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有信一生都在念念不忘他记忆里的味道。
早春的时候, 当第一网蚬子从河底拖起,她就会用鲜蚬煮汤, 奶白的一锅汤, 不带半点腥气, 全是鲜甜;油菜花盛时,她就会去选几条比手指略长一点的菜花鲈,打两个鸡蛋, 简单一蒸,鲈鱼新鲜肥嫩, 足够他吞下一大碗白饭。
夏日里蝉儿鸣的时候, 秋风吹蟹脚痒的时候……而冬日里夜长日短, 待到晚上小灶间里香气飘出来, 天色早已全黑。有信也不怕冷,只立在灶间外头, 看着里面忙碌着的小身影,心里是暖的。
少年人总以为人生会就此一成不变,他只想守着心上的人儿, 一直这样守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努力想要争取的, 他其实给不起。
船行在胭脂河中, 有信望着渐渐远去的故乡, 向他熟悉的味道告别。
他打算走进外面的世界里,奋力一搏,不为旁的, 就是为一个“出息”。
阿俏从省城来信,祖父和父母都夸她“出息”,小小年纪,就能撑起阮家的场面。他可也不能落后了,否则,将来怎么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彻底想明白,阿俏对他而言,绝对不是个妹妹。
她就像是个会法术的小仙人儿,亲手烹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扎根在有信的记忆里,就像浔镇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渔声,在往后很多年里都让有信魂牵梦萦。
有信没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邻省。宁家有些关系在邻省,介绍他去做了个学徒,慢慢开始学着打理生意,即便将来回乡,也能继承宁家的家业,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却不想这样。这和他理解的“出息”相差甚远,也不是有信的兴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欢的事——他学会了开车。
他开车的技术非常好,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有信就觉得整部车子都是他身体的延伸。而车子也没有辜负他,在为他的人生加速,让他凭着出色的驾驶术,当上了大帅任伯和的亲兵。
虽然表面看着只是个驾驶员和勤务兵,可是帅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极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帅府当差的日子里,宁有信第一次杀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鲜血,他记得他双手乱颤,根本托不住手里的枪,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以前那个一向开朗而坦白、天真而单纯的宁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亲手一枪击毙,躺在他眼前,再没活在这世上了。
这时候有人来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事的。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任帅的信任,才能获得晋升。来人还告诉他,这样下去,离他想要的“出息”,就不远了。这一点,比起世人口中那些虚伪的礼义廉耻,来得都更重要。
来人朝他笑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一定会支持他,指点他。宁有信知道他是任帅身边的机要秘书,叫做何文山。
不久大帅正妻过世,接回来一个外室三姨太。
娇花一般的三姨太站在任帅的亲兵们跟前,笑得让人心里直发毛。这三姨太也做得一手好菜,香味从小厨房传出来的时候,人人垂涎不已。
宁有信却不怎么动心,毕竟他正疯狂地想念着的,只是记忆里的那个味道。
渐渐地,这三姨太就经常开始给林副官开小灶。有一回宁有信无意中窥见了“小灶”的真相。他极其冷静,悄没声息地退出来,回到自己的休息室里,却忍不住涨红了脸,一颗心砰砰狂跳——原来,男女之间,有比单纯相思更亲密、更热切、更直接的……征服与被征服。
三姨太不是没向他暗示过,她喜欢收集身边俊朗的年轻人。只不过见他没反应,便当他是块木头。
宁有信不是没察觉,只是他觉得林副官也在暗中盯着他……盯着和三姨太走得近的所有人。
再者,他心里早就旁人了。
后来任帅建了玉蚁山庄,随时准备向邻省发难。
宁有信暗自有些预感,觉得这一出,大约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何文山同意他的看法,点点头,表示他应该去找“黄雀”好好谈一谈。
因此,玉蚁山庄的那一晚,注定该是个不眠之夜,充斥了阴谋与杀戮。
宁有信却万万没想到,在这一晚,他见到了阿俏。
然而阿俏身边,另有人陪伴守护。
就因为这个,宁有信曾有片刻的魂不守舍,直到任帅被副官刺杀,情势乱成一团麻,他才意识到:好歹得护着阿俏。
更有甚者,他只有在轻抚着阿俏耳边的短发,守护在她身边,看着她静静入眠的时候,才能感觉得到:他还活着。
他坚信阿俏也是爱他的,有且仅有他在她身边的时候,才能那样安心踏实地睡去。事后何文山却告知:不是那样,阿俏身边那位,出身显赫,实力雄厚,不是他这样的小镇青年可以相比的。
何文山说这话的时候,宁有信正愤怒地戟指着何文山,逼问他为什么为了一己之私,要将阿俏这样完全无辜的女子带进玉蚁山庄,将她推入险境。
——这是为了你好!为了让你看明白她的心。
何文山有恃无恐地答道。
他早就看透了有信的心,更加抛出一个有信没法儿抗拒的诱惑:
——你想要得到她么?
