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人的队伍,很快就被其他黑粉给冲散了。
纵使他们激情高涨,可现在,已经到了无法回旋的地步。
一切的一切,只有在法庭上才能见真章。
很快,大批警察就赶到了现场,将这些黑粉全都赶到了旁边。
如此,林梓轩才得以进入法院中。
林梓轩属于被告人,进入之后,就从右侧的通道走了。
那里有个候审室,在这期间,林梓轩是禁止其他人探望的。
此时,坐在候审室里的林梓轩,却焦急如焚,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
“怎么还不醒啊,这都几点了!”
林梓轩内心疯狂呐喊。
然而,系统却根本毫无反应。
眼看就要到了审讯时间,林梓轩无奈的叹了口气。
“距离被告人上庭还有十分钟,请被告人做好准备!”
就在此时,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进来,然后向林梓轩通报了最后的时间。
“叮冬!系统升级完毕,当前版本2.0,开启异境冒险功能,请问宿主是否立即体验?”
“体验个毛线啊!”
林梓轩不禁松了口气,同时也翻了个白眼,在心中和系统沟通了起来。
“赶快的,帮我想想办法,弄个分身出去!”
现在这么多人盯着,林梓轩就算是使用分身术,也会被其他人看到的。
只见系统一阵沉默,随即给出了一组数据。
“我滴个乖乖!我这么厉害,我怎么不知道啊!”
看着脑海中显示出来的数据,林梓轩顿时长大了嘴巴。
宿主:林梓轩
体质:无垢之体【修炼速度*2】
异能:分身术【一阶F级异能者】
分身技能:1:隐身,可主动开启。
作用:分身拥有本体10%的实力,持续时间30min,每次分身,消耗50能量
能量:120
力量强度:25
身体强度:30
精神强度:23
反应速度:20
看着这些二三十点的身体属性,林梓轩内心震撼不已,但也疑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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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能不能解释一下,我这些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吞噬七彩之蕴,全属性+10,吸收精神类宝石,精神强度+1,能量上限+20!”
这么一来的话,林梓轩就对上了。
没想到那朵小花花,竟然全属性涨了十点,这简直就是奇珍异宝啊。
“也不知道野人身上在有没有了!”
林梓轩贪得无厌的想了想,然后立即将注意力放在了异能上面。
“那个分身技能是隐身,是不是代表分身可以隐身的?”
“没错,分身术理论上可以无限分身,每一个分身,都会随机附带一种技能,且,技能与本体共享!”
“那也就是说,我也可以隐身了?”
林梓轩顿时一喜,连忙问道。
“没错!”
“太好了!”
林梓轩内心疯狂的笑了起来。
既然分身可以隐身,那林梓轩便不打算现在使用分身,出去扮演暗夜修罗。
随着工作人员来到了那庄严的法庭,林梓轩整个人立刻变得肃穆起来。
“国之国法,不容亵渎!”
昂首挺胸的来到了被告人的席位上,林梓轩的脸上,丝毫没有其他被告人的那种恐慌和害怕。
看到林梓轩的表现后,端坐在上方的额法官,顿时点了点头。
向旁听席上看去,林梓轩看到下面坐着的人,大部分都是那些想要林梓轩命的人。
在最后面的座位上,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粉丝还有苏樱雪他们在这里。
当然,还有最前排的秦潇潇。
秦潇潇现在代表的,是整个林轩公司。
林梓轩看了秦潇潇一样,仅仅只是一眼,秦潇潇的美目中,就蒙上了一层水雾。
对着秦潇潇微微一笑,林梓轩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只见秦潇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眼中的水雾,竟然消失不见。
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情绪调整过来,秦潇潇在林轩公司的日子里,经历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困难。
但这一切,秦潇潇都值了。
因为,所有的一切,都为了眼前这个男人。
让她朝思暮想的男人。
紧随其后,四个西装革履,气质十足的委托人走了进来。
他们直接无视了对方的委托人,而是对法官微微点头,以示尊敬,便直接坐在了林梓轩这边的委托人位置上。
倒是对面,那四个委托人,几乎全都是邵天德从国内请来的知名律师。
四对四!
当那四个人委托人看了一眼林梓轩这边时,顿时震惊的张大了嘴巴。
但如此庄严之地,他们还是强忍着内心的震撼,低下了头颅。
这是什么意思?
现场的记者立刻捕捉到了这一奇怪的一幕。
认输了吗?
可是判决还没有开始啊!
大约过了两分钟,那四人强打着精神,然后整理了一下资料,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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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一道冰冷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大厅。
“请旁听人员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然后按照正常的审理流程,开始了宣读法庭纪律。
宣读完毕后,请出了审判长和合议庭入庭。
“现在……我宣布开庭!”
现场寂静无声,他们的耳朵时刻倾听这上面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生怕漏掉什么。
随后,各项流程开始。
宣判桉由。
名单。
告知事宜等,一项项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这可不是普通的民事桉件了,有人控告强坚,有人控告故意伤人,有人控告版权抄袭……
加上林梓轩本身还是一个公众人物,这件桉子,就已经不能用常规的刑事桉件来处理了。
“请申诉人宣读起诉书!”
书记员面无表情的说道。
此时,原告席上,柳倩倩,周立云,何一阳等三个人全都站了起来。
“自诉人:柳倩倩,女,20岁……被告人:林梓轩!”
“自诉人:周立云,男,21岁……被告人:林梓轩!”
“自诉人:何一阳,男,25岁……被告人:林梓轩!”
三份起诉书,矛头直指林梓轩。
“诉讼请求:被告人林梓轩犯强坚罪虐待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林梓轩犯故意伤人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林梓轩犯侵犯版权罪……”
三人一唱一和,一前一后,将背的滚瓜烂熟的起诉书,大声的念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