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酒楼后,安淇提出带小岩颇去买几件衣服,任平生自然作陪,林立松挂念着新上市的网络游戏,就自个回家去了,两人人在安淇的带领下,来到附近的恒荣广场。
恒荣广场是由香港恒荣地产在汉海市开发的商业综合体项目,位于寸土寸金的靖安区金陵西路北侧1266号。
广场里开设了各种高档百货商店,云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顶尖时尚品牌,包括hermes,louis vuitton,cartier,chanel,dior等等。
一个个精致奢华的橱窗摆设,和一个个各大品牌的巨幅广告,让路过之人屏息凝神,驻足观望。
自从2001年开业以来,恒荣广场一直都是汉海市最高端、也是人气最旺的商业综合体。
在这里时常出没的,有穿着时尚新潮的都市丽人,有满身珠光宝气的名媛贵妇,有西装革履的商务精英,也有大腹便便的土豪......
可以说,来恒荣广场,你可以看到汉海市一半以上的富豪和美女。不管是老汉海人,还是新汉海人,提起商业综合体,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恒荣广场。
任平生在汉海市学习生活了四年,对于恒荣广场自然并不陌生,他在前世与左筱潇恋爱的时候,也经常会陪她来这里逛逛商场。
只不过那时他囊中羞涩,对于商场里起价普遍在千元以上的衣服,只能看看而已,买是不可能的。
左筱潇是个聪慧的女孩子,很懂得照顾男友的自尊心,她从来不要求任平生给她买昂贵的服饰,对商场里的名牌服饰只是看看、试试,享受这一过程的乐趣,并不是真的要买下来。
虽然如此,每当看到左筱潇试穿着那些做工优良、款式高档的服饰,任平生都恨不得自己身上有足够的钱,可以把它们都买下来,穿在自己女神般美丽的女友身上,不要让她小心翼翼地穿了又脱。
现在的任平生,虽然还没达到把它们都买下来那么有钱,但买几件衣服已经不是问题。
只不过,他身边已经不再有那个女孩的倩影,那个穿着小摊上淘来的几十块衣服却美得耀眼,吃着街边几块钱的麻辣烫却满脸幸福的女孩。
想到此处,任平生心中又是一痛,他仿佛又看到了往日女友的窈窕身姿,左筱潇生气时咬紧嘴唇的样子,左筱潇取笑他俏皮的样子,左筱潇闭着眼睛等待他亲吻的样子……
不,任平生摇摇头,驱散脑中的幻影,眼前的女子并不是左筱潇,左筱潇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她也不是任平生的女友了。
站在任平生眼前的是安淇,她今天出来前特意化妆打扮过,不像平时一般总是素颜见人,眼角细细打了褐色眼影,让那英气十足的眉毛温柔了不少,棱角分明的双唇上涂了暗红色的唇膏,更加饱满和滋润,打理过的齐肩长发蓬蓬松松地垂着,随着头发的甩动飘来一股淡淡的香味。
她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紧身针织衫,将她瘦削的肩膀和细细的腰显露出来,针织衫的下摆塞进一条蓝色牛仔裤里,牛仔裤窄窄的裤管显得小腿又细又长,脚上踩着7厘米的黑色漆皮高跟鞋,整体看上去比之前更精致,也更有女人味。
安淇无疑是很美的,但她至少比左筱潇要大四岁,无论是身高、皮肤还是五官,都比不上女神级的左筱潇,如果说安淇是千里挑一的美人的话,那么左筱潇就是世间难寻的仙女。
自己这是在胡想些什么啊?任平生摇摇脑袋,自嘲道。
左筱潇再怎么惊艳绝俗,她都不再心属自己了,短期内,也看不到追回她的机会。
安淇却是活生生就在自己身边,她的出现不但让任平生获得崛起第一桶金的机会,而且还用她的体贴和温柔抚慰了任平生枯涸的身心。
任平生是懂感恩的人,对他好的人,他一定会回报的。
“平生,你看怎么样?”安淇的声音传入耳边,打断了任平生的遐想。
他抬头望去,小岩颇身上已经焕然一新,红色套头羊毛衫、灰色牛仔裤配着一双耐克休闲鞋,虽然他长得不怎么起眼,但在这套衣服的衬托下,比起之前精神了许多。
“不错,你的眼光真好。”任平生由衷的称赞,让安淇心情更佳了。
小岩颇出门时就穿了一套t恤短裤,一路过来都没怎么换洗过,到汉海市的时候已经又旧又脏了,任平生和林立松两个大男人自然不懂得给小孩子买衣服,这几天他都只能穿着那套夏装。
而汉海市此时已经进入初冬,天气也开始转凉了,细心的安淇看到小岩颇身上的衣服不合季节,借着这次逛街的机会,一口气给他买了三套秋装和两双运动鞋。
安淇的母性大发,她拉着小岩颇试了又试,还买了羽绒服、毛衣、帽子、手套等冬装。
而且,她还很细心地给男孩买了这个年纪应该穿的内衣内裤,可谓是无微不至、关怀倍切。
拎着几个大袋子,小岩颇都感动得快要哭出来了,他活到这么大,除了史小怜和自己奶奶外,从来没有得到女性的关爱。
