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山收到了二哥王安的信,书信中说,大哥周璟很快将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了。
坐在屋顶上的陈启山,摸着身侧的一壶酒,单手拿起,往嘴巴里面灌,他是真的很开心,他这一生做过的最厉害的一件事儿,怕就是把大嫂给掳上山去给大哥周璟做媳妇儿了。
同样的,他这一生做过的最大的一件错事儿,就是把黄清也给掳上了山。
王安没有告诉他任何有关于黄清的事情,即便二哥不说,陈启山也是能猜出来的,约莫他走后不久,黄清就跑了吧。
夜风太凉,陈启山的心比夜风还要凉,他仰头巴巴地望着天空中的星星,一颗两颗好多颗,就是星星都是成双入对的,只有他孤孤单单,可可怜怜一个人。
回去吧,陈启山想,他走了这么久,也该回山上了。
他想念山上的大哥二哥,想念那些唯他是从的小弟们了。
陈启山仰头喝下最后一口酒,等到天亮就要启程了。
他骑着马,在荒郊野岭狂奔,这是回山里最近的一条路上。
跑到了不知道多久,陈启山记得前面是有个茶摊的,茶摊里面有解渴的凉茶贩卖,还有些面条包子一类的吃食。
陈启山骑着的马儿,跑得更叫的欢快了。
“老板,给我上一碗阳春面,再来一壶凉茶。”陈启山的肚子饿坏了,他跑了好几天都没怎么好好吃过东西,就是好好休息几个时辰都是没有的,他一直在赶路,想赶在大哥的儿子出生前回去。
坐下的陈启山,没有发现身后坐着一个带着斗笠的神秘人,那斗笠还有一层纱布遮拦着,就是旁人有心看,也无法窥见半分。
吃了面,慢悠悠地喝着凉茶休息的陈启山总算是注意到后头的怪人了。
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出来混江湖的,哪里遇不见一两个怪人,他看那怪人的身材清瘦,柔柔弱弱的,就断定不是什么厉害的人。
已经不是厉害的人,他也就用不着担心了,而且他也不怕被自己的仇家认出来,因为……他的模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陈启山自己都说不上来的。
他的脸部轮廓不再硬朗,五官也变得小巧青秀起来,就是那标注着他身份的刀疤也没有了,陈启山记得自己是停了郎中给他的药膏的,可那刀疤还是没有了,最可怕的是,他现在喜欢穿些红颜色的衣裳,皮肤还白皙了很多。
明明他都是太阳底下爆晒的,身上不仅不黑,反而便白了很多,这太异常太诡异了。
陈启山遇见了叫自己百般不得其解的事情,难道说跟哥儿睡了一觉,就会被同化吗?
想着想着,陈启山就苦笑出声来,说好了不要再想起黄清来的,他怎么又想起来了。
戴着斗笠的怪人,端在手边的茶杯直直地往地下掉落,摔成了碎片。
声音引起了老板的注意,老板想让他赔钱,赔至少二十个铜板,就这么个破茶杯,也值得二十个铜板。
听着闹声的陈启山,不满地起身,他有些看不惯老板趁火打劫的态度。