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那村西部和南部是沙化严重、一望无际的黄土大地;最北面的悬崖峭壁下方,是一条终日奔腾不息的沙河,美其名曰“黄金河”;所幸东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绿洲,为这片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土黄色增添了一抹绿色。
这个绿洲里也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水塘。平时,女孩子们想要洗澡通常都会选择结伴到这里来洗,而不是像男人们那样用村子里的井水冲洗身体。
时值正午,是以喀秋莎来到绿洲的时候,这里除了她以外并没有其他人。喀秋莎来到水塘边,再次四面查看了一下,之后就安心地脱下了比基尼铠甲,解开辫子。
灿烂的阳光,照射着喀秋莎完美无瑕的骄人胴体,那一双饱满肥挺的酥胸,平坦的小腹,修长、丰满、结实的大腿,圆润丰美的俏臀,无不艳丽而迷人。也不知道究竟哪个男人会幸运地得到喀秋莎,享用她的身体呢?
喀秋莎一步步走入水塘中。海枣掩映的绿洲,清澈见底的池水中,一位小麦色肌肤的美少女正在沐浴梳洗,此情此景,美不胜收。
“口桀口桀!喀秋莎,才一段时间不见,你的胸部又变丰满了呢!”
一个下流的语声突然响起,打断了绿洲的寂静,也让喀秋莎脸上的微笑瞬间敛去。
她心中一凛,以她的能耐,竟有“熟人”来到这附近而浑然不知,只能怪她一时实在太掉以轻心了。
一听到这个声音,喀秋莎就知道来者是谁。然而她和这个人虽然认识,可实在称不上有多喜欢。
喀秋莎站在水塘中迅速地转过身来,只见果然有一名男子懒洋洋地坐在不远处的岸边色眯眯地盯着她的身体“大快朵颐”,身旁还平放着一把双手大剑。
这人大概二十三四岁,长得高大威猛,肤色黝黑,光着上身,强壮的肌肉一览无余。他只左肩戴着用恐龙的头骨制的肩甲,下身只穿着左右各配有护甲的蓝色短裤,脚穿同样是蓝色的长靴。
喀秋莎知道,边境国大部分的雇佣兵都是这种打扮。
她也知道这个男人名叫斯坦恩?巴托勒,是一名雇佣兵,准确的说,是一名爱慕她的雇佣兵。
斯坦恩自称有一半南方蛮族的血统,因此他的肤色才会比较黝黑。强壮的体格和蛮族与生俱来的好战天性让他成为了一名彪悍的野蛮人战士。
不过彪悍不等于无敌。
在一次任务中,斯坦恩吃了大亏身受重伤,误打误撞地逃到了多那村,被当时正在驱使原角龙耕地的喀秋莎救起带回了家疗伤。疗伤期间,好心的喀秋莎一直都在无微不至地照顾斯坦恩,而斯坦恩也因此爱上了她。
斯坦恩伤好后向喀秋莎表白,结果当然是被喀秋莎明确地拒绝了。可是斯坦恩却并不死心,就此赖在村子里不走,连佣兵的行当也不干了,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对喀秋莎进行性骚扰,揩揩油什么的。
“又是你!”
喀秋莎用双臂遮住胸部,虽然沉稳冷静的性格令她没有尖叫,不过脸颊还是禁不住泛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
“真讨厌!不要看啊,快走开!”喀秋莎白了斯坦恩一眼,把身子转了过去。
斯坦恩眉飞色舞地笑道:“我的宝贝儿!让咱看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你别急,俺这就过来和你一起洗!”
“哼,你去和水里的螃蟹洗吧,我走了!”
喀秋莎对于斯坦恩的骚扰早就见怪不怪了,冷冷地丢下一句就径自走上岸开始穿衣服,再也懒的多瞧他一眼。
“喂喂!不要那么害羞嘛!啊,你现在不愿意就算了,反正等你嫁给我以后,咱们有的是机会!”
喀秋莎这时候正在绑辫子,斯坦恩盯着美少女优美的背部,边说目光边向下一路扫到那丰润的圆滚翘臀。
“那种事就算发生在你的梦里,我也会揍你一顿的!”喀秋莎不冷不热地说,她已经穿好了整套比基尼铠甲,准备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讨厌鬼。
可是,突然间,她和斯坦恩都不约而同地感觉到有人正在快速接近这里。
“什么人!”
