,一边招呼格鲁特:
“格鲁特,来帮帮我!”
刚刚硬生生咬死了一个战士职业者的格鲁特还在那里,抱着法拉赫的尸体在那里发呆,似乎是在回味鲜血和人肉的滋味儿。
听到亚瑟叫他,连忙回道:
“哦!”
乖乖的站起来。
亚瑟让格鲁特帮着把几具尸体抬到屋子里,稍微搜刮了一下,收获了几枚磨得铮亮的银币和几十个散碎的铜子儿,至于金币,是没有的。
这东西就像是货币中的贵族,只有在城内那些骑士和贵族们的身上才有,法拉赫他们只不过是普通的佣兵,即使是在佣兵里,他们都是最穷的那一档的,或许他们曾经赚过几枚金币,也肯定是立刻花在身上的铠甲和武器上,不可能随身带着的。
一群穷鬼!
亚瑟一脸的晦气。
然后又前前后后扫荡了自己两人的小破屋,结果收获只有几斤干硬的粗饼,和一张脏不兮兮不知道什么年代传下来的毡毯,好像也没什么可收拾的,这些就是小哥俩仅有的家当了。
然后亚瑟将其它他穿梭漫威世界带回来的东西一起,卷在里面,卷成一个包裹,交给格鲁特。
“走吧!”
毕竟也是有感情的,格鲁特从小就和他一起长大,几乎相当于他的兄弟,亚瑟不可能对他置之不理,离开也是要带着他一起的。
至于格鲁特,则是长着一张迷惑的小眼睛。
“嗯?”
格鲁特虽然不太会说话,但是仍然是低下头疑惑的看着亚瑟,那意思很明显,他不清楚为什么要离开。
即使是智商比魔兽高不了多少,但是格鲁特也是有着家的概念的。
这个小破屋虽然破旧不堪,但却是两人生长了许多年的地方,自他有生以来,就没离开过这里。
刚才亚瑟说离开,那种诀别的语气还是让他的小心灵充满伤感。
亚瑟没心情给他解释,
“走吧!”
狠狠的拍了一下格鲁特的大腿,当先迈开大步。
格鲁特,托着两人寥寥无几的行李,一步三回头,离开了塔兰。
贫民窟在城外,这让两人也少了出城的麻烦。
两人出城一直走,直到走出了数十里地之后,才找到了一个地方歇脚。
身体又疲又累,但亚瑟也不能睡觉,他现在总算是有功夫好好捋捋。
这个时候就必须要说说他的那个一直见不得人的金手指了,很遗憾的是,他这个金手指,却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系统,甚至一点儿都不智能,它只是一件带有穿越时空功能的神秘物品:启封的秘籍。
这东西现在就好端端的在他的胸口沉睡着,表现在身上,只有胸口处一处不怎么显眼的纹身,自从穿梭漫威世界回来之后,就一直这样。
按照他的理解,这个金手指,只有在心神全神贯注,像是小说中写的沉入意识海之后,才能启动它。
它的主要功能穿梭时空,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足够的能源灌注,而就现在的情况,亚瑟体内并不是施法者,没有魔力,那这个积累的过程就相当缓慢,上一次启动一个小时的时间,就用去他穿越以来几个月的全部储积。
下次再穿越,就要再等到几个月之后了。
所以,今后哪怕他只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他这个金手指,都需要先成为施法者,拥有大量的魔力才行。
这样看来在这个世界,亚瑟是必须要走上法爷的道路了。
此刻在亚瑟意识海中启封的秘籍,当它缺少能源无法启动时,则失去了原本那璀璨几乎照亮一切的光芒,化作一本很普通的书的模样,在亚瑟的空荡荡的意识海里游荡着。
亚瑟在意识海里,尝试着翻开它表面印刻着繁密花纹的精美青铜封面,原本这封面是打不开的,但是现在亚瑟发掘却能够将它打开,打开之后里面当头第一页就是几个大字,时空日志。
时空日志?
亚瑟没想到这东西还有这种功能。
这是他第一次启动这个秘籍。
时空日志顾名思义应该是记录他穿梭时空的细节记忆。
他翻过去这一页,继续往下看下去,然后果然,下面记录着亚瑟第一次穿越时空的记忆:
当地时间2012年9月22日14:22分;
地点地球纽约时代广场;
人物:xxxxxx;
节点记忆功能:记录着他穿越时空之后的每一幕画面,随便选择其中一个打开,正好看到漫威世界里的珠宝店的那一段,他是如何一拳打到珠宝店的保安,然后又是干净利落的干掉另一个家伙,接下来又如何在店里面两个美女店员的尖叫声中抢劫,每一帧每一秒的画面都很清晰,打斗之精彩,动作之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堪比好莱坞电影。
而且是以他自己为主角的小电影。
“哦,想不到老子还挺酷的吗?”
亚瑟看着,深深为自己酷炫的打劫风格感到满意,当时他一心只想着赶快完成任务,甚至都没有想到调戏一下那个肉弹女店员,还真是可惜,这个女店员还长得挺不错来的,最起码现代化社会状况下的美女,比起巫师世界贫民窟里他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好的太多。那些贫民窟里他曾经见过的原汁原味的本土女性,呃,那个,也不用多说了,总之是让人不会太感兴趣,他的记忆里在贫民窟里是没见过美女的。
这时空日志里的录像功能相当全面,里面视角可以随意变换,亚瑟可以用选择用里面任意一个人的视角,甚至是上帝视角观看。
这样的录像,甚至今后,可以用来研究和学习战斗,亚瑟马上想到。
随后,他迅速的翻到日志的最后一页,看到那最后一幕蜘蛛侠射出蛛丝将他擒住的那一刻,反反复复几次之后,最后做出总结:不行,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比起蜘蛛侠差的太远,不管是力量,速度都远远赶不上这个怪胎。
现在的他还没办法和这些家伙们对抗。
看来漫威世界的超级英雄,他今后进入的时候还是要躲远些。
看来以后还任重而道远啊!最起码要到他晋级正式法师之后才行。
他总结道,正在这时耳边巨响传来:
“我是格鲁特!”
“我是格鲁特!”
“又怎么了?”
亚瑟被喊声惊醒,意识回到现实,看到身边坐着像是个一座小山一样的格鲁特,在自己跟自己吵架?
哦,这是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格鲁特竟然又长出了一个脑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