有信怎么可能不想?
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镇上走出来的少年,他已经懂得了男女之间,你来我往,占有与征服,纠缠与厮守的那些事儿。
从此有信再也不是自己了,他开始将自己打磨成一柄出了鞘的利刃,只是这刀柄却握在何文山手里,指哪儿打哪儿。
等到这一切都结束,你就可以拥有全部——
何文山这么告诉宁有信,当时他们两人正站在锦江饭店的大厅里。有信目光灼灼地望着站在大厅中与人合影、满身都是荣耀的女子。
他知道她已经成婚了,因为她正望向另一个方向,看着那人,眼里写满了幸福与甜蜜。
可那又如何?有信只管相信,只要除去她身边的障碍,阿俏就会爱他,属于他。
于是何文山帮有信计划了一切,只可惜,到了最后一刻,宁有信亲手用枪指着那个男人的眉心的时候,他却变了卦。
这是因为宁有信是个骄傲的人,对感情也是认真的,眼里掺不得一粒沙子。对方既提出了赌约,他便慨然应下。
然而他也同时是卑微的,渺小的,一旦到了阿俏面前,他就换了态度,无论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他只想求阿俏答应他一句话,帮他赢得赌约,让他从此有这资格与她生活在一起,站在她身边。
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有信的梦就此醒了。
他终于知道在这世上,什么可信,而什么不能一味偏执笃信。
在此后很多个日日夜夜里,有信却暗暗向天祷祝,希望能他一睁眼,能再回到那个梦里去——
在那个梦里,阿俏还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动身去过省城。他会带她一起在宁园散步,在胭脂河里划船,陪她下厨,给她递油盐酱醋,然后再把她做出来的美味全都笑眯眯地吃掉……
为此有信收了心,安安稳稳地留在镇上,准备接手宁家的产业,一辈子做个碌碌无为的小镇青年、中年、老年。
他有功夫的时候就去拾掇拾掇宁园,毕竟是留了那么多回忆的地方。他坚信,给阿俏在这镇上留一个家,总有一天,她在外漂泊,累了,想家了,或许会选择回到这里,再度与他相见。
一天天地,他总是忙碌到天擦黑了,才终于锁上宁园的门板,沿着小镇的石板路慢慢回到家。
这一天,宁有信却稍许觉出些不同。
晚间的水乡,胭脂河腾起水雾,青石板路旁,街灯笼出一个又一个昏黄的光晕。
他走近宁家老宅,鼻端陡然闻到葱姜和辣椒呛锅的味道。这味道好生熟悉。
“姑母,给我递一点儿子绍酒好么?”年轻姑娘的声音,脆生生的,莫名勾起人的好感。
宁有信快步走进宁家宅院,莫名激动得难以自制。
他,果真又在那个朝思暮想的梦中醒来了吗?
那姑娘身形苗条,背对着有信,一伸手,一偏头,从张英手中接过一钵子绍酒,抬手尽数倒在锅里。
一股子炒螺蛳的香味就此干净利落地溢了出来。
宁有信就这样,怔怔地靠在门边,看着那名女子将一锅乌光锃亮、香烫热辣的螺蛳炒熟,伸手取了一枚,送到樱口边,对着那小小的螺蛳壳轻轻一嘬,“滋”的一声,嘬出弹牙的螺肉,也吸出香浓的螺肉汁。
其实嘬螺蛳的动作算不得雅观,发生声音更是显得上不出台面,但就是在这种“上不得台面”里,却有一份平静日子里的恬然自得。
“味道够了!”
那姑娘说完,一扭头,才发现宁有信站在外面,知道刚才的一切都教宁有信看了去,不免微微红了脸。
可她还是大方地在围裙上擦净了手,冲着宁有信点头微笑:
“有信表哥,好久不见!我是邻镇的阿珍,你可还记得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