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了旧单位,任平生就像是回到大海的鱼一般,感到无比地自由和舒畅,呼吸着的空气也清新了许多。
他信马由缰地走在大街上,看着路边熟悉的风景与建筑,像是在看一部老电影般,情节与人物都了然在胸,但却回味无穷。
想到前世的自己,居然把人生中最有拼劲、最有价值的十年浪费在颓败的机关里,任平生就越觉得重生后的时间尤为宝贵。
他一定要好好享受这难得的机遇,不仅要在事业上走出前世未能走出的瓶颈,而且还要感受更大的世界,享受更好的东西......
不知不觉中,任平生走到了一条僻静的林荫道上,街边一家店的招牌引起了他的瞩目。
这个招牌上只写着“初见书屋”四个简简单单的宋体字,但却像有种魔力在引导着般,任平生的脚步不由自主地迈入了店中。
正如店名所示,这是一家书店,而且是家颇具文艺情调的书店。
留着小胡子的店主在柜台后调制着咖啡,穿着围裙和白衬衫的女店员们用小推车推着书籍,带着满脸的敬畏和虔诚更新着书架上的书。
宽敞的落地窗轻轻拉起了一道米色的纱帘,午后的阳光隐隐约约地投射在店中,给那些用雪松木制成的高高书架上染上了一层金黄的色调,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和负离子带来的令人振奋的气息。
漫步在一座座书架之间,看着或坐或站的男男女女们,捧着书籍沉浸在阅读的乐趣之中,任平生仿佛回到了大学里泡在图书馆中的日子,那种与尘世隔绝但却拥有无限空间的感觉又回到了身上。
这里的书籍大多数以人文和社科类为主,没有新华书店里常见的各种考试习题、真卷和畅销的励志鸡汤,更多的是传记、论说、杂文和小说,任平生已经记不得自己上一次踏入实体书店是什么时候,但他身处这家书店,却像是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般,既熟悉又陌生。
任平生走走、看看,翻阅着,挑选了几本当年没认真看过的书,如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做红》和卡勒德.胡迪尼的《追风筝的人》,避开了当时最热门的《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和《论语心得》等。
当他转过一个书架,正想查找卡洛斯鲁依斯萨丰的《风之影》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末端站着的那个女孩。
她背对着这边,斜斜依靠在书架上,脚下穿着洗得有些褪色的白色帆布鞋,一条简简单单的米白色针织裙裹在她饱满的躯体上,那峰峦起伏、充满活力的曲线像一道闪电般,瞬间击中了任平生的心。
好像是那道闪电的后遗症,任平生有些神情恍惚,双脚轻飘飘的无处着力,慢慢地向那个白衣女孩走近。
越走越近,那个女孩的容貌就看得越清,她那垂在肩上的黑漆漆的浓密短发用一个象牙白的发箍别在脑后,露出光洁如玉的额头、挺拔秀气的鼻梁,嫣红的唇瓣,以及低头垂下的长长眼睫毛。
午后的阳光透过纱帘照在女孩身上,像是给她洒上了一层明黄色的轻纱,让她的五官尤为生动。
她的皮肤白净无瑕,脸颊透露着健康的粉色,阳光如此清晰,似乎能够看得见她皮肤上的细细绒毛,她就像一颗刚成熟的水蜜桃,鲜嫩多汁可口。
任平生觉得自己的心脏很不争气地“砰砰砰”跳个不停,他努力调整着呼吸,静步走到女孩身边。
他的目光已经可以看到女孩手中捧着的书,可以看到上面的文字,他轻声地念道:
“今天我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
随着他的语调,女孩缓缓地转过头来,两道浓黑的眉毛犹如受惊的鸟翼扑闪开来,那对明亮得可以看见倒影的大眼睛微微眯起,眼角和嘴角都透露着甜甜的笑意,她合起手中的书本,轻轻敲了敲任平生的胸膛,悄声道:
“这就是你的黄金时代?”
任平生笑着道:
“这就是我的黄金时代。”
......
任平生与陈静恩并肩走在西湖边上,两人手中除了书籍之外,还各自多了一杯奶茶,空气中有股淡淡的香味,以及另外一种难以言说的气氛。
任平生仔细欣赏着眼前的女孩,似乎在寻找前世里关于她的记忆。
一切都没有改变,陈静恩依旧如同他初见时那般美丽,也如同初见时那般端庄与恬静。
这让他十分惊讶,也十分庆幸。
任平生很认真地道:
“为什么,我只是第一次走进这家书店,就遇到你了。”
陈静恩的眸子灿烂如晨星,她淡定自若地看着任平生,轻声道:
“这是我在涵州最喜欢的一家书店,每周都有一两天会在这里度过的。”
任平生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初见书屋”这家书店离自己单位并不远,但他却是头一次走入这条街道,自己前世如果能够经过一次这里,肯定会被书店的名字吸引进来,那就有很大的概率与陈静恩重逢。
如果遇见的话,他前世的人生或许会有另一种可能,但这一可能,被任平生自己给抹杀了。
想想也奇妙,在前世,任平生与陈静恩在涵州城共同生活了十年,但两人却从未遇见过,这不仅让人感叹命运安排之巧;而在重生后,两人却已经是第二次偶遇了,这难道又是命运的巧合吗?
