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清风将其拿了起来,竟是一片婴儿手掌大小的树叶,像是榆钱树的树叶,却通体黄金色,其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纹路,仿佛黄金铸造而成的一般!
“给我看看!”
老头一把接过金色树叶,拿在手里仔细查看起来,然而越看越是惊奇:“奇怪!这东西竟然能隔绝我的精神力?”
“怪哉!还是穿不透!”
“不应该啊……”
老头嘀嘀咕咕半晌,半天也没看出啥来,这让他倍感惊奇:“这块金色树叶看似普通,却浑然一体,完全隔绝了我的精神力,根本看不透其实质,老头子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连老院长您也不知道?”
慕清风仔细端详着金色树叶,双眼亮晶晶的:“会不会是什么宝物?嘿嘿,先试上一试!”
慕清风咬破手指,滴了鲜血上去!
“你这是干什么?”
老头看得一愣!
“滴血认主啊!”
慕清风笑着解释道:“我家乡有一群博览群书的神奇人士,他们呕心沥血,纵观无数先辈大拿,最终总结了这么一条经验:
对于不认识,或者拿捏不准的东西,滴血认主就对了,如果真能成功认主,那就赚大了;如果无法认主,那也没啥损失!”
“……”
老头有些无语,批评道:“这都什么古怪理论,还滴血认主,你以为这是神器……”
然而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滴在金色树叶上的鲜血竟然诡异的渗了进去,消失不见!
“哈哈哈,我就说嘛!”慕清风大喜过望:“老乡诚不欺我啊!诚不欺我啊!”
“我tm……”
老头有些傻眼!
眼看着那滴鲜血诡异的钻进金色树叶,老头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我tm……这也行?”
这一刻,老头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颠覆了,只有神器才能滴血认主,能滴血认主的必定是神器!!!
可神器哪是这么容易碰到的?
“想我艾莫斯克罗克纵横一生,从微末崛起,一路突飞猛进,以五十八岁之龄突破圣域桎梏,冠绝当世!”
老头眼中满是不忿:“之后更是只用了短短千年,便臻至圣域巅峰之境,位列大陆绝世强者之列!”
“然而我纵横一世,只遇到过一件神器,那便是将我杀死的弑神枪,饶是如此,我也与有荣焉!”
“被神器杀死,何其幸哉?”
“可你呢?”
老头怒瞪着慕清风,暴喝道:“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鬼,竟然三翻四次遇到神器,天上的神灵难道都瞎眼了吗?”
“老院长,您还别不服,这都是命!”
慕清风嘿嘿一笑,很是骚包的一甩飘柔长发:“有人命比纸薄,即使含着金汤匙出生,却无福消受;有人堪比蟑螂,纵然历经千难万险,却越活越精彩!”
“而我明显就是后者!”
有句话他没说,要是你知道老子还有个更bug的金手指,还不得嫉妒的吞粪自尽?
“去他娘的鸟命,老子就是不服!”
老头吹胡子瞪眼,忿忿不平道:“凭什么你随便捡个羊皮都能得到神器?老头子我活了数千年愣是神毛都没有一根?”
“快看快看!这树叶有动静了!”
就在这时,金色树叶表面陡然释放出璀璨无比的耀眼金色光芒,仿佛一轮小太阳!
紧接着,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金光所及之处,树木、野草、藤蔓像是打了超级激素一样,疯狂生长起来!
1米,2米,3米,4米,5米……
短短几个呼吸间,以金色树叶为中心,方圆五米内的所有植物全都变成了“参天大树”,慕清风直接被……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