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长风和陈傅国到了,还从集市上买来了荔枝。这荔枝可是昂贵的水果,也是王千军前世最喜欢吃的。问题是,今世不比前世,前世汽车、火车、飞机,还有冷藏手段,要吃荔枝并不是什么难事,荔枝的三天保鲜期这个麻烦问题已经解决了。而在这个时代,要将刚采摘下来的荔枝在三天内运到南京,还是很费力气的。
“你们俩个还敢说,我等了个快半个时辰了,中午就没怎么吃东西,快要饿死了。不先吃,难道要饿着肚子等你们啊。这么晚才过来,别告诉我就是为了去买荔枝!”
王千军的抱怨两人都听到了,两人也只是笑了笑,各找了位置坐下来,王千军跟邢三也不客气,直接他们带来的荔枝抢过来,直接吃开了。
陈傅国是一个很普通很实在的人,如同京中无数的百户一样,他的资历与为人真的很普通。陈傅国的父亲也是锦衣卫,因为在靖难中的功勋,为儿子挣得了锦衣卫百户这个职位。不过陈傅国的父亲跟纪纲那一派不对付,当王丛云开始崛起后,他的父亲就让陈傅国来接近王千军。
陈傅国从小就在他父亲安排的道路上前行着,从小弓马娴熟,擅长枪、剑。一名武将该会的,他都会了。所有武将该遵守的,他也都遵守了。跟王千军在一起,既没有一点突出的特点,但也找不到什么缺点。怎么说呢?跟这样的人交朋友还是挺实在的,最起码当你得势的时候,你可以信任他;在你失势的时候,他虽然可能离开你,但绝对不会背叛你。
拿起小二送过来的碗快,陈傅国吃了一口五香豆干,然后又叫了两个小菜,这才说道:“我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三千营呢。刚好跟三千营里的人比骑射,赌了五贯钱的宝钞,如果放弃就输了。还好,最后险胜了一箭,他的马出了点问题。千军你还敢怪我,看我这么有良心,赢了钱马上拿三贯出来买荔枝。你们两头狼,不要把别人的份都吃光了。”
三千营,京军三大营之一,以塞外降丁三千骑兵组成。之所以叫三千营,是因为组建此营时,是以三千蒙古骑兵为骨干的,当然后来随着部队的发展,实际人数当不止三千人,三千营与五军营不同,它下属全部都是骑兵,这支骑兵部队人数虽然不多,却是永乐帝手下最为强悍的骑兵力量,他们在战争中主要担任突击的角色。能跟三千营的蒙古骑兵比骑射,陈傅国的武艺绝对不止有一手!
“跟他们说这些没用,这两人绝对是两头饿狼,吃不饱的。承业,这些就交给你保管,唯一能够让人信任的就只有你了!”纳兰长风说着将一半的荔枝交到了王承业这边,王承业只会拿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一点都不多拿。
纳兰长风,也是靖难功勋的子弟,不过他的身份有点特殊,因为他的父亲是出了名的汉王一派,但其实这也是大部分功勋们的心声,哪个武将会喜欢一个成天被文官包围的太子?!而且纳兰长风本身是一个很出色,很讲义气的人,为兄弟两肋插刀对纳兰长风来说是再应该不过的事情了。
依靠父亲的功勋进了锦衣卫的纳兰长风很厌恶纪纲这个人,还有纪纲的种种做法。这些年,纪纲也是越来越飞扬跋扈了。除了皇上、汉王,他谁都不放在眼里。纪纲已经表明了支持汉王,也就是宣布与太子党对抗了。可因为厌恶纪纲,也有点反抗父亲的意思,纳兰长风跟王千军他们混在了一起。怎么说,王千军一群人在太子之位的争夺中还是刚刚成形的中立派。
“你怎么不说你自己,一路上碰到傅国肯定没少偷吃,这里唯一不是狼的就是承业了!长风,你还没说你这么晚来的理由呢?!”看着一半的荔枝被拿走,王千军有点不爽。
吐出了口中的荔枝籽,纳兰长风横了王千军一眼说道:“还有什么理由,我家老爹啦。当值完就把我叫了过去,一阵训啊!成天叫我别跟姓纪的过不去,可他也不看看姓纪的干了什么。这一次皇上选美,他纪纲就偷藏了好几个进自己的府里,这他娘的是忠臣该干的事?”