任平生收回有些紊乱的思绪,指着她手中那本《黄金时代》道:
“你怎么想起看这本书了,这书已经过了它流行的时代。”
陈静恩轻轻端起自己那杯奶茶,笑着道:
“以前有个人跟我介绍过这本书,我最近突然又想起来,所以就找了看看。”
虽然用奶茶杯挡着,但任平生可以看出她那对杏目中流露着的笑意,他心中一颤。
王小波刚刚在国内流行起来的时候,他们正好在上高二,一向把文学作为两人交流第一语言的任平生,自然想把自己对《黄金时代》的喜欢介绍给陈静恩,但她那时候却并不怎么欣赏王小波,所以两人在这点上并未取得共识。
这件事就和青春期男孩心中所有的冲动一般,很快就被时间所冲淡,直至今日,在女孩口中说出这句话,任平生才想起尘封已久的那段回忆。
“为什么现在又想起来了。”
任平生没有问以前的事,他很了解前世的陈静恩,对于当时刚刚成年的女孩,王小波笔下对性的大胆描写,以及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喜欢英美文学的陈静恩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
“今年是王小波逝世10周年吧,想了一了这个心愿。”
陈静恩轻轻喝了口奶茶,巧妙地避开了这个问题。
她鲜红的唇瓣含着吸管的样子,饱满的脸颊微微鼓起,像树袋熊般可爱。
任平生突然产生了一股莫名的冲动,想要去拉身边这个女孩的手。
这个念头让他自己都觉得惊讶,这完全不像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的心态,他从未向今天这般沉不住气,就算是在高媛媛和江秋蓉面前,他都是一副游刃有余的姿态,为何在陈静恩身边,自己又退回到青涩的少年时期。
任平生无暇考虑这些,他现在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抓住身边女孩的手,这比在商场上赚得十几亿和公司上市更让他期待。
他必须这么做,他也的确这么做了。
这一切并不顺利,两人虽然边走边聊着,但陈静恩的手中始终拿着那杯奶茶,两人从《黄金时代》谈到王小波,又从王小波谈到李银河,再从李银河谈到冯唐......
终于,那杯喝完的奶茶被扔入了路边的垃圾桶里,而任平生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握住那只手了。
女孩的手柔软、细腻、饱满,没有手汗,温温的,被任平生掌握在手中,她只是轻轻挣扎了下,便顺从了身边的男人,就像高中毕业前他俩无数次演绎过的场景一般。
他们依旧走着,聊着,刚才发生的情节一点都不突兀,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陈静恩微微低下头,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帘,她白里透红的脸颊似乎更红了。
任平生却微微笑着,他握着身边女孩的手,好像握住了整个世界一般。
这一次,他不会再轻易放开这只手。
......
虽然任平生很是不舍,但这段路终于走到了尽头。
一片竹林映衬中,一座青砖砌成的两层旧屋坐落在路边,附近都是类似上了年月的民宅。
这就是陈静恩的外婆家,也是她在涵州时的住处,陈静恩停住脚步,轻声道:
“我到了,外婆在家呢。”
任平生松开了手,他并不着急,他相信自己很快就可进入这个屋子,以另外一个身份进入。
“嗯,我怎么联系你?”
任平生微笑着道。
陈静恩的小脸又有些害羞,她低头道:
“你等我一会儿。”
看着她姣好的身影消失在青砖黑瓦后,任平生有些怅然若失
不知为何,他心里又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还好陈静恩很快就出来了,她将一本书递到任平生手中。
“这是我欠你的,东西都在里面了。”
说完,她嫣然一笑,转身回到屋里。
任平生翻开手中的书,这书他很熟悉,那是一本杜拉斯的《情人》。
这本书,是任平生在高三毕业前借给陈静恩的,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遇到,她也没有机会把这本书还给他。
现在,重生改变了一切,他也再次遇到了她。
而当年那本书,也再次回到任平生手中。
并且,还附带了一张精致的手工制成的书签。
任平生看着书签上那熟悉的娟秀的字迹,鼻间似乎闻到那股淡淡的香气。
恰似初见时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