相比起还是女孩的史小怜和年迈的奶奶,已经是成熟女人的安淇给予的关怀,更为贴心、更加温暖,让他感到一种类似母爱的情感,这是他从5岁后就没有再得到的东西,就算是5岁前的记忆,也所剩无几了。
此刻在小岩颇眼中,安淇就像一个母亲般温暖而又高大。
安淇买东西的兴致一起来就拉不住,她给小岩颇买好衣服后,马不停蹄地拉着两人跑到男装区,左挑挑、右捡捡,给任平生选起衣服来。
任平生具有一切男人的通病,那就是不能理解女人逛街挑衣服的乐趣,在男人看来,自己需要什么衣服,看上买了就是,挑来挑去的行为是在浪费时间。
而女人却不同,她们的思维不像男人一样是线性的,更加具有发散性,对她们而言,挑选这个行为的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在挑挑拣拣中,她们会焕发无穷的精力,乐此不疲。
安淇是女人,自然不会例外。
所以安淇把任平生当成模特,拿了一件又一件自己认为好看的衣服在他身上试了又试,直到任平生耐心失尽,露出苦相时,这才将最后一件衣服让他穿上,上下打量几番,满意地笑道:“好啦,就这件了。”
任平生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安淇为他选了黑色圆领针织衫,搭配黑色直筒牛仔裤和牛津皮鞋,外套是一件咖色真皮立领夹克,不但契合他的身材,而且显得更加成熟了不少。
这几件男装都价格不菲,尤其是那件皮夹克,要5千多块,但是这些衣服穿在身上,的确比平价的衣服更贴身,更舒服,也更有气场。
安淇满意地把任平生看了又看,她还动手帮任平生理了理领子,这才拍拍手道:“你以后就该这样穿,不要穿得太年轻,会被别人看轻的。”
安淇看着任平生的眼神,像是在欣赏一件成功作品的艺术家般,又像一个为丈夫整理行装的妻子。
只有妻子才会关心自己的男人穿着如何,而情人只在乎自己,不会替对方着想。
任平生看在眼里,对安淇既感动,又惭愧。感动的是安淇对他的真心,惭愧的是自己游离不定,虽然享受着眼前女人给予的温柔,还在对前女友念念不忘。
打包好男装后,三人正要往外走,任平生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拉起安淇的手,快步往女装区走去,不顾安淇的连连追问,将她带到一件质地优异的羊绒大衣面前。
“现在还没到穿大衣的季节吧。”虽然安淇口中推辞着,但女人对衣服的热爱是天性,在任平生的怂恿下,她还是将这件羊绒大衣穿在了身上。
这是一件湖蓝色西装领羊绒大衣,笔挺的西装领正好配上她英气的脸庞,修身的剪裁设计又突出了她纤细的腰身,羊绒大衣下摆是分叉式的,露出两条笔直修长的细腿。
安淇显然很喜欢这件衣服,她穿着大衣在镜子前比了又比,看着镜中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憧憬与向往。
但当她看到这件羊绒大衣的标牌后,有些咋舌地拉住任平生,犹豫道:“这件大衣要3万块,这也太贵了,算了吧。”
“只要你喜欢,多少钱都不是问题。”任平生豪气十足地一挥手道。
任平生前世没办法给最爱的女人最好的东西,这一世如果还不能给这个爱自己的女人想要的东西,这两辈子活了又有什么意思呢。
“是啊,安姐姐,你穿这件衣服很好看,任大哥也是一片心意,你就收了吧。”小岩颇也颇为乖巧地在一旁帮腔道。
虽然安淇一再拒绝,但任平生还是执意让服务员将这件大衣包了起来,最终结账的时候,三人的衣服一共花了5万多块。
商场的导购员都是以衣冠取人的,任平生和小岩颇刚进来的时候都穿得不起眼,他们原来并不怎么看得上。
看到安淇拿下那件羊绒大衣的时候,私底下还在嘲笑他们打肿脸充胖子。
但当他们看到任平生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叠叠钞票,数了5万多元放到收银台上时,附近的导购员眼睛都快瞪直了.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大款,也不是没有见过挥金如土的土豪,但像任平生这样随身带着数以万计的现金,直接拿着现金结账的土豪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任平生丝毫不介意别人看他的眼神,换了前世的自己,肯定不会干这么土的事情。
但重生后的任平生已经不再在意别人的看法,他只求自己心安理得,只求让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过得更好。
土一点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