佣兵出身的斯坦恩,警惕性自然更胜喀秋莎,他第一时间就拿起了地上的双手大剑。
斯坦恩的剑没有鞘。野蛮人的剑,大多是不需要剑鞘的,因为他们需要准备随时搏命拼杀。
话音方落,这个绿洲中赫然已出现了六七名穿着怪异皮甲全副武装的男子。
这些男人全部手持武器,身上也是纹身伤疤一应俱全,再加上一脸的非善类,任谁都看得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是一群山贼强盗。
这些人一双贼眼第一时间就全都盯上了喀秋莎,目中露出下流猥琐之色。
“嘿嘿嘿!一上来就逮到个骚包美妞,今儿个运气不错!”
“前凸后翘,老子喜欢!老子要从后面狠狠地捅进来,然后慢慢地往外抽,铁定叫她爽的不要不要的!”
“去你妈的!这小贱人是老子先发现的,要用也得老子先用!”
几个强盗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说的尽是淫秽下流的话语,俨然已把喀秋莎当做落入自己掌中可以随意玩弄的女奴。
喀秋莎虽然一言不发,但脸色已越变越红,越变越难看。斯坦恩见这几个人存心无视自己,更用污言秽语羞辱喀秋莎,登时勃然大怒:
“他妈的!你们几个混账畜生敢侮辱我的女人,统统活得不耐烦了!”
“谁、谁是你的女人啊!”喀秋莎急忙说,表情十分尴尬。
几个强盗中一个看似小头目的人狠狠地瞪了斯坦恩一眼,冷笑道:“嘿!哪里来的杂种狗在乱吠?给我砍了他的脑袋!”
话音方落,只见一名手下挥舞着一对双钩朝斯坦恩攻了过来,满脸的轻蔑之意。
“操你妈!不怕死的就给老子滚过来啊!”
有蛮族血统的斯坦恩最忌讳被人称作杂种,瞬间怒火飙升,双手大剑寒芒一闪,干脆利落地把来者劈成了两半,鲜血飞溅!
那群强盗见斯坦恩竟超出他们预料的强悍,脸色都不禁大变。小头目脸色铁青,厉声道:“你们几个去给我宰了那狗种!我去抓那小妞儿!”
他大概以为喀秋莎是个女娃儿所以比较好对付,故此连兵器都不用,而是取出捕奴用的套索掷向喀秋莎,企图把她生擒活捉。
喀秋莎方才被羞辱,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刚好拿这小头目来发泄。她灵活地躲开了小头目抛过来的套索,猛然一个跟斗翻到小头目面前,双脚夹住他的脖子将他撂倒在地,紧接着没有一丝犹豫,双腿用力,“喀”地扭断了他的脖子。
另一边,斯坦恩也快要结束战斗了。那几个强盗战斗力和他相差太远,就算是以寡敌众,对他这个身经百战的佣兵也毫无压力。他的双手大剑上沾满鲜血,脚边横七竖八地躺着强盗们的尸体,有的被腰斩,有的被斩首,还有的被开膛破肚肠子散落一地。
当喀秋莎跑到他面前时,他已砍断了最后一个强盗的双腿。那强盗躺在地上痛苦地呼喊,斯坦恩把剑尖对准地上这可怜虫高高举起,尔后用力刺下,就此结果了他的小命。
“这群家伙究竟是什么人啊?”喀秋莎望着一地的强盗尸体,秀眉紧锁地问道。
“啥,你不知道吗?我还以为你很清楚呢!”斯坦恩把剑从强盗身上拔出来,用剑尖在强盗皮甲上的那个金色的三头龙徽记比划了一下,用一种大祸临头的语气说道:“他们是‘掠夺者’!”
“‘掠夺者’?!”喀秋莎耸然变色。她虽然从未出过多那村,可是在边境臭名远扬的“掠夺者”她自然还是听说过的。
“‘掠夺者’怎么会来多那村?”
“他们当然是来掠夺村庄的啊,喀秋莎!”斯坦恩脸色严峻地道。
掠夺……村庄……
啊!!
喀秋莎心里顿时一沉,转身便向多那村飞奔!
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