有些事,完全是公开的秘密。永乐帝向天下诏选美女,各地的美女都集中到了南京。有点权势的都会想办法,亲自去挑点美女进自己的府邸。天下美女那么多,永乐帝也不在乎少了几个。
拿起一颗荔枝,慢慢剥去荔枝的外壳,王千军满不在乎地说道:“知道又怎么样?宫里的内侍肯定跟皇上说了这事,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纪纲这个人,只要没有造反的心思,皇上就当一头恶犬养着,恶犬才会伤人!美女,天下多得是,少几个不算什么。贪财好色,人之常情,不造反就行!不过话说回来,这一次各地找来的美女我还没见过呢,什么时候去见一下?!”
王千军可不好色,他还要继续保持童子身的。只是,喜欢看美女是男人的天性,他也想对比一下,这个时代的美女跟现代美女有什么不一样。最起码这个时代的美女,化妆没那么厉害,上妆前和卸妆后判若两人。
“美女,你们讨论什么美女呢?唉,为什么我就得不到自己喜欢的美女呢?!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啊?!”又来人了,听声音就知道是王文杰来了。
王文杰别号花残剑,但王千军他们总是喜欢叫他小花。这家伙,是南京本地人,家世属于锦衣卫中原本效忠建文帝的一派,但在永乐帝称帝后,很大部分的建文旧臣保住了他们的权势。但在接下去的时局发展中,这些人变得很被动,纪纲对锦衣卫内部的这派人是尽量打击,不断安插自身的亲信,也渐渐将这派人逼到了一起,逼到了相对温和的王丛云身边。
小花就是这样跟王千军成了朋友。只是他现在有一个麻烦,他喜欢的女人已经嫁给别人了。他喜欢的女人,也是南京城了的官宦人家,原本对方已经同意了这门亲事,可又突然反悔,因为有其他人看上了他们家的闺女,而那个人还是汉王手下的心腹。与汉王心腹相比,王文杰这个建文旧臣的儿子当然不算什么。更可恶的是,对方一直拖延着王文杰,等到聘礼收下了,日子定了才告诉王文杰。
小花伤心了,一个大男人喝醉酒,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众人都想帮他。要欺负人也没这样的,实在是太过分了。可问题是,小花很胆小,一听众人的提议,他一点都不敢。而众人的提议也就是抢亲:趁着没嫁之前把人抢回来,生米煮成熟饭也就行了。要拼势力的话,十个人加起来的势力也不差。可小花不敢,因为他怕得罪汉王。
不抢亲,那也可以抢人,把人抓住藏起来。南京城那么大,要藏个人还不简单,可小花又怕被发现,那可是不小的罪名。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齐丰臣干脆提议,下黑手把横刀夺爱的那个人干掉!齐丰臣的提议马上得到了邢三的支持,王千军在思考了一会后,也算是同意了。要干掉一个人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只要选择好下手的时机还有地点。可小花根本就没那个胆,成天就只会怨叹,问人他该怎么办?!
同情,当然要同情小花的遭遇。可众人的提议他都不敢,一帮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成天哀怨多了,听着也烦,心爱的女人都成了别人的妻子还在怨叹,众人是越来越火,干脆就对他不客气了,时不时地鄙视几句。而王文杰就是好脾气,众人不管怎么说他,他都能忍受。对这么一个人,众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反正就是兄弟!
“又是这句,吃荔枝吧!”又听到王文杰哀怨,王千军忍不住,抓起一颗荔枝扔了过去,小花一把抓在手里,叹着气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荔枝还真是好东西啊。可惜,以我现在的俸禄,买不到更多的荔枝,等我发达了,我一定要买很多的荔枝,请大家吃。吃不完的,扔着玩,让下面的百姓也一起吃。”
一首杜牧的《过华清宫》从王文杰口中吟出,感觉还不错。可后面就变了味道,十人里面,有认真读书的也没几个,王文杰算一个。可他现在就想着有一天能够有权有势,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要有权有势,就别再成天哀怨,听着都烦!现在是什么时辰了,他们四个人怎么还没来。这个时候了,就怕柳枯又碰到麻烦事了。小二,再来份糯米藕,还有一份凉皮。对了,还有半斤卤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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